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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蝦皮賣家誤點退款不退貨

看板: e-seller

作者: kornkorn78 (阿強)

標題: [問題] 蝦皮賣家誤點退款不退貨

時間: Wed Feb 5 12:11:01 2025


請問在蝦皮販售二手物品


客人退貨後


我不小心點到退款不退貨


然後我在私自聯繫買家


買家也很擺明說了不退貨給我


聯繫客服也是叫我私自聯繫買家


是否有什麼辦法可以討回


$1500的商品也不便宜


我還送小禮物給買家


就賠了運費 還賠錢送東西給人家的概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53.186 (臺灣) ※ 文章網址 ※
niishiki : 侵占罪報警 通常聽到要報警就會縮了 02/05 12:22
v3015 : 真的蠻多賣家第一次就誤點,蝦皮完全沒打算改善,你也只能 02/05 12:33
v3015 : 告侵占了 02/05 12:33
neomaster : 告民事解除契約 返回給付物 02/05 14:48
neomaster : 但是你蝦皮點退款不退貨 要先跟蝦皮及賣家溝通是你點 02/05 14:51
neomaster : 錯了 02/05 14:51
neomaster : 保留好出貨及對話紀錄 02/05 14:51
neomaster : 我會直接跟賣家說


我請宅配去取件 方便嗎 留下你有要 02/05 14:52
neomaster : 取回而對方拒絕的紀錄 02/05 14:52
neomaster : **買家** 02/05 14:53
freeawei : 每天都有人踩這雷 02/05 15:31
freeawei : 應該很多嫌麻煩當送人 懶得討了 02/05 15:33
neomaster : 最高法院68年度台上字第3146號判 例意旨 按刑法上之侵 02/05 16:58
neomaster : 占罪,須持有人變易其 原來之持有意思而為不法所有之意 02/05 16:58
neomaster : 思,始能成立,如僅將持有物延不交 還或有其他原因致一 02/05 16:58
neomaster : 時未能交還,既 缺乏主觀要件,即難據以該罪相。 02/05 16:58
exojin : 蝦皮下一步會通知,因爲對方過往記錄優良,已先退款給買家 02/05 17:11
exojin : 02/05 17:11
exojin : 上面說提侵佔的是傻了嗎?那來的犯意?賣家自己同意不用退 02/05 17:13
exojin : 貨的。 02/05 17:13
exojin : 還有解除契約是什麼鬼?我要不要也主張信賴利益,你要賠償 02/05 17:16
exojin : 我寄還商品所衍生的費用? 02/05 17:16
kornkorn78 : 因為對話內容 在點退款的當下以在聊聊告知對方需要退 02/05 17:52
kornkorn78 : 02/05 17:52
kornkorn78 : 對方以讀不回 02/05 17:53
kornkorn78 : 現在就運費我貼沒關係,只希望對方可以寄回 02/05 17:57
kornkorn78 : 而且我的退款通知裡面有顯示,商品須以原包裝退回 02/05 17:59
kornkorn78 : https://i.imgur.com/dRstooS.jpeg 02/05 18:00
kornkorn78 : 就不知道為什麼會變成退款免退貨 02/05 18:00
neomaster : 侵占是告不成


要件不成立 02/05 18:21
neomaster : 沒契約/給付概念 就不要出來誤導 02/05 18:22
neomaster : 給原po



請宅配去收比較快 02/05 18:22
neomaster : 消保法


退貨運費本來就是賣家負擔


e大 連這都不曉得 02/05 18:24
neomaster : 02/05 18:24
neomaster : 買家願意幫你寄回 要感謝他 02/05 18:24
neomaster : 給原po


