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拍1張給20元」色男誘騙國小女童矇眼性
看板: sex
作者: EVEA (新試劑扶英戰士)
標題: [新聞] 「拍1張給20元」色男誘騙國小女童矇眼性
時間: Tue Jan 17 02:27:25 2023
「拍1張給20元」色男誘騙國小女童矇眼性愛 家長崩潰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115002734-260402?chdtv
台南一名男子透過網路遊戲認識未成年的國小女童,要求對方拍下裸照,承諾1張照片給
20元。(示意圖/Shutterstock)
台南一名劉姓男子去年透過手機遊戲結識國小女童A,竟向女童說「拍1張裸照就給20元」
,甚至相約女童見面大玩矇眼性愛,直到女童母親察覺後崩潰報警擒狼,全案才曝光。台
南地院審結,依妨害性自主等罪,處有期徒刑3年2月及3年4月,沒收扣案手機。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劉姓男子2022年8月19日間透過網路遊戲「第五人格」,結識就讀國小的A女
,但劉男明知A女的確切年紀,以1張照片支付20元為誘因,誘使女童拍下裸露胸部及下體
的照片。
同月間,劉男把A女約到住處,要求A女脫去衣物後,以黑色布條矇住A女的眼睛,在經過A
女同意後,與其發生1次性行為,過程中還持手機拍下7張性交畫面,直到A女母親查閱A女
的手機對話紀錄,才得知女兒被劉男侵犯,憤而報警逮劉男。
台南地院審理時,法官發現劉男在去年7月間才以相同手法誘使另名女童拍下裸照,因該
案遭逮後獲得交保,卻仍於8月間再度犯下本案,顯見不知悔改,也不知道該如何控制個
人性慾望等一切情狀。依犯引誘使兒童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處有期徒刑3年2月;
又犯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4月,沒收扣案的手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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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ihate12 :
所以說幹嘛給小孩手機?
01/17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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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shguy :
3年多
這麼輕?
01/17 07:56
→
robinnibor :
沒緩刑了。整摸可能
01/17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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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W1990 :
竟然不可教化?這還有天理嗎
01/17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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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sKing :
A女都同意了
應該當庭無罪釋放
01/17 10:48
→
adoko :
因為父母和解有價目
未成年不能自賣
01/17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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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121696 :
每次看到新聞都無法理解為何要留訊息證據?蠢
01/17 17:09
→
kjes924308 :
可怕
01/17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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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ynton :
變態
01/17 22:46
噓
Saladking :
噁心肥宅嘔嘔嘔
01/18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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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sia :
才3年4月...好恐怖
01/18 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