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女法官糗了!小三嗆正宮「你老公睡我這」竟認無配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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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zJapan (Japan)
標題: [新聞] 女法官糗了!小三嗆正宮「你老公睡我這」竟認無配偶權
時間: Wed Jan 11 19:22:31 2023
女法官糗了!小三嗆正宮「你老公睡我這」竟認無配偶權 更審結果大逆轉
【記者陳彩玲/台北報導】陳姓人妻2年前提告向小三求償80萬元,台北地院承審法官吳
佳樺認為通姦除罪化後,《憲法》不再強調婚姻的制度性保障,而是重視個人性自主權,
意指外遇事件在法律上沒有「配偶權被侵害」這件事,判小三免賠,這個創新見解引發熱
議,但北院更一審今逆轉改判小三要賠12萬元。
洪女跟人夫通姦,更一審逆轉判她賠正宮12萬元。示意圖
判決指出,陳姓人妻發現丈夫經常深夜與洪姓女子通電話,2019年8月還與洪女在台北市
民生東路當街十指緊扣,親密互動,且丈夫經常將汽車停在洪女家停車場,甚至丈夫也向
她坦承外遇,陳女認為洪女勾引她丈夫,以相關影片、照片為證提告,主張洪女侵害配偶
權,求償80萬元。
法官吳佳樺認為陳姓人妻提供的證據雖可證明丈夫與洪女有染,但通姦除罪化後,《憲法
》不再強調婚姻的制度性保障,轉為重視婚姻關係中配偶雙方平等及個人性自主決定權,
因此陳女主張配偶權受侵害求償,欠缺法律依據,判洪女免賠。
陳女不服提上訴,二審法官認為一審沒有確實將言詞辯論通知書送達給洪女,程序有瑕疵
,發回更審,更一審改由北院法官宣玉華審理。
宣法官認為配偶權仍受法律保障,而洪女曾傳訊給陳女:「妳老公在我店裡喝醉了還在我
這睡覺。」、「很想知道為何妳老公不想跟你住在一起。」加上洪女與陳女丈夫有牽手、
過夜等親密互動,今逆轉判洪女應賠償陳女12萬元。可上訴。
配偶權跟通姦除罪互斥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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