[新聞] 涉酒後性侵女兒348次被求處重刑 北捷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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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okann (我怕練太壯)
標題: [新聞] 涉酒後性侵女兒348次被求處重刑 北捷警
時間: Wed Jan 14 07:21:26 2026
涉酒後性侵女兒348次被求處重刑 北捷警隊分隊長住處輕生
曾任職台北捷運代理分隊長的男子,因酒後長期性侵女兒被法院求處重刑。這名分隊長11
日晚間被家人發現在租住處輕生死亡,現場未發現遺書。警方排除有他殺等嫌疑,全案現
由家屬處理後續事宜中。
該名分隊長的女兒前年在友人陪同下赴台北市婦幼警察隊報案,指控擔任台北捷運警察隊
代理分隊長的分隊長父親長期性侵她。北捷警隊得知後立即將他作停職處分,接受調查。
全案經士林地檢署偵結,指出該名分隊長8年來對女兒性侵達348次,依「對未滿14歲之女
子為性交罪」、「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罪」
,共348個罪起訴。
該名分隊長早年任職台北市保安警察大隊,多年前轉調至北市捷運警察隊,並在捷警隊服
務超過10年;2023年7月起代理捷警隊某分隊的分隊長。
據了解,該名分隊長過往常常喝完酒後返家,對自己當時未成年的女兒毛手毛腳,甚至藉
酒意性侵女兒;女兒成年後了解相關法律,去年才在朋友陪同下前往婦幼隊報案,說出自
己未成年被父親性侵的遭遇。警隊同仁曾指分隊長平日工作表現普通,在外與人發生不少
糾紛。
士林地檢署當時偵結考量全案涉及家人間的性犯罪,未詳細說明起訴理由。但據悉,這名
父親首度犯案時間點是在2010年間,當時女兒尚未滿14歲,其犯行持續長達8年,直至
2017年為止;士檢認父親戕害女兒的性自主權,並嚴重影響女兒身心發展,起訴同時請法
院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與權利保障法」加重其刑2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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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pftlv :
極度噁心
還輕生逃避
沒死被關進去就是等著被處理
01/14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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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etyl :
有點扯
警察找雞應該不難
01/14 09:13
推
jason96999 :
警察都廢物啊
01/14 10:02
噓
peterlee97 :
至少願意物理制裁自己
給個喜氣
01/14 10:10
噓
Spinner3 :
垃圾
要死就去別麻煩人的地方
01/14 11:06
→
b18902040 :
死的好,垃圾就不該活著對別人造成困擾
01/14 11:34
噓
bloodpiece :
死垃圾
01/14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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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ssell719 :
死有餘辜
01/14 12:29
噓
yugowolf :
警察中垃圾的比例太高了
死一死剛好而已
01/14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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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mom :
噁男
01/14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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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leptt :
房東……
01/14 13:30
噓
marsmonkeyan :
幹你娘死垃圾死的好
01/14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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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813 :
MD,敢做不敢承擔
草卒仔,垃圾
01/14 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