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新店人社團買賣糾紛
看板: home-sale
作者: sci (不會游泳的鯊魚)
標題: Re: [閒聊] 新店人社團買賣糾紛
時間: Wed May 28 16:08:10 2025
※ 引述《ben80175 (popohan)》之銘言:
: 8/16在新北樹林簽署了買賣議價委託書(當時我不太了解,其實就是所謂的下斡旋),最
委託書上面一堆文字都沒看就直接簽名,這個當然是買方自己的責任大一點
如果不是要約而是斡旋又領了十萬元,還說自己不知情有一點說不過去
: 貸款未達八成,則無條件解約(但若因個人因素,則不在此限)…萬萬沒想到這句話居然 : 成為了日後的伏筆,因為王房仲和代書來來回回分別介紹給我了4~6間銀行全部都是以不 : 接案或者該地區不予承作或者鑑價未到等問題不告而終。我跟安新建經的代書聊過
我當時候也是想壓特約
代書的意思是要嘗試至少三家銀行都鑑價不到才能走"解約"
也不能因為利率或是成數不滿意而挑剔,這樣對賣家比較公平一點
解約的意思就是服務費和已經付出去的文書費還是要算
合約無效又是另外一回事
這邊故事有一點說不通
因為簽約完 要匯入第一期款項10%
假如是100萬好了
服務費2% 或是1% 是要額外付出去的
怎麼可能只匯入10%頭款+服務費1%
仲介可以取走2%服務費
履保帳戶不太可能這樣運作
而且住商的通常是等用印交屋之後 服務費才能從履保中拿走
我不太相信仲介找的代書會推薦鑑價有問題的銀行窗口
大概比較接近買方個人的條件問題
而且就算仲介話術騙人
安新的代書簽約時一定會說明清楚款項跟細節 沒有必要搞自己招牌
: 第三、約定貸款八成,但最後銀行評估貸不到,對方卻引導到自身的條件問題。建物鑑價未達八成和個人條件導致的未達八成還是有差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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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ice1015 :
個人經驗
一樣都兆豐
報一樣的條件
loan版找的
到現場才
05/28 16:15
→
ice1015 :
跟你說
這個不行哪個不行
跟網路講的不一樣
浪費我時間
05/28 16:15
→
ice1015 :
跑分行一趟
05/28 16:15
→
ice1015 :
代書報的兆豐
直接就給滿條件
05/28 16:15
推
ImCPM :
他不是簽約前就有說個人收入狀況了,仲仲覺得沒問題呀
05/28 16:22
推
a2828z33 :
LOAN版真的超多亂槍打鳥的...都不看條件就跟你說行行行
05/28 16:32
→
a2828z33 :
然後在浪費你的時間跟聯徵次數後再跟你說沒辦法
05/28 16:32
→
xup6ted :
解約仲介應該無法收到服務費,代表居間未成
05/28 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