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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偷吃人夫辯被逼 法院翻出她串證對話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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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eedhyper (換新工作環境 累 不順)

標題: [新聞] 偷吃人夫辯被逼 法院翻出她串證對話紀錄

時間: Sun Apr 17 03:57:00 2022


偷吃人夫辯被逼 法院翻出她串證對話紀錄打臉


2022-04-16 17:10 聯合報 / 記者

陳俊智

/桃園即時報導



桃園一名李姓女子因與曾姓人夫交往,期間還多次上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但曾妻提告侵

害配偶權,求償200萬元,但她矢口否認,辯稱得知曾男已婚就想斷了聯絡,無奈對方頻

頻騷擾脅迫,才答應見面吃飯,結果桃園地院調查她不僅早就知情,還教唆人夫串證,最

後判她應賠曾妻30萬元。全案可上訴。


曾妻興訟指出,李女自2020年8月開始與丈夫交往,不僅有親密、逾越一般男女交友的互

動,還多次發生性關係,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因此求償200萬元。


審理時,李女不否認與曾男交往及發生性關係,但她主張自己原先不知對方已婚,知情後

就提分手,是對方不願意,頻頻以騷擾、脅迫手段相逼,2人才會繼續見面聚餐,性行為

也是在酒醉無意識間發生。


法院調查,李女前年11月與曾妻對話時曾說「我從一開始,那時候沒有跟曾男在一起的時

候,我也是一直勸他回家」,顯見她未與曾男交往時已知對方感情狀況。


另外,李女雖稱自己事後與曾男見面是被逼迫,但她未能提出被逼迫的證據,今年一月跟

曾男親嘴自拍,也是神情自若,無驚恐不安態樣。她今年1月還傳LINE給曾男,要求曾男

出庭替自己作證,還說「侵害配偶權現在認定很寬鬆」、「不能承認旅館只有我們2個」

等語,顯見其辯詞並非實在。


法院認定李女確實侵害曾妻配偶權,且在曾妻提告之後,仍持續侵權行為,最後審酌其財

產狀況,判她須賠償對方30萬元精神撫慰金。



李女辯稱自己與曾姓人夫交往前不知對方感情狀況,知情後被對方脅迫見面,但法院翻出

她串證對話紀錄打臉,判她須賠曾妻30萬元精神撫慰金。示意圖/Ing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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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world : 長知識了,LINE會當作呈堂證共 04/17 08:29
brella : LINE一直都有證據能力,至於證明力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04/17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