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手機見13歲女兒對話「第一次、未戴套」 爸爸火大提告
看板: sex
作者: orz44444 (不懂真愛就應該信輪迴,不應該信上帝...)
標題: [新聞] 手機見13歲女兒對話「第一次、未戴套」 爸爸火大提告
時間: Thu Dec 29 15:06:43 2022
2022-12-29 11:34 聯合報/ 記者王燕華/花蓮即時報導
花蓮一名王姓男子與未成年女子性交遭判刑,未入監遭通緝,期間又將在臉書上結識未滿
14歲女網友帶回家,兩度發生性行為還未戴保險套,女方父親發現後提告,花蓮地方法院
依妨害性自主,判處王男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
判決書指出,王姓男子曾任軍職、公務機關、汽車改裝等工作,去年2月在臉書結識一名
當時才13歲的女網友,兩度帶回花蓮市住處發生性行為。
因被害少女使用父親手機登入臉書與王男聯絡,使用完畢忘記登出,她的父親打開手機,
驚見女兒和王男的對話,女兒提到這是她的第一次,還稱沒有戴套,男生說她會負責。父
親看了非常火大,和女兒確認確實和王男發生性行為,提出告訴,王男坦承不諱。
花蓮地方法院合議庭認為,王男曾因對未成年人性交,經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應執行有期徒
刑9年、4月和9月,並於108年11月14日遭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王男未乖乖入監服刑,
於109年5月1日被發布通緝,通緝期間又再犯下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顯未悔改。
合議庭法官表示,王男未能克制自身慾望,影響受害未成年女子身心健康發展,但坦承犯
行也有意和解,考量他大專畢業,入監前從事過軍職、公務機關、汽車改裝工作,家庭經
濟狀況普通、仍須扶養1名未成年子女等,以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3
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全案可上訴。
--
為了真愛而性交所生下的人才是真正的人~~
為了滿足慾望而性交所生下的人其實是人形生物(修羅,8+9)~~
PS:同樣是人的肉身,靈魂是高靈(ex:神靈,人靈,高等級的鬼..)才是人!!
靈魂是低靈(ex:低等級的鬼,動物靈..)其實是人形生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8.145.104 (臺灣) ※ 文章網址 ※ ※ 編輯: orz44444 (114.38.145.104 臺灣), 12/29/2022 15: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