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重構退稅就算有居住事實也不給退?
看板: home-sale
作者: ketter (挖西林老背)
標題: Re: [閒聊] 重構退稅就算有居住事實也不給退?
時間: Tue Dec 16 12:22:21 2025
不知道在講什麼
重構退稅是本來有居住事實的房子要換屋,買新的房子以後賣舊的退稅
還沒交屋前,就買了新的預售,代表買的當下根本就還沒住進去
所以沒居住事實,很正確
還沒有居住事實,就買了另一間新房
先買新再賣舊的條件
買新房屋時,舊屋要符合自用住宅
108年12月1日買新的時候 ,舊房還沒交屋不符合自用住宅
109年3月1日舊房才取得,取得後才能申請自用住宅
所以購買新房當下,不符合重構退稅要件
這個判例沒問題,我覺得還是少用AI去分析法律
:
https://i.mopix.cc/ZtSEg1.jpg
: 這個剛剛跟朋友討論的判例
: 簡單來說,假設你買A預售,A還沒交屋前又買了B預售,就算你A預售真的有居住事實,賣
: A重購到B,國稅局也會認定你在炒短線,直接不退稅
: AI解釋:
: 以上判例,國稅局認定A房本來就不是要拿來住的,而是過渡或投資性質
: 有人有相關經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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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WEDS :
還沒申請想請教
113/2/29交屋
同年6月簽預售
預計
12/16 12:28
→
AWEDS :
明年中交屋
兩房換三房
舊房已賣出
年底點交
實際
12/16 12:28
→
AWEDS :
居住一年半
這樣會被刁難嗎@@
12/16 12:28
推
momomom :
本來就沒符合
不是說有住就算
12/16 12:36
推
justareader :
只要真的有居住
不會被刁
換房很正常。不要像原po住
12/16 12:37
→
justareader :
都沒住過也在喊居住事實
12/16 12:37
→
kusomanfcu :
老實點用房地合一免稅額最安全
12/16 12:54
→
kusomanfcu :
自住事實就是正常換屋
12/16 12:54
→
kusomanfcu :
買了房
自住
然後再買
換屋
賣舊屋
12/16 12:55
→
kusomanfcu :
舊屋退稅
再來文組不意外
12/16 12:55
→
kusomanfcu :
這種東西有什麼好討論的
12/16 12:56
→
kusomanfcu :
最基本正常
合理的程序都錯的
12/16 12:56
推
kusomanfcu :
加強證據
沒自住的事實
就gg
12/16 12:58
→
kusomanfcu :
就流程感覺有問題就會被查自住事實
12/16 12:59
推
mangojocker :
一樓你只要有“居住事實”不太會被刁難,只要牽涉到
12/16 13:09
→
mangojocker :
自住都是主要查核案件
12/16 13:09
推
YamahaIchiro :
請問如果舊屋賣了一年才賣掉,但這期間都是住在新
12/16 13:11
→
YamahaIchiro :
屋,會被刁難嗎?
12/16 13:11
推
piliwu :
正解,他等於買了兩間預售說要換屋超瞎
12/16 13:14
→
mangojocker :
戶籍有遷好
有自住事實
沒什麼好刁難的
但重點就是
12/16 13:15
→
mangojocker :
有自住事實..
12/16 13:15
→
ketter :
買新賣舊就是,購買新屋當下,舊屋符合自用住宅
12/16 13:17
→
ketter :
你本來住舊的
買了新的交屋以後才搬過去沒差
12/16 13:17
→
ketter :
法律沒有逼你買了新屋以後還硬要住在舊的房子裡
12/16 13:18
→
mangojocker :
說真的你跟稅捐處申請房屋稅自用住宅並不影響國稅局
12/16 13:20
→
mangojocker :
去查“自住事實”
12/16 13:20
推
jessicaabc98 :
預售,然後吵居住
12/16 13:22
推
t88965 :
請問有判例字號嗎?
