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智勝/桃園報導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日前辦理案件時,赫然發現年僅17歲的女學生竟滯納468萬餘
元的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追查才發現,女學生母親將名下房屋贈與女兒,辦理兩次
信託後再將房屋出售,所得款項全遭母親提領一空,留下大筆所得稅給女兒後,就此失聯
。桃園分署愛心社獲悉後,立即提供女學生慰問金,盼能給予溫暖支持。
桃園分署調查,女學生母親109年間將位於桃園蘆竹的名下房屋以贈與方式過戶給未成年
的女兒,再藉著法定代理人身分,將房屋辦理2次信託,最終於113年1月脫手出售,所得
款項匯入母親幫女學生開的銀行帳戶後,同一天即被母親提領一空,僅留下大筆應納所得
稅額給女學生。
桃園分署進一步追查,發現女學生目前戶籍設在蘆竹區的戶政事務所,平常住在台北市校
區宿舍,並未與母親居住,113年間疑遭母親棄養,目前半工半讀,生活過得相當清苦,
無力清償稅款。
桃園分署嘗試通知女學生母親到分署報告,但均無法取得聯繫,不得已只能通知女學生到
分署說明。女學生到場時身旁還有社工陪伴,他表示,母親未與她生父結婚,而是與繼父
另組家庭,113年2月繼父突然告知,母親已將贈予她的房屋出售,款項屬於母親,並將她
的銀行卡、手機門號停掉,隨後母親就此失聯,未再提供學費、生活費。女學生說,現在
生活全靠自己打工賺錢支付。
社工也說明,當初接獲校方聯繫,稱學生無法繳納學費,又連繫不上家長,急需幫助,台
北市社會局才會派員協助,但因戶籍關係,有時補助無法申請下來,不足的部分就靠女學
生自己打工。目前女學生即將畢業,學校屆時也無法再提供住宿,因此女學生最在乎的就
是要有居住的地方。
桃園分署表示,女學生到場說明時,外表雖看似堅強,但談其母親時,仍難掩失落,強忍
淚水。執行人員念其在困境中仍努力維持學業與生活,其堅毅與無助令人深受感動,為協
助女學生減輕負擔,執行人員代其尋求分署愛心社援助,提供援助,期望能助其度過難關
。
--------------------------------------------------
這案子之前新聞過,但109年贈與等113年出售?當天提領光,人消失,親媽這樣搞也很雞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0.160.222 (臺灣)
※ 文章網址 ※
※ 編輯: ipipwrong (27.240.160.222 臺灣), 11/12/2025 21:18:02
推
jejeyu :
其實她媽媽會不會被繼父殺掉了?
11/12 21:34
推
DDDDRR :
八卦是..這女學生還是納稅義務人
除非打行政訴訟贏了
不然
11/12 21:38
→
DDDDRR :
他再來十年還是會被分署追討
11/12 21:38
推
AGODC :
這種就可笑的法律啊,既然贈與了還可以由其他人賣掉???
11/12 21:40
→
AGODC :
!
11/12 21:40
推
ilovejesus :
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
好讓人難過
11/12 21:42
推
kamayer :
因為媽媽用法定代理人身份啊
11/12 21:44
→
IBIZA :
他媽媽是法定代理人,不是什麼其他人
11/12 21:44
推
lucifero :
法律的確是只保護懂法律的人
11/12 22:00
推
DDDDRR :
不對
這案子會追他的法代人而已
誤導抱歉
分署只是通知她
11/12 22:06
→
DDDDRR :
想瞭解她媽去哪而已吧
11/12 22:06
推
DDDDRR :
所以通知這女的才發現過得很慘
拿愛心社的錢幫忙
愛心社就
11/12 22:08
→
DDDDRR :
是分署裡面的人捐的
11/12 22:08
推
alex0973 :
她不要被追這400多萬就好
生活得來不易
加油
11/12 22:09
推
ws643908 :
女學生辛苦了!千萬不要被打倒!
