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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22歲噁男用「探探」誘騙國小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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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VEA ( 民主! ~ LINE! ~ 功德 !)

標題: [新聞] 22歲噁男用「探探」誘騙國小女!

時間: Sat Oct 25 08:01:31 2025


22歲噁男用「探探」誘騙國小女!不顧反抗硬上 遭重判4年2月


記者 張貴翔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0/24 16:13

最後更新時間:2025/10/24 16:22


https://news.tvbs.com.tw/local/3025593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25/05/05/20250505161208-8e47066b.jpg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25/05/05/20250505161208-8e47066b.jpg



王姓男子去年2月透過交友軟體「探探」認識一名國小女童,3月5日傍晚將女童帶回台北

市住處性侵。女童因身體不適就醫,父親發現後報案。法院審理時,王男雖坦承犯行,辯

護人主張其與女童為「情侶關係」,並請求依《刑法》第59條減刑。但法院認定王男明知

女童年齡,動機可議,駁回減刑請求,最終判處有期徒刑4年2月。王男先前也曾以相同手

法誘騙未成年少女,獲判緩刑,卻再犯,法院認為其再犯可能性高,社會危險性顯著。


性侵案累犯再被重判


法院查明,王姓男子去年2月在「探探」搭訕國小女童,3月5日帶女童至台北市住家性侵

。女童出現身體不適後就醫,父親得知後立即報警。法院審理時,王男承認與女童發生性

行為,辯護人稱兩人為「情侶關係」,並指王男「一時情不自禁」,曾試圖和解但未果,

請求減刑。


法院審酌,王男明知女童未滿14歲,卻仍滿足私慾犯案,動機難以認同。法院認定,本案

並非「情輕法重」或「足以引起一般人同情」的情形,因此駁回減刑請求。審判過程中,

法院發現王男此前數日亦以「探探」誘騙未成年女童性侵,去年6月遭台北地方法院判刑1

年8月、緩刑5年。


緩刑期間,王男未悔改,去年9月26日又以「看電影」之名邀約女網友至住處,於晚間6點

多趁兩人獨處時,無視她口頭與肢體拒絕,強行性侵。此案經士林地方法院判刑2年。法

院指出,王男前兩案均適用《刑法》第59條減刑,卻接連再犯,顯示再犯可能性極高,社

會危險性重大, 最終判處有期徒刑4年2月,可上訴。



《EVEA》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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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13 年度侵訴字第 43 號刑事判決 (有期徒刑肆年貳月。)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2 年度侵訴字第 124 號刑事判決 (有期徒刑壹年捌月。緩刑伍年)


關鍵字查詢...「探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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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mataco : 4年... 10/25 08:57
callmehowger : 什麼垃圾司法,緩刑中繼續幹女童還只判4年,這不是 10/25 09:07
callmehowger : 應該取消緩刑把之前的刑期加上去嗎?然後再還是叛 10/25 09:07
callmehowger : 這麼輕,這在西方都是百年起跳吧? 10/25 09:07
ROTFL : 情侶 10/25 09:12
cryagian : 有黨證? 10/25 09:24
GimO : 好惡心 10/25 10:26
vestal : 判這麼輕 難怪都不怕 10/25 10:28
alex01 : 為什麼國小會玩這個啊 10/25 12:28
alvinlin : 這樣才四年我看還是鞭刑10下比較適當 10/25 12:50
brella : 媽的垃圾河粉 10/25 12:51
domo9999 : 小學玩交友軟體是什麼意思 10/25 12:59
peterlee97 : 嘔嘔嘔 10/25 14:02
RoseChiu101 : 為何小朋友玩交友軟體?! 另外一個小頭控制不住大頭 10/25 14:04
RoseChiu101 : 欸欸 10/25 14:04
linwukin : 假釋期間再犯才四年


法官真的為台灣少子化出一份心力 10/25 16:27
linwukin : 蒸蚌 10/25 16:27
alonzomax : 垃圾 10/25 17:06
WaLaGiGi : 所以說要在明面上,做到杜絕知道對方年齡或婚姻關係的可 10/25 17:59
WaLaGiGi : 能證據,但強迫不可取,請建立在有感情基礎上 10/25 17:59
oncloudy : 炎熱倫肛交未成年也沒被關 台灣司法太扯 10/25 18:24
ohyakmu : 法官是羨慕加嫉妒? 10/25 19:00
ssnight : 再犯很顯然管不住小頭,應該要去勢吧 10/25 19:12
KingChang711 : 應該要去勢+把男性賀爾蒙完全拿掉 10/25 20:14
b9513227 : 國小能玩探探才是問題吧 10/25 20:32
iLeyaSin365 : 以前性侵被描繪得超級不人道超級可惡,當事人還常常 10/25 22:40
iLeyaSin365 : 鬧自殺,可是很奇怪最近十幾年來好像都新聞只有寫被 10/25 22:40
iLeyaSin365 : 性侵,兩個字就沒了,沒有社會痛斥指責,也沒有甚麼 10/25 22:40
iLeyaSin365 : 憤恨交加的當事人情狀描寫了。 10/25 22:40
WaLaGiGi : 因為說不定當事者”很合意”呀 10/26 00:49
powerggyy : 成立性專區不就可以解決這些問題了 10/26 01:50
adoko : 緩刑基礎是給錢和解 但這次對方不收 10/26 04:18
adoko : 有錢練銅能判生 沒錢偷拍判到死 10/26 04:20
chanceiam : 換頭的5年;性侵4年還先緩刑 10/26 07:20
ncawind : 這個一定會再犯的 10/26 08:17
george1218 : 再犯才四年 10/26 08:17
YIC0502 : 探探ㄧ堆詐騙 10/26 08:36
dengweki : 吃幼幼,處女是給你嗎?夠緊嗎?還是你幹太深,人家身 10/26 11:41
dengweki : 體不舒服被家長發現,不和解出來再犯,增加經濟社會階層 10/26 11:41
dengweki : 流動,先進去賣屁股,加油 10/26 11:41
a51062004 : 三小…這樣才4年 10/26 16:36
timerptt : 犯人才22歲可能大學還沒畢業法官才輕判吧 10/26 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