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休假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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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ndakill (熊貓●殺)
標題: [請益] 休假年資
時間: Fri Sep 26 22:18:52 2025
請教版上各位人事大神
小弟前幾年離職後
於今年重返公家工作
先前年資如下
1.當兵1年
2.受訓1年(警察)
3.實務訓練及任職3.5年
4.受訓1年(警察)
不含今年共計是6.5年
但詢問人事後
人事表示第一次警察受訓時的年資不得併入休假年資
(當時的規定是受訓期間不得列休假年資計算)
可是依據110年的公文只要是受訓期間都可以併入計算
是有哪個環節我搞錯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5.116.48 (臺灣) ※ 文章網址 ※ ※ 編輯: pandakill (61.65.116.48 臺灣), 09/26/2025 22:19:53
推
kutkin :
沒有追溯的,你要在110公文之後才有承認
09/26 22:37
推
kutkin :
自民國111年1月1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
09/26 22:44
→
kutkin :
數時,其所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訓練期間,以及曾服
09/26 22:44
→
kutkin :
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全時專任人員年資,
09/26 22:44
→
kutkin :
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
09/26 22:44
→
pandakill :
追溯是指?
因為人事告知我目前休假年資為5.5年
09/26 22:47
→
pandakill :
跟我認知上的不一樣
所以想確認清楚
09/26 22:47
→
iLtz :
你把年資起訖年月標一標就不言自明
09/26 23:01
→
kutkin :
111.1.1之後
發生的上述年資才有承認
09/26 23:05
推
heartily :
google第一個警政函文說有計
09/26 23:11
推
heartily :
110函釋有認之前無採計的年資
09/26 23:15
推
shiaoy :
人事搞錯了吧
可以回溯併計
09/27 01:13
推
ying1027 :
你若調警局還可以領警勤家給
09/27 08:46
推
ncnuboy :
寫信問銓敘部,再拿回覆信給人事!
09/27 11:10
推
qaz13579 :
可以併
09/27 13:08
→
boygene :
為什麼前面有人在胡說八道啊
09/27 15:39
推
kutkin :
發文字號:部法二字第1105396693號
09/27 16:41
推
kutkin :
本部110
年8
月24
日部法二字第11053777381
號令相
09/27 16:42
→
kutkin :
關常見問題
09/27 16:42
→
kutkin :
你可以提供這個給人事參考
09/27 16:43
推
kutkin :
不用說別人胡說八道,就算說可以併,你要拿出什麼
09/27 16:45
→
kutkin :
說服人事?
09/27 16:45
→
kutkin :
這才是需要討論的重點喔
09/27 16:45
推
kutkin :
銓敘部首頁ꀾ
下載專區
>
常見問題
>
法規司
09/27 16:53
→
pandakill :
謝謝各位大神的回答
會再跟人事討論
09/27 18:57
推
heartily :
更新日期:113-11-11
09/27 19:14
→
heartily :
發布單位:警政署人事室
09/27 19:14
→
heartily :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訓練期間,可否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
09/27 19:14
→
heartily :
年資?依銓敘部110年8月24日部法二字第11053777381
09/27 19:14
→
heartily :
號令略以,自民國111年1月1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
09/27 19:14
→
heartily :
人員休假日數時,其所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訓練期間,
09/27 19:14
→
heartily :
以及曾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全時專任人
09/27 19:14
→
heartily :
員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是以,員警於公
09/27 19:15
→
heartily :
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錄取訓練期間,
09/27 19:15
→
heartily :
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
09/27 19:15
→
pandakill :
謝謝H大
09/27 22:05
→
Emilyga :
請問這種寫“得”機關是不是有裁量權?像那個全時
09/27 23:33
→
Emilyga :
專任也是
好像有的機關願意併
有的就不併?
09/27 23:33
推
ByJE5566 :
我拿102年在公家機關的專案助理年資都能算進去耶
09/28 17:54
推
mo0325117 :
銓敘部自己給的範例就是111年前訓練期間都算入休假
09/28 19:13
→
mo0325117 :
年資,哪有不能併的?為什麼要自己限縮解釋?
09/28 19:13
→
pandakill :
謝謝M大
09/29 09:19
→
kiwifruit :
我也記得可以併計,當初收到公文的時候,機關人事
09/29 10:11
→
kiwifruit :
還發群組信,要大家全部提出來,免得他沒看到
09/29 10:11
→
kiwifruit :
還好某人不是人事,不然同仁的權益不就都被剝奪了.
09/29 10:12
→
kiwifruit :
....
09/29 10:12
推
kutkin :
其實後來也找到答案更正了,反而像您這樣如果碰到同
09/29 10:15
→
kutkin :
仁質疑
09/29 10:15
→
kutkin :
您會去找答案嗎?
