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學妹賠25萬換免告 10年後被判6月!原來他當年「和解」找錯人
https://i.imgur.com/sq4u6cG.jpg.jpg
▲劉男高三時與學妹交往並發生關係,10年後卻遭到學妹提告,劉男為免關在法庭上以30
萬元換緩刑。(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蔡怡萍/台中報導
劉姓男子10年前讀高中三年級時,與一名同校高一學妹交往,期間2人愛的熱烈,在住處
發生性關係,但被學妹爸爸發現後揚言提告,劉男父母出面與學妹爸爸以25萬元達成和解
;不料,10年後學妹又出面控告劉男,原因是學長當時「沒有與她」和解,遭法院依對於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刑6個月,劉男拿出30萬元積極與學妹和解後
,台中高分院才准予緩刑2年。
根據判決,住在彰化的劉姓男子在2012年11月就讀高三時,與一名同校的高一學妹成為男
女朋友,2人打得火熱、並2次在劉男住家合意性交,但學妹爸爸偶然發現2人關係後,氣
得表示要對劉男提告,劉男父母為免興訟,出面與女方的父親協調,最後以25萬元和解,
並未提告。
本以為事情就這樣落幕,但到了2021年,學妹本人竟再次出現對此事提告,檢察官依妨害
性自主2罪對劉男提起公訴,劉男到庭坦承當年有與學妹發生關係,也提出家長與對方父
親的和解書,皆與當時通報資料相符。
不過,法院一審認為,雖然劉男父母在2013年間就與學妹爸爸和解,但劉男或父母都沒有
與「學妹本人」達成和解,審酌學妹當時為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少女,利用對方涉世未深
,對性行為尚未有健全之認知,而對她進行性交,並未得學妹原諒,判有期徒刑6個月,
無宣告緩刑。
劉男在得知審判後上訴,為免去牢獄之災,積極尋求與學妹和解,今年1月開庭時當場給
付30萬現金,學妹點收無誤、也表示願意原諒劉男不再追究,並同意給予緩刑機會,台中
地院審後認為罪行雖明確,但劉男已坦承犯行、獲得和解,信無再犯之虞,駁回劉男上訴
,但給予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參加法治教育3場。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614/2272587.htm
所以這案例是賠25萬+30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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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06i06 :
還有這種玩法喔
06/15 09:34
→
VVizZ :
欸有這樣的喔
06/15 09:35
→
VVizZ :
當年家長以監護人身分不能代表當事人意思???好怪的判法
06/15 09:36
→
Qoo777 :
剝2次皮
06/15 09:36
→
ezJapan :
所以我才有疑問那25萬有付嗎?
06/15 09:36
推
gaba000 :
ㄏ敗類家庭專教敗類台女出來
06/15 09:36
→
VVizZ :
男生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06/15 09:36
推
cooldogy1973 :
當初不是找法定代理人嗎?
06/15 09:37
→
VVizZ :
25萬肯定有付阿不然當年就被告了
和解契約法院也承認
06/15 09:37
推
OSDim :
當年男方成年了嗎
06/15 09:37
→
VVizZ :
世界真的太險惡了
06/15 09:37
→
VVizZ :
兩方都沒吧
高三未滿18的很正常
06/15 09:38
→
ezJapan :
那這25萬還能討回嗎?
雖然是他自找的
06/15 09:38
→
ezJapan :
只是想知道同一案件告兩次可以罰兩次?
06/15 09:38
→
ishadow :
所以法定代理人/監護人不能代表和解?
06/15 09:39
推
Zionward :
這不能用兩小無猜嗎
06/15 09:39
→
VVizZ :
我仔細想了還真的沒皮條
06/15 09:39
→
VVizZ :
因為第一次和解契約是跟女方監護人簽的
但和解契約本來就是
06/15 09:40
→
VVizZ :
民事契約
締約人才有義務不提告
但女生本人非締約人
告訴權
06/15 09:40
→
ezJapan :
兩小無猜要是女方自願才可以
06/15 09:40
推
s008866 :
完啦
遇到標準台女欸
06/15 09:40
推
sanguinesand :
雙方都未滿18不是可以用兩小無猜嗎
06/15 09:41
推
skyant :
哇靠你們看是提款機
06/15 09:41
→
VVizZ :
兩人合意性交法院認定無誤
不適用兩小無猜的原因有可能
06/15 09:41
→
VVizZ :
當時男方已經滿18
06/15 09:41
推
isohera :
女方玩真大
06/15 09:42
推
Hooz :
靠北
有這樣子的喔
鬼島法律
06/15 09:42
→
ezJapan :
等等
是合意性交
女方十年後再告是?