記得收回退貨開箱要全程錄影 02/05 18:26
neomaster : 賣家夠大的話 請個法律顧問 02/05 18:29
neomaster : 或有空看一下民法債/物兩篇+消保法(含細則) 02/05 18:29
neomaster : 至少先懂契約概念 瑕疵擔保 02/05 18:29
neomaster : 原po 賣的這類產品 如果用衛生為理由規定試穿後不得退 02/05 18:52
neomaster : 怕影嚮銷量 規定寬鬆又會遇到這種 02/05 18:52
exojin : 當您在點下「不用退貨直接退款」,這就表示雙方退貨合意了 02/05 19:22
exojin : ,在法律上你根本要不回你的商品,這點必需要說明在先, 02/05 19:22
exojin : 所以蝦皮才要你私下跟他談,懂法律的人ㄧ看就知道。 02/05 19:22
exojin : ㄧ堆鬼扯什麼契約、消保法的,跟你的例子一點關係都沒有。 02/05 19:24
kornkorn78 : 沒用,二手鞋子蝦皮還是硬性可退貨 02/05 19:27
neomaster : 你的失誤在於按錯按鈕 02/05 19:35
neomaster : 如果為了爭口氣 直接法律途逕 看買家會不會畏懼而返還 02/05 19:35
exojin : 如果對蝦皮主張,設計不用退貨直接退款這選項,讓你為錯誤 02/05 19:40
exojin : 的意思表示,要求蝦皮賠償,搞不好有機會。因爲我看了其他 02/05 19:40
exojin : 網購平台,就只有蝦皮設這個選項,謹供參考。 02/05 19:40
neomaster : 你這案例剛好也符合我之前的疑問 02/05 19:40
neomaster : 如果蝦皮解決了雙方退貨退款問題後 但買/賣雙方之後有 02/05 19:40
neomaster : 任何問題 (ex 不滿蝦皮對賣方退貨不利的判決)是否還能 02/05 19:40
neomaster : 另循法律途徑尋求救濟 被訴是買/賣一方?還是蝦皮? 02/05 19:40
neomaster : 如果您後來有解決或訴訟解決 再請分享 02/05 19:42
kornkorn78 : 好的,我也希望買賣雙方理性解決,他如果退貨,來回運 02/05 19:45
kornkorn78 : 費我來負擔,不退貨就先找消保官處理看看,消保官也沒 02/05 19:45
kornkorn78 : 輒就找媒體了, 02/05 19:45
kornkorn78 : 我記得以前也有個新聞鬧很大,某賣家在某虎可能操作 02/05 19:47
kornkorn78 : 有誤刊登房子1元直購,被買家下標購買,後來鬧到上新 02/05 19:47
kornkorn78 : 聞,但最後房子也沒有賣出就是了, 02/05 19:47
exojin : 支持您的行動! 02/05 19:51
neomaster : 法院有免費咨詢


可以問一下 02/05 20:05
neomaster : https://reurl.cc/lNboNj 02/06 03:36
neomaster : 請看告侵占,有多難成功 02/06 03:36
neomaster : 由判例知道


蝦皮仲裁後還是能依正常法律途徑救濟 02/06 03:59
woodmo : 我覺得操作介面有問題 但沒法測試 02/06 09:24
woodmo : 因為我也曾想說要退那我就按同意退貨吧 02/06 09:24
woodmo : 結果手比眼快 按完才發現剛才是按到直接退款 02/06 09:24
woodmo : 還好客人是好人還願意幫我寄回商品 02/06 09:24
neomaster : 判決內容: 並不當然使一方取得所受領給付物之所有權當 02/06 11:46
neomaster : 然解消。準此以觀,被告既仍係本案電冰箱2台之所有權 02/06 11:46
neomaster : 02/06 11:46
neomaster : ------------------ 02/06 11:49
neomaster : 應該很多人對上面這段的"所有權"會很疑惑



已退款, 02/06 11:49
neomaster : 為什麼所有權還在買方 02/06 11:49
neomaster : (民法的債/物兩篇)


