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富商「10萬包養酒店妹」:每月2次還要按讚 最後翻臉討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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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一名王姓富商2018年起以每月10萬元包養在酒店認識的小玉(化名),要求小玉每月
跟他性交1至2次,平時則要陪他聊天、幫他的臉書貼文按讚,沒想到2人去年感情生變,
王男竟翻臉稱這些錢是借給小玉的,要求她歸還300萬元含利息。法院則認為,2人的款項
往來違反公序良俗,判決小玉免還。
根據判決書內容,王男提告指出,小玉2018年稱想從酒店辭職去賣牛樟芝,他便陸續借出
235萬元讓小玉週轉,另還拿出38萬元替她還酒店債務等,約好在2021年1月5日清償,但
小玉都未還款也避不見面,他才提告要求連本帶利還300萬元。
小玉則說,王男稱他老婆更年期不做愛,才找她當包養對象,每個月給10萬元,除了約定
好每月做愛1到2次,平時也要陪他聊天、幫他的臉書貼文按讚等。
從2人LINE對話可見,王男曾說,「我幫妳一年多我得到什麼,只有氣,妳還是回去當妳
快樂酒女吧」、「我不讓妳跟別男人,他一個月給妳十萬嗎?」,小玉也回覆,「你都是
有條件是的條件交換」、「你就要在外面找對象可以跟你做愛、你付錢沒關係,所以我們
是各取所需呀」、「之前七月份只給我7萬,到八月份要補3萬給我,結果也沒補完」。
法官認為,王男每月給小玉10萬元,是約定好要有性行為並避免小玉去找其他異性,但此
約定已經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雖然王男拿出給付金額約46萬元的證據,但因為2人的約
定不合法,故王男不得要求返還。
看不太懂 雖然包養遊走灰色地帶 但欠債還錢本來就是天經地義吧
為何因為包養所以就不用還錢呢 如果是要求返還包養費用不用返還還可以接受
但這已經是包養後的借貸關係了吧 看不懂為何不用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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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VizZ :
性交為條件
04/06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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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oo777 :
肯定暈船的時候就不是說借
是給
結果發現不是吃到飽還很貴
04/06 11:11
推
QQbrownie :
翻臉就要把錢要回來,到底多摳
04/06 11:14
→
QQbrownie :
跟那種分手要回禮物的一樣噁
04/06 11:14
推
punjab :
包養網站不也不合法嗎
為蝦米還開一堆?
04/06 11:18
噓
williamwang :
乾爹這樣太摳了喔喔
04/06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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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ogofseixas :
不愁吃穿
04/06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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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ozo779 :
因為王男是陸續每個月"給"十萬
上法院說是借
要是
04/06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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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ozo779 :
有借據
法官也會看證據
哪來的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這
04/06 11:41
→
dorozo779 :
個是高手高手高高手豹子頭玩完不給錢還要討回去好嗎
04/06 11:41
推
jfw616 :
line不是有對話就是給10萬包養
04/06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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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fw616 :
到底是國文多差才看不懂新聞
04/06 12:14
→
jfw616 :
有借錢有借據嗎
04/06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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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fw616 :
沒的話還個鬼哦
04/06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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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fw616 :
你找銀行或地下錢莊
04/06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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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fw616 :
都嘛有借據
04/06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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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fw616 :
借錢不開借據怪我咯
04/06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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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onhihihi :
按讚好好笑
04/06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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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ose :
就認定不是借貸關係啊
04/06 13:03
推
zu00405479 :
花十萬買讚友484?
04/06 15:12
噓
kis16488 :
法官是不是有問題阿
04/06 15:22
噓
cwhuang1 :
所以酒女拿了錢後避不見面,不依約性交也沒事?
04/06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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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huang1 :
法院認證的合法詐騙?
難怪人民對司法愈來愈沒信心!
04/06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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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ozo779 :
每月十萬
2018到去年關係生變
內文也沒寫到酒女連一
04/06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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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ozo779 :
次都沒履約啊
哪來的拿錢就避不見面??
04/06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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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ozo779 :
又不是買斷制,每月繳會費的
不給執行會員權力你會繼
04/06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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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ozo779 :
續繳費??
04/06 16:00
推
Cinedt :
包養為啥要有契約
白紙黑字的證據嗎@@
04/06 16:22
→
Cinedt :
每月給十萬
最後一次討回
定存的概念嗎
04/06 16:23
推
carllace :
為啥不能有契約
04/06 16:23
→
Cinedt :
到底在白爛啥
04/06 16:24
→
Cinedt :
有沒有人要鳥你
白紙黑字就是鐵證好嗎
04/06 16:25
推
carllace :
口頭契約也是一種契約,只是一般人不會錄音難以佐證
04/06 16:29
→
carllace :
line的對話記錄在符合條件下也能構成契約成立
04/06 16:33
噓
flavorBZ :
笑死,違反公序良俗應該是免付啊
04/06 16:36
→
flavorBZ :
這法官哪裡畢業的
04/06 16:36
推
jupto :
嚴格說起來包養契約確實無法律效益
簡單來說幹完不給錢
或
04/06 17:29
→
jupto :
是拿錢不給幹
法院都拿他沒皮條
只是幹完不給錢可以告性侵
04/06 17:30
→
jupto :
這通常可以成立
但是拿錢不給幹告詐欺很難成立
04/06 17:30
推
jfw616 :
拿了錢不依約性交本來就沒事
04/06 17:36
→
jfw616 :
不然要有什麼事?
04/06 17:37
→
dorozo779 :
所以就是包月制啊
問題遊戲伺服器不讓你上線玩會笨到
04/06 18:18
→
dorozo779 :
繳兩年?
這就擺明玩兩年抽卡抽不到然後要求退費啊
04/06 18:18
推
allenchen :
幫她還錢也是為了幹她,還不都是給錢有差嗎
04/06 18:33
推
qk025898 :
每個月拿10萬按讚我可以欸XDD
04/06 18:50
推
moonwoman :
還要按讚笑死
這個也要規定
是多缺朋友
04/06 18:53
→
brella :
破
04/06 20:20
推
MiLUu :
十萬買讚
04/06 20:54
推
svt9411124 :
賣牛樟芝??
04/06 21:16
推
william826 :
廢物
臉書按讚是殺小雞掰
04/06 23:33
→
c780412 :
沒借據還想要人還
04/07 04:18
推
dakkk :
違反公序良俗
要付的免付
已付的免還
04/07 09:03
推
jupto :
簡單來說契約不成立
所有服務
金錢都算贈與
只是告性侵還是
04/07 12:11
→
jupto :
很容易成立就不知道是啥邏輯了
04/07 12:11
推
CCtonG :
應該是民法第180條第1項第4款
04/07 15:10
噓
Kaderia :
靠腰
一發五萬
到底多緊?
08/08 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