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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指侵鄰攤弱女 夜市攤商拒認罪判3年8月

看板: sex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標題: [新聞] 指侵鄰攤弱女 夜市攤商拒認罪判3年8月

時間: Wed Dec 1 22:17:58 2021


新聞標題:指侵鄰攤弱女 夜市攤商拒認罪判3

年8月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新聞連結:https://reurl.cc/NZK6A6


新聞內容: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

一名夜市攤商阿強(化名)得知附近攤商的女

兒有智能障礙,竟帶到夜市某處指侵。士林地

院審結,痛批阿強身為夜市長輩竟指侵弱女,

犯後還否認犯行,故依乘機性交罪且為累犯,

判刑3年8月;可上訴。


判決指,阿強與被害人父母均在某夜市擺攤,

2人因而熟識多年, 阿強也因此得知被害人的

溝通、表達能力均異於常人,對事物理解與反

應能力欠佳,卻於2018年9月中下旬某日下午3

、4時許,將被害人帶往夜市某處撫摸胸部、

下體並指侵。但阿強到案後否認犯行。


士院根據被害人事發後向其他攤販提及此事,

並無明顯重大矛盾或瑕疵,且被害人為中度智

能障礙人士,導致心智年齡發展受到影響,僅

略等同於小學中低年級程度,其思考、判斷與

自我保護能力較成年人而言,均有明顯不足,

應無從編撰前後一致且繁雜的情節來誣陷阿強

,故認定阿強性侵。


士院痛批阿強身為夜市長輩,理應照顧幼小,

竟為滿足個人私慾性侵被害人,犯後還矢口否

認犯罪,加上他前案遭判刑後於 5年內再犯本

案,屬累犯,故依依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8月。


心得:

令人髮指的惡行,希望入監後,能有大哥熱烈

激情款待一下,像這種咖小出獄後再犯的機率

想必十分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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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27.2 (臺灣) ※ 文章網址 ※ ※ 編輯: brella (118.171.27.2 臺灣), 12/01/2021 22:18:33
XP1 : 阿強躲在五樓。阿強你出來啊阿強,你說啊阿強,你說說看啊強 12/02 00:12
ivsna : 這種真的人渣 只會欺善怕惡 12/02 03:27
ed47 : 沒其它證據?就被害人指控?


至少也測一下謊 12/02 03:39
pgpg : 不認判三年認了判三十年 12/03 12:37
l19900513 : 指控沒有證據就判三年喔... 12/05 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