06/15 09:43
→
VVizZ :
接前面
女生本人告訴權不當然消滅
而且追訴期也沒過
06/15 09:44
→
VVizZ :
但你現在也不能回去告她爸違反和解契約
因為她爸真的沒提告
06/15 09:44
推
luyun15 :
根本提款機欸,要就有
06/15 09:45
→
VVizZ :
所以男生真的要多多保護自己
避免成為提款機
嫩妹雖嫩
06/15 09:45
→
VVizZ :
但是很貴
06/15 09:45
推
sanguinesand :
當初女方未滿18歲,不是由監護人代表談和解嗎?
06/15 09:46
→
sanguinesand :
看W大的推文我懂了。這樣跟她爸談的和解根本沒意義
06/15 09:48
推
VVizZ :
和解契約效力不及於女生本人阿
06/15 09:48
→
VVizZ :
除非當時女生有在和解書上聯名副署還有得凹
看來是沒有
06/15 09:49
→
ezJapan :
可是不跟他爸和解也是會有問題不是嗎?
06/15 09:49
→
VVizZ :
不跟她爸和解就是當初被告
但可能不用被提兩次款
06/15 09:49
→
VVizZ :
但其實我覺得一審法官很凹
明明是合意性交
為啥10年後
06/15 09:51
→
VVizZ :
的理由是未與學妹和解
當然這也是法律條文太爛讓法官
06/15 09:52
→
VVizZ :
可以這樣判就是了
06/15 09:52
→
VVizZ :
不過本來擬制性侵本身就是垃圾條文
都2022了還在認為
06/15 09:53
→
VVizZ :
青少年少女對性的認知淺薄
笑死
早就身經百戰了
06/15 09:53
推
ilovebee :
哇靠,可以讓人賺了又賺賺了又賺的嗎
06/15 09:53
→
ilovebee :
生女兒太好賺了吧
06/15 09:54
→
VVizZ :
所以大家記得以後跟監護人簽的和解書務必要叫女森副署簽名
06/15 09:54
→
VVizZ :
不然十年後越想越不對勁
欸怎麼當初錢是爸爸賺走
06/15 09:54
→
VVizZ :
跟過年紅包是媽媽收走一樣
06/15 09:55
→
ezJapan :
其實現實生活中未成年性交並不罕見
06/15 09:55
→
VVizZ :
對阿
06/15 09:56
→
ezJapan :
所以碰未成年按這案例未來都可當提款機
06/15 09:56
→
VVizZ :
現在女生不看身分證誰知道是16碎了沒
06/15 09:56
→
VVizZ :
行房必備紀錄器
還有繳驗證件
謝謝
06/15 09:56
推
zero955147 :
被扒兩次皮
06/15 10:00
→
magiccello :
法定監護人不能代表當事人??
06/15 10:03
→
magiccello :
真可怕...以後都要先查身份證
06/15 10:04
推
VVizZ :
阿就民法認為未成年(以前20現18)的人沒有完全行為能力阿
06/15 10:11
→
VVizZ :
民事和解跟刑事告訴權又是不一樣的範疇
所以一般和解書
06/15 10:11
→
VVizZ :
如果約定不提民刑訴訟的話還會多寫一條違約賠償
06/15 10:12
→
VVizZ :
比較保險
06/15 10:12
推
VVizZ :
刑事告訴權的放棄只有對刑事訴追機關例如刑庭才有意義
06/15 10:14
→
VVizZ :
另一條路是不要自己和解
去調解
調解成立後有法律效力
06/15 10:16
→
VVizZ :
才可避免後續民刑事之追訴
06/15 10:16
推
moonthesea :
推VV大分享,謝謝
06/15 10:23
推
sanguinesand :
我現在才發現我把VV大看成W大了
XD
06/15 10:31
推
m3388 :
提款機
06/15 10:31
推
luckysmallsu :
錢真好賺
06/15 10:34
推
callmerain :
到底是什麼原因可以認證十年前發生的事情?
06/15 10:38
→
s155260 :
懂玩
06/15 10:39
推
cityhunter04 :
這根本是仙人跳吧?爸爸坑完、女兒坑……真好賺!
