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qqs (eqqs)》之銘言:
: 很多人在討論房價時,常把台灣拿去跟中國、香港、新加坡比,
: 但有一個最關鍵的制度差異常被忽略:
: 土地是不是「永久私有」
: 簡單整理一下華人世界的土地制度:
: 台灣:土地可永久私有、可繼承、可抵押
: 中國:土地國有,住宅 70 年使用權
: 香港/澳門:政府地主,私人只有長期租約
: 新加坡:90% 土地國有,Freehold 極少
: 越南:土地全民所有,只有使用權 (漢朝~唐初屬於中國領土,因此納入)
: 馬來西亞:有馬來保留地限制+有 Freehold(永久)+ Leasehold(99年)
: 新案中 Freehold 的供給比例較低
: 所以到頭來,華人世界還真的只有台灣施行真正永久土地私有制
: 還有哪裡遺漏大家可提出討論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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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文有人提到北韓於漢四郡(前108~313)時期屬於中國疆域,因此補上北韓。
: 北韓: 土地 100% 屬於國家,個人與單位只有使用與分配權,沒有所有權。
依照台灣的土地法地權篇規定
台灣土地分成上級所有權跟下級所有權!
上級所有權屬於全體人民.私人可以依法取得土地之下級所有權,而受法律保障
上級所有權包括監督,徵稅,徵收,充公等,下級所有權包括使用,收益,處分,排他等
講人話就是地是你的,但國家在必要情況下還是可以跟你徵稅充公
接下來的我們講最有代表性的中國吧
很多人到現在資訊還落後二十年,誤以為中國只有70年產權,土地不是人民私有的
但是都忽略掉中國在2007年物權法就通過相當於台灣的"土地私有化"的概念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
把續期變成預設強制選項!
加上這一條以後,再來看兩岸的土地政策不同
以上級所有權的概念:上級所有權包括監督,徵稅,徵收,充公等,
兩邊幾乎一樣
再看下級所有權的概念:下級所有權包括使用,收益,處分,排他等
如果排除用詞遣字上的不同以及極少數爭議案件,例如被摧毀的標的或者特殊狀況下徵收的力度等
超過九成九的住宅案子,對"一般人"來說,幾乎沒有甚麼差異! 會有差異的,都是特殊情況或者非住宅(工商礦等)案子!
其他的國家除了新加坡這種奇形種以外,基本大差不差,換湯不換藥,就不一一多囉唆了
所以台灣只是講好聽,土地完全私有化,其實本質上沒甚麼太大的不同!
另外有細心的人可能會察覺出來,土地所有權,如果穿越文字看本質,其實重點不是所有權或非有所權
重點是 1:能否排他後正常使用與處分收益 2:續約的優先權與強制性 3:續約費用
1與2前面講過,續約費用算比較細的,會注意到這個議題算是沒被繞暈的高手
以中國來說,前幾年我記得溫州有個案子到期,地方政府要求居民付續約費用,引發巨大政治動盪
結果以免費續約了結,估計會成為日後住宅樓到期的續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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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ilentsand :
推一個
12/14 23:11
推
jinso7410 :
差多了
中華民國憲法保證財產權
12/14 23:17
→
jinso7410 :
一個阿共給你使用權
12/14 23:17
→
jinso7410 :
哪一個翻臉比較簡單?
12/14 23:17
→
jimrex12025 :
保障跟法無關,跟政府敢不敢硬幹比較有關
12/14 23:36
推
amnotu :
保障有個屁用,說你違憲就違憲,皇帝就是皇帝
12/15 01:27
推
ProTrader :
台灣跟中國的差別主要是法治人治的問題
12/15 02:03
→
ProTrader :
北檢這波搞柯文哲很多人會罵北檢
12/15 02:04
→
ProTrader :
中國的檢方常態性辦案就跟北檢辦柯一樣
12/15 02:04
→
ProTrader :
以台灣經驗來說就是中國的白色恐怖一直持續沒停過
12/15 02:06
推
una283 :
推一個,不曉得第一篇怎麼還會出現70年這種
12/15 04:28
→
lyping :
如果那邊這麼好
怎麼不趕快過去
12/15 05:13
推
KrisNYC :
又沉在一堆廢文裡
12/15 11:31
推
distress :
好文推一下
12/15 15:17
推
encoreg57985 :
現在賴政府應幹不輸中共
12/16 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