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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我不能呼吸了」少女慘遭強吻摸胸 前科犯被判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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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rz44444 (人形生物應該信輪迴,不應該信上帝...)

標題: [新聞] 「我不能呼吸了」少女慘遭強吻摸胸 前科犯被判3年6月

時間: Tue May 17 20:21:33 2022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6318940



2022-05-17 12:09 聯合報/ 記者邵心杰/台南即時報導


徐姓男子去年2月16日騎自行車經台南市新市區民權路與光明街口,見13歲少女在路口等

待紅綠燈,騙她上自行車,載往偏僻小廟,要求她跨坐在長椅上,再以雙腳壓住強吻及撫

摸胸、臀,「不要、我不能呼吸了」少女逃離報警,徐男有類似前科,法官認不宜輕縱,

認犯強制猥褻罪處3年6月。


少女自行逃離現場後,曾撥打電話給女性友人哭訴,遭陌生人強制猥褻,另以社群軟體臉

書傳送訊息給男性友人,最後在家人陪同下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查獲徐男,

找到他騎乘自行車搭載少女,及案發後他騎乘自行車離去的畫面。


他到案後坦承犯行。辯護人指出,他僅有違反少女意願強吻,並無進一步的強制性交,猥

褻犯行所致危害難稱輕微,但所生危害也不至於重大,且他在無其他外力介入情形下,主

動停止強制猥褻行為,應認惡性並非重大,仍有改正可能,請求法官從輕量刑。


台南地院合議庭審酌,徐男為圖一己私慾,竟誘騙未滿14歲少女至偏僻處所對其強制猥褻

,除侵害其性自主權外,也嚴重危及未成年少女身心健康發展,犯罪所生損害不輕。同時

,徐男自2004年起,已有因強制猥褻未滿14歲女子經本院判處罪刑確定並入監執行的前案

紀錄,出監後,也曾於2014年間,因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等案件,經本院判處罪刑確定並入

監執行。


合議庭認徐男多次為罪質相近犯罪,足認其對此類犯罪有相當惡性,對社會造成的危害不

輕,雖其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仍不宜輕縱。認他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處

3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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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真愛而性交所生下的人才是真正的人~~

為了滿足慾望而性交所生下的人其實是人形生物(修羅,8+9)~~

PS:同樣是人的肉身,靈魂是高靈(ex:神靈,人靈,高等級的鬼..)才是人!!

靈魂是低靈(ex:低等級的鬼,動物靈..)其實是人形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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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henzollern : 人帥騎腳踏車也能搭訕 05/17 21:36
edweepvp : ?? 這麼好騙嗎 05/18 03:06
QQbrownie : 這種就是準備牢飯吃一輩子的,出來只會再犯根本不用任 05/18 03:36
QQbrownie : 何輕判 05/18 03:36
amo0717 : 可黏那 05/20 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