06/15 10:41
推
nelson8866 :
那法定代理人的意義?嗯?
06/15 10:43
推
sdn645 :
嗯
06/15 10:44
→
sdn645 :
標準的破X
06/15 10:45
推
yuran :
仙人跳嗎
06/15 11:06
推
Murloc :
…..這也太扯
06/15 11:07
推
williamwang :
又學到了
06/15 11:09
推
catsimon :
一魚兩吃
06/15 11:10
推
lolen :
高三學長跟高一學妹,的確有可能高三的滿18,高一的還未滿1
06/15 11:12
→
lolen :
6
06/15 11:12
推
chuikov :
替劉男感到同情
06/15 11:18
推
xx49874039 :
0.55桶金Get
06/15 11:25
推
plant :
那下次換學妹媽媽出來提告嗎?
06/15 11:25
推
asdf8888 :
學妹媽媽準備中(誤
06/15 11:28
推
sks11134 :
太扯了….這女的有事嗎
06/15 11:51
→
sks11134 :
所以台灣法律先派爸媽敲一筆
06/15 11:51
→
cobal :
不要亂教,現在民法的成年還是20歲,另外兩小無猜不是看滿18
06/15 11:51
→
cobal :
而是16歲,高三再怎麼樣也不會未滿16歲,所以不適用兩小無猜
06/15 11:52
→
cobal :
這篇新聞最重要的點在未滿16歲即便對方同意下還是會被告
06/15 11:55
→
cobal :
所以未滿16歲,不管對方是否同意,千萬別碰就是了
06/15 11:56
推
VVizZ :
阿對112年才施行18歲那條
06/15 12:05
推
y1c6 :
那女方爸的第一筆和解金算詐騙/勒索嗎XD
06/15 12:10
推
a22122212 :
嗯...
06/15 12:11
推
VVizZ :
案發時男高3女高1
未滿18幹未滿16才能用
227-1跟229-1
06/15 12:11
→
VVizZ :
第一筆算零用錢阿
這案最不通順的地方就在於未成年人沒有
06/15 12:11
→
VVizZ :
完全意思能力必須要由法定代理人來締結和解契約怎麼最後變
06/15 12:12
→
VVizZ :
成法定代理人依法代為意思表時十年後不能代表當事人
06/15 12:12
→
VVizZ :
10年前如果女生本人跟男友相愛不想提告的意思被法律無視
06/15 12:14
→
VVizZ :
10年後情已逝想想不對勁怎麼老爸把錢收去又翻臉
太危險了
06/15 12:14
推
iamavanlin :
不知道我能不能找23年前認識的打工姐姐求償。她約我去
06/15 12:18
→
iamavanlin :
爬山,結果去她家接她時,她只穿長睡衣跟小褲褲,還激
06/15 12:18
→
iamavanlin :
凸著來開門,然後叫我沙發坐一下看電視,結果山也沒爬
06/15 12:18
→
iamavanlin :
,我就在17歲時,莫名奇妙打了幾個冷顫….
06/15 12:18
推
VVizZ :
23年太久了過追訴期了
06/15 12:19
推
NSYSUheng :
噁心
06/15 12:19
噓
airandy1102 :
......這吃相真難看
06/15 12:35
→
gameking :
這應該和解書沒寫好被抓漏洞
正常都會寫不得再提出告訴
06/15 12:37
推
kilapon :
真會玩
06/15 12:39
推
spurs2848 :
原來是提款機阿
06/15 12:40
推
VVizZ :
寫了也沒用
刑事告訴權只能向有訴追權限的人聲明放棄
06/15 12:41
→
ezorttc :
哇,所以第一次跟誰和解?
06/15 12:41
→
VVizZ :
民事的話頂多被告之後拿來當抗辯理由跟證據
所以最好簽違
06/15 12:42
→
VVizZ :
約金或者直接去調解委員會取得調解證明書
06/15 12:42
→
gtor7923 :
台女這招厲害了
哪天缺錢就從名冊上
一下
06/15 12:44
推
edens :
法定代理人有獨立告訴權,和解省錢
06/15 12:45
→
edens :
沒找律師寫和解書的下場,刑事和解
06/15 12:46
→
edens :
有眉角的,省小錢賠大條,剛好而已
06/15 12:46
→
gameking :
應該也沒人想得到這家人這麼機掰吧
正常是和解就沒事了
06/15 12:48
推
VVizZ :
告訴權獨立真好用
有幾個告訴權就能拿幾包封口費
06/15 12:49
推
a129517496 :
垃圾台女…
06/15 12:52
→
Puye :
哇
可以剝兩次皮
值得學習
06/15 12:55
推
JohnConnor :
這父母沒有不當得利的情事?
