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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涉酒後性侵女兒348次被求處重刑 北捷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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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okann (我怕練太壯)

標題: [新聞] 涉酒後性侵女兒348次被求處重刑 北捷警

時間: Wed Jan 14 07:21:26 2026



涉酒後性侵女兒348次被求處重刑 北捷警隊分隊長住處輕生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308601



曾任職台北捷運代理分隊長的男子,因酒後長期性侵女兒被法院求處重刑。這名分隊長11

日晚間被家人發現在租住處輕生死亡,現場未發現遺書。警方排除有他殺等嫌疑,全案現

由家屬處理後續事宜中。


該名分隊長的女兒前年在友人陪同下赴台北市婦幼警察隊報案,指控擔任台北捷運警察隊

代理分隊長的分隊長父親長期性侵她。北捷警隊得知後立即將他作停職處分,接受調查。


全案經士林地檢署偵結,指出該名分隊長8年來對女兒性侵達348次,依「對未滿14歲之女

子為性交罪」、「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罪」

,共348個罪起訴。


該名分隊長早年任職台北市保安警察大隊,多年前轉調至北市捷運警察隊,並在捷警隊服

務超過10年;2023年7月起代理捷警隊某分隊的分隊長。


據了解,該名分隊長過往常常喝完酒後返家,對自己當時未成年的女兒毛手毛腳,甚至藉

酒意性侵女兒;女兒成年後了解相關法律,去年才在朋友陪同下前往婦幼隊報案,說出自

己未成年被父親性侵的遭遇。警隊同仁曾指分隊長平日工作表現普通,在外與人發生不少

糾紛。


士林地檢署當時偵結考量全案涉及家人間的性犯罪,未詳細說明起訴理由。但據悉,這名

父親首度犯案時間點是在2010年間,當時女兒尚未滿14歲,其犯行持續長達8年,直至

2017年為止;士檢認父親戕害女兒的性自主權,並嚴重影響女兒身心發展,起訴同時請法

院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與權利保障法」加重其刑2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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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pftlv : 極度噁心 還輕生逃避 沒死被關進去就是等著被處理 01/14 08:17
macetyl : 有點扯 警察找雞應該不難 01/14 09:13
jason96999 : 警察都廢物啊 01/14 10:02
peterlee97 : 至少願意物理制裁自己 給個喜氣 01/14 10:10
Spinner3 : 垃圾 要死就去別麻煩人的地方 01/14 11:06
b18902040 : 死的好,垃圾就不該活著對別人造成困擾 01/14 11:34
bloodpiece : 死垃圾 01/14 12:00
russell719 : 死有餘辜 01/14 12:29
yugowolf : 警察中垃圾的比例太高了 死一死剛好而已 01/14 12:51
momomom : 噁男 01/14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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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smonkeyan : 幹你娘死垃圾死的好 01/14 17:46
alex813 : MD,敢做不敢承擔 草卒仔,垃圾 01/14 18:35
klinjohndoe : https://imgur.com/EyaEJ5x 01/14 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