11/12 22:30
→
william826 :
老害晚年被子女放生
在找媒體裝可憐的老胎哥
11/12 22:32
→
william826 :
不過台灣人大多已經懂了
這種臭不要臉的老害
11/12 22:33
推
airva :
然後30年後出現要女兒扶養她
11/12 22:53
推
ringohejia :
他媽有夠天才
11/12 23:21
推
iwei0930 :
還好吧
這稅肯定被特例處理掉
至於媽媽除非他不在台灣
11/12 23:41
→
iwei0930 :
不然早晚揪出來
為了那些交易所得稅放棄與女兒將來無
11/12 23:41
→
iwei0930 :
數的相處時光
跟整天嘲笑法律的一樣會在未來嘗到苦果
11/12 23:41
推
kusomanfcu :
468萬的稅金
你們回推價格
11/13 00:06
→
IBIZA :
這整件事情根本莫名其妙
11/13 00:20
推
lusifa2007 :
這個代理行為不利未成年人
是可以確認無效的
11/13 00:42
推
namkk :
這小女孩以後還會被告棄養
11/13 01:49
→
namkk :
還要花錢請律師解決
11/13 01:49
→
namkk :
讓法官解除扶養責任
11/13 01:49
推
newstyle :
還真是惡質
11/13 06:44
推
jerry1019 :
天下父母心
11/13 06:57
→
jerry1019 :
下一步還可以拉去賣........火柴
11/13 06:59
推
tyifgee :
孩子不能選擇父母
唉
11/13 07:52
推
a765432112 :
好好喔,這媽媽當天就可以提領大額,我之前去整棟的
11/13 08:24
→
a765432112 :
郵局,跟我說沒那麼多錢,下禮拜再來,被我念到隔天
11/13 08:24
→
a765432112 :
就湊到錢
11/13 08:24
推
jc761128 :
這個以後要告棄養
光是有這件事我就不知道垃圾媽怎麼贏
11/13 08:25
→
jc761128 :
怎麼
11/13 08:25
推
alotofjeff :
慘,看得我都想捐錢了
11/13 08:36
→
goulina :
不要小看台灣的法律,媽媽養到十幾歲還是會說有養過這小
11/13 08:42
→
goulina :
孩,頂多減少扶養費~法律對罪犯父母很有保障的
11/13 08:42
推
physicsdk :
智障法律
這高機率追討不回來吧
在鬼島只要夠躺夠無賴
11/13 08:45
→
physicsdk :
欠錢又怎樣
11/13 08:45
→
physicsdk :
國家可以眼睜睜看著自己稅收不到
也不去修法
11/13 08:45
→
physicsdk :
然後整天在那哭窮說要漲補充保費
11/13 08:46
推
ALENDA :
這媽媽手法真的很下賤,跟某個張姓女歌手的媽媽差不多
11/13 08:51
推
daisy72113 :
立法委員是幹什麼吃的????
11/13 09:26
推
xluds24805 :
台灣立法院連預算都會算錯了,搞出這法律漏洞不意外
11/13 09:30
→
physicsdk :
幾十年來的政府跟立院都一樣爛
也不只這一兩年
11/13 09:46
→
physicsdk :
過去兩黨都完全執政過
11/13 09:47
→
Zeromatthew :
垃圾媽媽
11/13 12:04
推
l14567p :
唉
遇到這款父母
11/13 12:05
→
l14567p :
為啥贈與了還可以出售房屋
因為是未成年人?
11/13 12:06
→
l14567p :
喔喔看到推文了
法定代理人
11/13 12:07
推
kuraki156 :
這好扯
11/13 12:30
噓
JOKO58802218 :
垃圾人
11/13 13:00
推
furnaceh :
這種媽
早早離開也好
不然也是個吸血鬼
11/13 14:02
推
white777 :
老了可能又回來情勒
11/13 18:55
推
guanting886 :
不知道這個狀況在未來要走扶養義務免除到底能不能通
11/14 00:01
推
guanting886 :
這種下幹老母後面不能自理的時候沒人幫肯定又會跑回
11/14 00:03
→
guanting886 :
來凹女兒
11/14 00:03
→
CMCC :
趁未成年,該打的官司打一打,該斷的關係斷一斷,重新開始人
11/14 01:01
→
CMCC :
生比較重要。
11/14 01:01
→
CMCC :
1n請法院改定監護人或停止親權
11/14 01:14
→
CMCC :
2Y法定代理人以子女名義訂立契約(例如借貸、保證等)或
11/14 01:14
→
CMCC :
從事法律行為,子女可以主張該行為無效或效力未定。
11/14 01:14
→
CMCC :
3經贈與取得之「特有財產」可以請求返還財產。
11/14 01:14
→
CMCC :
實在是太慘了...
11/14 01:15
推
h129875230 :
這樣搞為什麼要生
11/16 17:26
推
justptt978 :
可憐的孩子
11/17 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