06/15 12:59
推
BlackTeeth :
賺錢囉~~~
06/15 13:01
推
VVizZ :
沒有啊他們收錢又沒告
06/15 13:03
→
faultless :
果然不能得罪台女
06/15 13:08
推
Johnwusak :
爽完,過十年還能要錢賠償,噁心台女
06/15 13:10
推
nicklyyyy :
…
06/15 13:11
推
Atlantean :
沒職業道德,
賣一次收兩次錢....
06/15 13:12
噓
jb0110 :
缺錢時就來告一次
?
06/15 13:24
→
tmno115 :
傻眼
06/15 13:30
→
rony98 :
那是不是可以叫女方父親還錢?
06/15 13:31
→
VVizZ :
女方父親:啊我就真的沒告你啊幹嘛還錢
06/15 13:33
→
VVizZ :
女森本人:阿你當年又不是跟我和解為啥我不能告
06/15 13:36
→
VVizZ :
只能說男方姓劉不姓彥頁...
06/15 13:37
推
justben :
法律該改一改了
現在早熟的一堆
=
=
06/15 13:38
→
VVizZ :
味道人士相信他們小孩是很純潔
很無知
對性很沒概念的
06/15 13:39
→
VVizZ :
怎麼可能改
06/15 13:39
→
ctx1000 :
咦?
法院認證的仙人跳?
06/15 13:40
推
Neymar :
學妹:我佈了這個局,有10年之久
06/15 13:42
推
OrniG :
法院幫助劉男變提款機的夢想
06/15 14:05
推
diogofseixas :
法律等級的仙人跳
所以如果車禍讓嬰兒受傷
要跟誰和
06/15 14:21
→
diogofseixas :
解
等嬰兒成年再來談才能成立
06/15 14:21
推
WuKong :
剝皮辣椒
06/15 14:38
→
Lhmstu :
????
06/15 14:41
→
guanquan :
刑法227-1兩小無猜條款是規定18歲以下,不是未滿18歲。
06/15 14:46
→
guanquan :
高三通常應該是18歲以下,其實法院是可以免刑的。承審法
06/15 14:46
→
guanquan :
官大概觀念也很保守。
06/15 14:46
推
Best2 :
女兒真虧
現在25萬比十年前30萬還難用
06/15 14:48
推
cocoi :
2012年的事現在判這樣,是要給民眾增加收入的機會嗎??
06/15 14:50
→
cocoi :
台灣的司法真有趣...
06/15 14:50
推
cvspka02953 :
這告訴我們和解都要當事人在場
06/15 14:56
推
EGOiST40 :
可悲鬼島法律
06/15 14:59
推
rukawa28 :
Show
Me
The
Money
06/15 15:09
→
bloodpiece :
太扯了吧=
=
06/15 15:14
推
linear :
法律漏洞了吧
06/15 15:17
推
popileds :
兩層皮
06/15 15:17
→
ryanhome :
太屌了
居然能這樣玩
06/15 15:23
噓
frogman1128 :
越想越不對...
06/15 15:24
推
wmaple01 :
看來2032要換媽媽先發惹
06/15 15:31
→
belucky :
哈哈
這個真的很慘
06/15 15:31
噓
siaojing :
講結論,法律可以,制度也沒有任何問題,覺得不合理的
06/15 15:40
→
siaojing :
是法盲的問題,想知道為什麼自己去讀書,別當伸手牌
06/15 15:40
→
siaojing :
說法律可悲的,先檢討自己可不可悲
06/15 15:40
→
siaojing :
一堆白癡罵鬼島法律,你以為台灣人這麼厲害法律都自創
06/15 15:42
→
siaojing :
,他媽的都抄歐洲、美國的啦,你要去靠腰他們落後?還
06/15 15:42
→
siaojing :
是先檢討看看自己是不是法盲?
06/15 15:42
推
JasonX5566 :
好了啦法匠
06/15 16:09
推
nicejelly :
欸等等,法律人不是最愛談邏輯,你現在的邏輯是女方當
06/15 16:11
→
nicejelly :
年涉世未深無法確認自己是不是要性交,但是認為女方當
06/15 16:11
→
nicejelly :
年的年紀足以自行認定要不要與對方和解與監護人無關?
