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女子夜店遭灌醉載往摩鐵遭2男性侵 1人賠4
看板: sex
作者: yokann (我怕練太壯)
標題: [新聞] 女子夜店遭灌醉載往摩鐵遭2男性侵 1人賠4
時間: Mon Jan 12 07:27:18 2026
女子夜店遭灌醉載往摩鐵遭2男性侵 1人賠45萬換緩刑
台中市一名女子小琪(化名)前年底和女性友人前往台中西屯一家夜店包廂,當時阿雄(
化名)、阿明(化名)已經在裡面,4人喝到凌晨3點兩女已經喝醉,阿雄、阿明叫計程車
將兩人載到汽車旅館,兩人起色心對小琪性交、口交,阿明還錄影,直到小琪醒來察覺有
異要求將影片刪除並報警,台中地院審理時,阿雄坦承犯行,並賠償小琪45萬元,法官考
量已有悔意依法減刑,判1年8月徒刑,緩刑2年,阿明則待審結。
中檢調查指出,小琪前年10月20日凌晨,由一名女性友人帶她到台中西屯路一家夜店包廂
,當時阿雄和阿明已經在裡面,4人在包廂內喝到凌晨3點左右,女友人已經泥醉,小琪也
已酒醉精神不濟,阿雄和阿明叫計程車將兩人載往一家汽車旅館投宿。
兩人見小琪喝醉起色心,當天凌晨4點左右,先由阿明脫掉她的外褲、內褲對她性交、口
交得逞,性交過程還拿手機拍攝小琪性器官,阿雄則趁阿明在對她口交時,同時對她性侵
,最後並射精在小琪大腿上。
小琪直到酒醒察覺有異,質問兩人是否對她性侵?並要求兩人將手機內拍攝的性影像檔案
刪除後請兩人離開,並在同日9點多與女性友人離開汽車旅館後就醫,後續在同年11月11
日向警方報案,兩人在檢方偵辦時都坦承乘機性交,阿明也坦承有拿手機錄影。
台中地院審理時,阿雄坦承犯行,並與小琪以45萬元達成和解,法官認為阿雄有悔意,犯
後態度良好,依刑法第59條規定減輕其刑,依乘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2年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64.136.89 (臺灣) ※ 文章網址 ※
推
a64tototo :
女性友人沒事?一定不優
01/12 08:52
推
tbiarenas :
一定
01/12 11:51
推
d147258 :
20天後才報案,應該是金額談不攏
01/12 12:32
推
alvinlin :
女性朋友看起來好像是共犯嗎?還是有爽到?
01/12 16:26
推
csmymy :
阿雄則趁阿明在對她口交時,同時對她性侵??????
01/12 19:40
推
kanpfer :
指侵也是性侵
01/13 0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