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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13歲少女醫院病房激戰男網友!還在公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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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riend5566 (朋友56)

標題: [新聞] 13歲少女醫院病房激戰男網友!還在公廁

時間: Tue Dec 20 12:02:15 2022


13歲少女醫院病房激戰男網友!還在公廁打野砲 他下場超慘


【記者陳彩玲/台北報導】現年24歲的吳姓男子於2020年間,在網路上認識一名當時年僅

13歲的少女,2人相約碰面後,吳男竟凍未條,前後和她發生2次性行為,第一次在公園的

公廁內嘿咻,半年後又在醫院病房內激戰,由於少女未成年,全案曝光後,吳男因而吃上

官司。台北地院審理認為,兩人雖是你情我願,但因少女未滿14歲,依與未滿14歲女子性

交罪,判吳男2年徒刑,另審酌他賠錢和少女父親和解,給予緩刑5年。


判決指出,吳男明知少女未滿14歲,但2人見面後慾火難耐,2020年6月26日帶少女到新北

某公園的公廁嘿咻,隔年1月間,又大膽和少女在新店耕莘醫院的病房內激戰,事後少女

因行為異常被家人發現,追問後才驚覺她和男網友2度發生性行為,吳男因而挨告。


由於少女有驗傷單,吳男到案也坦承知道少女年紀仍2度嘿咻,法官考量與未滿14歲少女

性交罪刑責3年起跳,而吳男案發時年僅22歲,年輕氣盛,且雙方是透過網路認識,與一

般利誘、四處尋找少女性交的犯罪情節相比,惡性較輕,就算判他該罪的最低刑度,仍屬

過重,因此依《刑法》59條予以減刑。


法官依2個對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各判1年8月徒刑,應執行2年徒刑,審酌吳男已付錢和

女方達成和解,並獲少女及少女的父親同意給予緩刑機會,宣告緩刑5年,但法官認為吳

男欠缺兩性觀念,需參加法治教育5場,並服200小時義務勞務。


https://tw.nextapple.com/local/20221220/7A67DD2CD07315D709D67F9358F5F2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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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x1000 : https://reurl.cc/VRq3jy 12/20 12:06
EEERRIICC : 這位法官判的不錯 12/20 14:09
jfgt7j8qgx : 幹,好爽 12/20 15:05
SilentBob : 哪裡有超慘 12/20 15:23
toray : 公道價 沒有什麼特別 12/20 16:23
adoko : 有付給少女和少女同意 日後才沒坑 12/20 22:27
QQaOrz : 本肥宅護理師怎麼沒看過病人在病房打砲的== 12/20 22:56
hungayo : 這麼年輕,就當妓女,好賺 12/21 01:04
handsome1103 : 驗傷單? 12/21 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