06/15 16:11
噓
losechen :
學妹越想越不對勁:我被開鮑拔拔收錢
決定自己賺
06/15 16:41
推
kof010485 :
這到底是三小,還能和解了再和解喔?
06/15 16:42
噓
losechen :
下次換學妹媽媽再要一筆
06/15 16:44
推
qron :
都過這麼久還可以仙人跳欸
06/15 16:46
噓
a9009309 :
等等這學妹太扯
06/15 16:47
→
ctx1000 :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111年度侵上訴第37號
06/15 16:56
推
cocoi :
每個判決都有蝴蝶效應,不考慮後面的問題就判,本來就有問題
06/15 16:56
→
cocoi :
你要跟我說後面的人論辯不會引用這次判決??要死讀法律人人
06/15 16:57
→
cocoi :
都會,
06/15 16:57
→
ctx1000 :
地院判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0年度侵訴字第38號
06/15 16:59
→
ctx1000 :
意思就是沒跟該女(告訴人)和解....雖然有寫同意(兩次XX)
06/15 17:02
→
VVizZ :
有吃過未滿16歲還沒過追訴期的你們都慘了
06/15 17:13
→
VVizZ :
有一點小證據比方當時親密對話可證有做愛的話被告穩死的
06/15 17:14
→
VVizZ :
這是處男的勝利
06/15 17:14
推
VVizZ :
227-1就算能用也只是減輕或免除
法官不免只給你減也可能
06/15 17:18
→
VVizZ :
而且民事還可以告
和解也是賺
怎樣都不輸
06/15 17:19
噓
hirok :
剝皮店了嘛根本
06/15 17:22
→
hirok :
下次換阿嬤來告
06/15 17:22
→
ctx1000 :
就應該到這了
但是法律就是給懂法的人用的無誤XD
06/15 17:24
推
christopherl :
樓上,歐洲國家都認為青少年性行為是人權,
06/15 17:25
→
christopherl :
禁止子女性行為是違反人權的,不能用保護的名義控
06/15 17:25
→
christopherl :
制子女性行為
06/15 17:25
推
wayne258675 :
哇靠還能這種玩法喔,法官腦子有問題?
06/15 17:27
→
wayne258675 :
這個判決下來,要有很多已經和解的要越想越不對勁
06/15 17:28
→
ctx1000 :
簽好簽滿(告訴人+
監護者-如告訴人沒成年)
就好了
06/15 17:32
推
qwe571390 :
這是什麼神判決
都賠了還要賠
學妹懂玩
06/15 17:32
→
ctx1000 :
這個就是沒簽好簽滿被搞得
就變成跟越想越不對87%像了
06/15 17:33
→
PPsueSUN :
好慘
06/15 17:34
推
smallgreen71 :
這麼好賺喔
06/15 17:35
推
ricky07 :
好強
06/15 17:40
→
peterlee97 :
幹金礦還能挖兩次喔?
06/15 17:42
推
VVizZ :
現在應該已經很多人在翻和解書了
如果只有爸媽簽名的話
06/15 17:43
→
VVizZ :
就是重大獎
06/15 17:43
→
ctx1000 :
是阿
如果只有監護人簽名
現在大概一堆人想再去賺錢了
06/15 17:43
→
ctx1000 :
你看時間軸就知道為何跟越想越不對87%像了(攤
06/15 17:44
→
ctx1000 :
101/12
第一次XX
102/04第二次XX
之後102年某月25萬
06/15 17:45
→
emitter :
所以和解沒用,調解才有用
06/15 17:46
→
ctx1000 :
與監護人和解
111/04與告訴人和解
...恩
快9年(或者9年
06/15 17:46
推
bighead71 :
新招
06/15 17:46
→
ctx1000 :
恩
修正一下
跟告訴人和解是111/01/04
06/15 17:49
推
idolman :
10年後的越想越不對勁
吃相有點難看了
06/15 17:51
→
ctx1000 :
9年吧
告訴人算起來再過兩個月就25歲了
06/15 17:54
推
christopherl :
性別對調,高一男生幹高三學姐,事後還可以索賠,
06/15 18:01
→
christopherl :
豈不是很奇怪
06/15 18:01
→
christopherl :
「因為高三學姐跟學弟做愛,學弟會身心受創」
06/15 18:01
→
christopherl :
「嚴抓兒子跟學姐性行為是為了保護青少年」豈不是
06/15 18:01
→
christopherl :
很奇怪
06/15 18:01
→
maplefoxs :
你各位再不管小頭
就準備當別人的提款機
06/15 18:09
→
cocoi :
一罪本來就不兩罰。法律人跟法官很懂逆。那我問你,當事人
06/15 18:12
→
cocoi :
的爸爸去告為什麼受理又裁罰。難道法律人知道這樣沒用嗎?