12/16 13:31
→
baseba1l :
買新的當下,你指的買新是指簽約預售還是蓋好所有權移
12/16 13:49
→
baseba1l :
轉?房地合一買賣是指所有權移轉耶,所以重點還是在沒
12/16 13:49
→
baseba1l :
自住事實
12/16 13:49
噓
baseba1l :
不能把簽約預售就當做買新,房地合一所謂買指的是所有權
12/16 13:52
→
baseba1l :
移轉,不然你時間到底要怎算?不能兩套標準
12/16 13:52
→
ketter :
事實就是
你去購買新房的時候
還未持有舊房
查無居住事實
12/16 13:55
→
ketter :
不要自作聰明覺得自己鑽漏洞
國稅局比你更聰明
12/16 13:57
噓
baseba1l :
樓上你去查查重購退稅是以產權移轉登記做為認定,簽預
12/16 13:59
→
baseba1l :
售不代表買,產權移轉了才算
12/16 13:59
→
ketter :
一個是購買後的居住事實
所有權跟居住事實是兩件事
12/16 14:00
→
ketter :
他購買的當下還沒交屋
根本沒有舊屋的居住事實
12/16 14:00
噓
baseba1l :
我覺得你沒聽懂買的意思,買指的是取得產權...
12/16 14:02
→
baseba1l :
重購退稅兩年之內先賣後買或先買後賣都是指產權移轉
12/16 14:02
→
kusomanfcu :
預售有實價登錄
房價合一早就包含預售了
在哭啥....
12/16 14:58
→
kusomanfcu :
重點在居住事實
沒有
12/16 14:59
→
kusomanfcu :
你被挑
就是拿出居住事實
全部資料
12/16 15:00
→
kusomanfcu :
你居住在裡面還有的使用都要有
12/16 15:00
→
kusomanfcu :
正常用量的水電費
12/16 15:01
→
kusomanfcu :
光這個就可以打一堆白癡了
12/16 15:01
推
kusomanfcu :
水電瓦斯
都有社區平均值資料
公開的
12/16 15:03
→
kusomanfcu :
最基本的
12/16 15:04
噓
Coolno9 :
之前有說是看當下嗎
並沒有
12/16 15:38
→
Coolno9 :
我買了一間後悔
錢多再買一間更喜歡的
不行嗎
12/16 15:38
→
Coolno9 :
你才是不知道在講啥
12/16 15:39
→
Coolno9 :
說穿了這串文會認為國稅局好棒棒的就是眼紅別人退稅而已
12/16 15:39
→
Coolno9 :
唯一沒爭議的前提只有
***真的有搬進去住
12/16 15:40
→
Coolno9 :
其他都是後來國稅局故意要刁才衍生出的問題
12/16 15:40
噓
Coolno9 :
2020~2021一堆人的第二間預售都是第一間付的
12/16 15:43
→
Coolno9 :
搞到國稅局不爽退
後來才有這些ggyy的
12/16 15:43
噓
Coolno9 :
原po不就說有居住事實了嗎
還在說沒自住的是在挑針啥
12/16 15:46
→
Coolno9 :
現在國稅局拐他的點就是上面說的
硬把簽約當產權移轉日
12/16 15:47
→
Coolno9 :
講真的如果這樣不能退的話
有一大票人應該都要被追稅
12/16 15:47
→
Coolno9 :
下面那篇終於說正解了
Anthony53
→
Coolno9 :
觀念不清楚的不要再來亂
12/16 15:49
推
physicsdk :
重點是
重購退稅買的時間
不應該看簽約日
而是產權移
12/16 15:54
→
physicsdk :
轉日
12/16 15:54
推
Coolno9 :
沒錯
這才是重點
→
physicsdk :
這系列釣出一堆正義魔人出來嘴超好笑
也好啦
政府最高
12/16 15:55
→
physicsdk :
興人民自己很怕
做的比他規定的還保守
最省事
12/16 15:55
→
Coolno9 :
這串會有爭議是為何國稅局可以認定簽約日當成產權移轉日
12/16 15:55
→
Coolno9 :
國稅局可以刁屋主A屋住不到一年
要他提出更多證明
12/16 15:56
→
Coolno9 :
但不應該說
你B屋簽約日早於A屋交屋日
就是投資
12/16 15:56
→
Coolno9 :
這根本硬要牛頭對馬嘴
12/16 15:57
噓
cutesuper :
這篇在亂講耶
明明是看產權轉移日
誰跟你預售屋簽約日
12/16 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