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1110/3064906.htm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台積電在高雄設廠帶動房市狂飆,一名曾姓女子2019年時向知名建商購買橋頭一間預售屋
店面,談妥1810萬元並下定金10萬元,後因台積電設廠利多消息讓橋頭區的房市猛漲,建
設公司不但反悔,還以4452萬元將店面轉售他人,並辯稱當初並沒有同意要以1810萬賣給
曾女,曾女氣得提告,法院審理後,認為雙方的契約有效,建設公司應賠償2822萬元。
判決指出,曾姓女子2019年7月間看上某知名建商在橋頭推出的預售案,並透過代銷公司
經理洽談價格,後來雙方議定以1810萬元成交,曾女也當場付訂金10萬元。
不料,就在雙方準備簽訂正式買賣契約時,建設公司竟因當時台積電到橋頭設廠利多消息
發佈,竟反悔不認帳,說並未同意以這樣的價格出售,後來該建案蓋好後,還以4452萬元
轉售給他人。
曾女不甘心這麼大的建設公司說變就變,答應了還能反悔,害她損失2822萬元,於是提告
求償。
法院審理時,建設公司辯稱,雙方就房、地買賣價金具體付款方式、契約簽訂日期及有關
其他費用之負擔、貸款、交屋約定、違約等都沒有合意,買賣契約無從成立,且預訂單上
並有註明「此價位須經公司同意,否則已繳價金無息退還」、「此價位須經公司同意始可
售出,如不同意原金無息退還,均無條件解約」,也多次寄發存證信函給曾女強調「沒有
要訂立合約」,主張免賠。
橋頭地院審視雙方簽訂的合約後,認定雙方的買賣預約已成立,未經合法解除,仍屬有效
合約,建設公司負有簽立買賣本約的義務,卻在未訂立本約前,擅將該房地出售予第3人
並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因此判建設公司應賠償曾女2822萬元。全案上訴後,高雄高分院
維持原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原文網址: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1110/3064906.htm#ettoday
哪個案仔啊?達x建設蓋的嗎?是說轉售價高過一倍,接盤俠表示: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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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Trader :
這應該算台積電去高雄設廠的具體價差案例
11/10 15:35
推
luben :
上訴完就翻轉啦
11/10 15:39
推
z5411 :
不就京城那棟
這新聞很久了吧
還是有更新
11/10 15:41
推
aass5566 :
高雄就台積電消息開始噴發的啊~
3-4年時間
橋頭楠梓+
11/10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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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ss5566 :
80%
左營北高雄+60%
市區中高雄+50%
前鎮南高雄+40%
鳳
11/10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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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ss5566 :
山東高雄+40%
11/10 16:22
推
ntpuisbest :
這樣會不會不用繳房地合一或所得稅阿xddddd
11/10 16:37
推
bustinjieber :
啊就下訂金跟寫意向書,非正式合約,
11/10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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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stinjieber :
反過來,買方也可以無痛解除意向書。
11/10 16:41
推
tn00210585 :
告贏了,有命花嗎?偉哉鬼島
11/10 16:59
推
DSB520 :
那店面現在也很淒涼
11/10 16:59
推
carden31 :
只簽斡旋不是只賠斡旋嗎,就算正式簽約也是賠10-15%為
11/10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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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den31 :
什麼這案例能這樣賠,是因為沒照規矩解約賠斡旋金嗎,
11/10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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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den31 :
為了10萬賠快三千萬嗎
11/10 17:13
推
hanslins :
其實就是貪心不賠違約金,如果賠違約金,應該就是合意
11/10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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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slins :
解約
11/10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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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slins :
我記得合約中都會寫,如果違約要賠多少,你給十萬訂金
11/10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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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slins :
,反悔了就是賠十萬
11/10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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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ipwrong :
橋頭地院審視雙方簽訂的合約後,那就是有畫押再反悔啊XD
11/10 18:47
推
mangojocker :
這不是繳房地合一稅
但要申報綜合所得稅
11/10 19:19
推
moocow :
爽
建商踢到鐵板
11/10 19:51
推
jmh273 :
4462這個價錢,我有印像,一查果然是沒錯
11/10 20:30
推
umaga1 :
證明房地產確實都在亂炒
等到哪天泡泡就會破了
11/10 21:20
推
misson :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判決113年度重上字第156號
11/10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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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on :
京城森遠,判決書有說明來龍去脈
11/10 23:21
推
misson :
高雄土地公甜頭吃多了,踢一次鐵板就不行了,那塊土地當
11/10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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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on :
初跟市政府標的時候一坪不到三十萬吧
11/10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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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on :
不過在橋頭新市鎮耍賴的,京城不是第一個
11/10 23:25
推
fisikiki :
這個人利害108年沒買到
112年才求償
早就預計用賣出的價
11/11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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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sikiki :
錢
來計算賠償金額
11/11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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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sikiki :
這只是預約還沒簽本約
建設公司退預約
11/11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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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sikiki :
好像例子很多
這要是最高法院那關也過的話
11/11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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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sikiki :
建設公司該皮皮挫了
11/11 08:18
推
misson :
代銷合約上面最終同意權還是在公司手上啊
11/11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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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on :
一二審都判京城有同意了,最高法院應該不會動這個認定
11/11 10:23
推
EBVirus :
這種沒有誠信的建商應該要讓他倒
11/11 17:19
推
achiyeng :
這個好啊
不然只能建商老要加價才交屋
還嗆解約
11/12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