06/15 18:12
→
cocoi :
當事人可不可以翻掉當年的判決(因為和解錯人,錢拿回來還
06/15 18:12
→
cocoi :
給正確的人。不然就告當初的法官知道這個細節卻配合把判決
06/15 18:12
→
cocoi :
做完,讓被害人被罰2次?
06/15 18:12
→
cocoi :
我看你們學長學弟制那樣,也沒懶叫做翻案的事吧
06/15 18:13
推
swgun :
笑死
亂找人幫和解齁
06/15 18:14
推
sunmoonzhang :
性別對調一定改說有效力駁回告訴
06/15 18:20
→
guanquan :
仔細想想,當年把25萬元付給被害人的父母本來就很不合理
06/15 18:24
→
guanquan :
。女兒又不是父母的財產,父母根本沒有損害可言。
06/15 18:24
推
Qtrad :
夜市食物一定說男人錯
06/15 18:36
→
ctx1000 :
那就看有沒有要討論
當年的監護人有沒有不當得利
06/15 18:39
→
knightsfu :
這個背後一定有懂得人教
06/15 18:46
推
beachboy7 :
這台女城府好深
06/15 19:15
→
GenjiEd :
上面有一篇免費吃學生妹的,可以參考這篇
06/15 19:23
噓
whathappen :
不講武德,下流至極
06/15 19:28
推
christopherl :
刑法227就是把小孩的貞操當成自己的財產啊,很多是
06/15 19:33
→
christopherl :
情侶不願意告,但父母堅持小孩身心受創,堅持提告
06/15 19:33
→
christopherl :
,強迫把情侶拆開。君不見台灣很多小孩到了30歲,
06/15 19:33
→
christopherl :
家長還會管子女跟誰性行為的家長
06/15 19:33
推
johnkry :
這女的有前途...
06/15 19:37
→
kkbush :
什麼啊
學妹伏筆很深喔
06/15 19:49
→
wray :
第二桶金
06/15 21:34
推
Kysol9 :
看來最近有些東西又有錢能拿囉
06/15 22:32
→
faelone :
太扯了吧,十年後越想越不對勁還能告成功?
06/15 23:02
噓
U9234030 :
撥兩層皮
超爽的
06/16 00:16
→
ruxi :
一罪罰兩次,監護人做出的和解可以不算數,長知識了。
06/16 01:30
推
JustinLYS :
扯,吃相難看。
06/16 02:11
推
mftd :
太狠了吧
06/16 03:46
推
ci3607 :
還可以這樣XD
06/16 04:20
推
GroveStreet :
女方的爸爸是獨立告訴權人(刑訴第233條第1項),跟
06/16 04:43
→
GroveStreet :
女方本來就各自擁有告訴權。推文有人講到了,男方就
06/16 04:43
→
GroveStreet :
錯在第一次和解時沒讓女方也簽名。只能說你各位以後
06/16 04:43
→
GroveStreet :
要跟人私下和解的話,記得至少找有經驗的律師諮詢一
06/16 04:43
→
GroveStreet :
下,甚至多花點錢請律師代撰和解書也好
06/16 04:43
推
qwe12345100 :
鬼島法律
06/16 07:01
推
ab2u04fu4ab :
越想越不對勁
06/16 07:36
推
evaal :
學妹好厲害
06/16 07:54
推
cocoi :
所以你車禍完,保險員沒找駕駛肇事人簽和解書,而是找車主簽
06/16 08:08
→
cocoi :
之後發生第2次被凹理賠也是合理就是,中間知道的人沒有任何
06/16 08:08
推
allse1032 :
遇到台女母豬真的好衰
06/16 08:08
→
cocoi :
問題,都是簽的人阿呆。這就是台灣的司法邏輯??