真的很重要 02/06 11:54
neomaster : 快一天了


少了侵占大師的回覆 02/07 10:21
kornkorn78 : 謝謝,很有效,買家以退回貨物了 02/08 10:04
hh800315 : 那個案例比較像是法官先射箭再畫靶 根據裁判書所述 02/10 19:01
hh800315 : 告本來就沒有侵佔意圖了 (有主動聯繫賣家怎麼退貨,這 02/10 19:01
hh800315 : 動作很重要) 你都問賣家怎麼退貨了 你要法官怎麼判意 02/10 19:01
hh800315 : 圖為自己不法所有的侵佔 有時候法條的解釋權在法官 02/10 19:01
hh800315 : 手上 你本來就沒有要侵佔 法官自然會幫你解釋法條來做 02/10 19:01
hh800315 : 不起訴 02/10 19:01
Aixtron : 其實很多人只是貪小便宜,不想走複雜的程序,就看誰不怕 02/10 21:13
Aixtron : 麻煩罷了! 02/10 21:13
Aixtron : 其實做大請法律顧問,還不如加入成本中!以我看別人做網 02/10 21:15
Aixtron : 購的經驗,有時價格最敏感的族群,風險也最高! 02/10 21:15
neomaster : 依"民法"第259條之規定,"解除契約"後,雙方負有"返還 02/11 00:20
neomaster : 由他方所受領之給付物之義務",即契約之一方負有向他 02/11 00:20
neomaster : 方要求返還所受領給付物之回復原狀請求權,並不當然使 02/11 00:20
neomaster : 一方取得所受領給付物之所有權當然解消。準此以觀,被 02/11 00:20
neomaster : 告既仍係本案電冰箱2台之所有權人,"僅負有對賣家即告 02/11 00:20
neomaster : 訴人返還本案電冰箱2台之義務",是其縱尚未返還本案電 02/11 00:20
neomaster : 冰箱2台,然並無將「他人」之物易持有為所有之意思, 02/11 00:20
neomaster : 此部分應為"民事債務不履行"之範疇,"而難以刑法上之 02/11 00:20
neomaster : 侵占罪相繩。" 02/11 00:20
neomaster : -------------- 02/11 00:21
neomaster : 以上是判決書內容 02/11 00:21
Aixtron : 我以前民事大法官的老師常講:無事則短,有事則長!加上 02/11 07:10
Aixtron : 民事訴訟法,證據之所在敗訴之所在!你去旁聽,兩邊都大 02/11 07:10
Aixtron : 律師,十五分鐘就夠,雙方大律師就自己對爭點提出自己的 02/11 07:10
Aixtron : 主張,剩下就法官回去自己想!兩邊都私人,一小時都不夠 02/11 07:10
Aixtron : ,你一言,我一句,半天講不到請求權和證據,所以如何認 02/11 07:10
Aixtron : 事用法,講歸講,最後還是看法官,但避免不了,就是勞力 02/11 07:10
Aixtron : 時間費用,有事則長!事主賭對方不願為一千五花勞力時間 02/11 07:10
Aixtron : 費用,就賭對了!至於為何以刑逼民,雖然侵占很困難,但 02/11 07:10
Aixtron : 誣告更困難,更不用說還可以告恐嚇XD,重點是就是看誰軟 02/11 07:10
Aixtron : !法律實務不是在考試,重點在策略,有大家都可以接受的 02/11 07:10
Aixtron : 結局,法的和平!又何必像考試一定只有一個標準答案?一 02/11 07:10
Aixtron : 百分怎樣?事情解決不掉啊! 02/11 07:10
Aixtron : 實力好,加入成本,就送給你,列入黑名單!甚至離開高風 02/11 07:14
Aixtron : 險群!無事則短!才是民事之王道!一堆低成本,卻天天跑 02/11 07:14
Aixtron : 法院,就算自己是律師,要怎麽做得大? 02/11 07:14
hh800315 : 所以你的意思是 只要買家申請了退貨 只是解除買賣合約 02/11 10:34
hh800315 : 但該商品所有權一樣屬買家所有 而非賣家 故如買家未依 02/11 10:34
hh800315 : 約將商品退貨予賣家 僅為民事債務不履行的範圍


而非刑 02/11 10:34
hh800315 : 事侵佔罪 對吧? 你的意思是這樣理解沒錯吧? 02/11 10:34
hh800315 : 我直接給妳兩個案例問你啦 假設你是賣家 我是買家


1. 02/11 10:46
hh800315 : 我跟你買一雙鞋子一千元,收到後跟你申請退貨 ,你已 02/11 10:46
hh800315 : 經先退款一千元給我了 ,但我後來直接跟你說 我就是不 02/11 10:46
hh800315 : 爽退 你來咬我啊 這樣我屬於鞋子的民法債務不履行 還是 02/11 10:46
hh800315 : 刑法侵佔? 2. 一樣我跟你買兩個東西 一個衣服一個鞋子 02/11 10:46
hh800315 : ,各價值500元,我申請退貨退款1000元,但我只退貨衣服 02/11 10:46
hh800315 : ,鞋子我沒退貨給妳,但你已經退款給我1000元了,這樣 02/11 10:46
hh800315 : 我屬於鞋子的債務不履行?還是刑法侵佔? 02/11 10:46
hh800315 : 補充2 你收到衣服後 你跟我說我鞋子沒退貨 但我不理 02/11 10:48
hh800315 : 也不退貨給妳 這樣我手上的鞋子屬於債務不履行 還是 02/11 10:48
hh800315 : 刑法侵佔? 02/11 10:48
hh800315 : 已經一天了 少了民法大師的回覆== 02/12 12:01
tiiyuway : 對話為證 主張按錯應該可以討回 03/14 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