06/16 08:09
→
cocoi :
最終法官跟告訴中間所有的程序,都只是配合被告及提告
06/16 08:09
推
cocoi :
街上鬥毆還躺在醫院由父母代簽的,後面都可以再告一次??
06/16 08:12
推
cocoi :
我不管你對法條多熟啦,我只問你簽名當下,司法人跟法律人有
06/16 08:14
→
cocoi :
讀這法條的,知不知道這樣不算真正和解啦,知道不講是不是沒
06/16 08:15
→
cocoi :
事啦...
06/16 08:15
→
Kitakami :
第一桶金
06/16 08:28
推
mc2834 :
明明就是同一事件,但卻因為時間推移而導致反覆請求,以法
06/16 08:31
→
mc2834 :
律論理來說,的確可議啊…
06/16 08:31
→
ctx1000 :
還有一個點可能要討論
102與監護人和解時
看來是私下和解
06/16 09:25
推
VVizZ :
和解終究是私下的私法契約行為
我比較建議去調解委員會調解
06/16 10:08
→
VVizZ :
取得調解證明書由法院核定
06/16 10:10
→
VVizZ :
除非是訴訟上和解
不然私下和解基本上對方要翻臉你也是沒
06/16 10:10
→
VVizZ :
皮條只能被告的時候拿出來抗辯
06/16 10:11
→
VVizZ :
只是一般人會覺得怕麻煩不會把和解書翻出來再看一次
但有
06/16 10:12
→
VVizZ :
看到這則新聞的應該是想領一點補助了
06/16 10:12
推
tomx :
10年前,太扯了吧
06/16 11:25
→
randy2903 :
10年突然回想
06/16 12:47
推
jay14110 :
越想越不對勁+1
06/16 13:40
噓
cscc0831 :
混帳嬯,死全家!
06/16 15:22
推
bg784533 :
賺爛了
賺爛了
06/16 17:03
→
xj666 :
是怎樣,以為放定存喔
06/16 20:51
推
GroveStreet :
訴訟外和解就是只有契約的效力而已,而契約只會拘束
06/16 21:53
→
GroveStreet :
契約當事人,這也沒辦法。所以前面才有人說應該走調
06/16 21:53
→
GroveStreet :
解甚至訴訟上和解比較好,因為至少不會有日後再被提
06/16 21:53
→
GroveStreet :
起告訴的風險。如果真的要私下和解,還是找律師協助
06/16 21:53
→
GroveStreet :
比較安全
06/16 21:53
推
moobary :
有的爽還有的拿,一魚兩吃!金喝賈
06/16 23:20
→
ouabain :
扯爆了
06/16 23:41
推
kent0925 :
瓜張
被當提款機
06/16 23:50
推
NowQmmmmmmmm :
當提款機用耶
06/17 07:41
推
Dora0926 :
傻眼
06/17 08:04
→
PECVD :
我大概懂了,
就是不要私下和解,
全部都交給法院認證
06/17 14:35
→
PECVD :
法院調解才算是法院承認這是它們做的
XD
06/17 14:36
推
andyy813043 :
靠!!!25+30=55萬,好貴~~~
06/17 16:31
推
taddy0540 :
男生要好好保護自己
06/17 16:38
推
dick0428 :
那這樣25萬不就是不當得利嗎?
06/17 17:03
推
s008866 :
男生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欸
06/17 18:29
推
smallcane :
誇張...
06/17 18:47
推
summerleaves :
財富密碼
06/17 18:49
推
Herojojo :
學妹的親友團下一位
06/18 03:37
推
king12272 :
臺灣的司法
06/18 08:36
推
frankson :
如果未成年子女出車禍,由法代出面私下和解,等子女成年
06/18 10:27
→
frankson :
之後再另外提告,這樣可行嗎?
06/18 10:27
→
frankson :
由子女自行另外提告
06/18 10:27
推
jaxjax :
還可以這樣,真猛
06/18 11:22
推
pili0830 :
下一個換學妹的媽媽出來告嗎?
06/18 13:53
噓
a9009309 :
這女的表明就是有高人指點,吃相難看,拿到錢就說沒關係
06/19 00:15
→
a9009309 :
可以原諒
06/19 00:15
推
glaten :
所以以後高中學生要小心
06/19 08:02
推
shooooooboom :
男生反告一波啊
至少後面這30萬能
06/19 08:55
→
shooooooboom :
打平
06/19 08:55
噓
hungayo :
這破麻一定當妓女被幹到菜花梅毒
07/07 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