09/29 10:15
推
kutkin :
沒有找答案的人去指責回答問題的人
09/29 10:17
→
kutkin :
答錯,那以後沒有人要回答人事問題。
09/29 10:18
→
kutkin :
講對沒有鼓勵,失手就被指責。
09/29 10:18
→
kutkin :
根據也只是「你記得」,拿你們機關的人事來邀功。
09/29 10:20
→
kutkin :
原po是應該拿我提供的連結去跟人事爭取
09/29 10:21
→
kutkin :
還是應該跟人事說,可是我聽ptt網友說都可以
09/29 10:21
→
kutkin :
然後人事就說你不要聽ptt網友的
然後僵持不下
09/29 10:22
→
kutkin :
這真的不是討論人事的習慣喔
09/29 10:23
→
kutkin :
重點是你根據什麼,不是你記得或我記得怎樣
09/29 10:23
→
kiwifruit :
會去找答案啊,自己的權益還是要自己維護,樓上的
09/29 10:43
→
kiwifruit :
,反而你說沒有併計,後來也沒說更正,就貼個連結
09/29 10:43
→
kiwifruit :
要大家自己去看,這不是誤導,啥才是誤導;就當我
09/29 10:43
→
kiwifruit :
是邀功好了,但我可沒有提供錯誤資訊,又不自己澄
09/29 10:43
→
kiwifruit :
清餒
09/29 10:43
→
kutkin :
那邊沒有更正?
09/29 10:46
→
kutkin :
所以你其實都有看到連結
就只是想要吵架而已
09/29 10:46
→
kutkin :
只要不回答就沒有提供錯誤資訊的風險
09/29 10:47
→
kutkin :
這的確是你比較聰明的地方
09/29 10:48
→
kutkin :
的確也沒看過你回答什麼問題
09/29 10:48
→
kutkin :
不回答就沒有答錯的風險
這才是優質
09/29 10:48
推
kiwifruit :
答錯就大方承認錯誤,說另外的才是正確的就好了啊
09/29 10:49
→
kiwifruit :
,您有說嗎?要不是he,by,mo兄直截了當的說你的資
09/29 10:49
→
kiwifruit :
訊有疑慮,剛進來看推文的版友還真的以為不能併計
09/29 10:49
→
kiwifruit :
;我剛看的時候也因為你說的以為不能併計,後來覺
09/29 10:49
→
kiwifruit :
得有印象怪怪的才去翻以前的信來看,誤導別人還不
09/29 10:49
→
kiwifruit :
能讓別人說?
09/29 10:49
推
kutkin :
學習了,還可站在高點指責別人。
09/29 10:50
→
kutkin :
以後應該多多學習kiwifruit
09/29 10:51
→
kutkin :
看到問題先裝死,有結論再來補刀。
09/29 10:51
→
kutkin :
指責別人為何沒道歉
09/29 10:52
→
kiwifruit :
不確定當然不回答,與其給錯誤資訊不如不回答,不
09/29 10:52
→
kiwifruit :
然要像您一樣答錯了又不理嗎
09/29 10:52
→
kutkin :
所所以說應該學習您沒錯呀
09/29 10:52
→
kutkin :
哪邊不理?
您這就是誤導事實了
09/29 10:53
→
kutkin :
你可以說我有講錯
但一直說別人沒更正
09/29 10:53
→
kutkin :
就很奇怪了
原po都看懂了你沒看懂
09/29 10:54
→
kiwifruit :
在下才學到了,原來看到問題可以先亂說,錯了就貼
09/29 10:54
→
kiwifruit :
個連結不說話裝死,被發現了再來說我有貼連結,是
09/29 10:54
→
kiwifruit :
你們自己不看的.....
09/29 10:54
→
kutkin :
然後一直跳針指責別人誤導
09/29 10:54
→
kutkin :
你自己不是也有看到連結?
09/29 10:54
→
kutkin :
有看到還要說別人沒有更正
09/29 10:54
→
kutkin :
這裡沒有人欠你喔
09/29 10:55
→
kiwifruit :
貼個連結而已,你也沒說之前資訊有誤不是?不知道
09/29 10:56
→
kiwifruit :
的人以為你貼的是不能併計的連結勒
09/29 10:56
推
kutkin :
看得懂的人都看懂了
只有你在說別人沒有更正
09/29 10:57
→
kutkin :
如果看了連結還以為是不能併計
09/29 10:57
→
kutkin :
那我不知道要怎麼跟你說明喔
09/29 10:58
→
kutkin :
而且就算你這麼多意見,都等到兩天後再來砲
09/29 10:58
→
kiwifruit :
大家都看懂的話,he,by,mo兄就不用推文了
09/29 10:59
→
kutkin :
就真的很像那種馬後炮同事
09/29 10:59
→
kutkin :
你拉他們背書的意思是?
09/29 10:59
→
kutkin :
他們只是提供他們自己的看法
09/29 11:00
→
kutkin :
有說誰推了,後面的人就不能推了嗎
09/29 11:00
→
kutkin :
mo貼的那個東西也是我貼的東西
09/29 11:01
→
kutkin :
我也沒說
啊
我貼過你不能貼
09/29 11:01
→
kutkin :
你要挑刺就不要拉別人進來
09/29 11:02
→
kutkin :
he
by
mo都跟你我沒有關係
09/29 11:02
→
kutkin :
我覺得他們被你cue很莫名奇妙
09/29 11:02
→
kiwifruit :
拉他們背書?他們的資訊正確又清晰,完全幫助了這
09/29 11:02
→
kiwifruit :
篇文需要的版友
09/29 11:02
→
kutkin :
是喔,那請kiwi給他們敘獎
09/29 11:03
→
kutkin :
雖然我覺得他們只會覺得無端捲入你的紛爭
09/29 11:04
→
kutkin :
我是對他們很抱歉啦
09/29 11:04
→
kutkin :
不知道為什麼會被某人捲進來
09/29 11:05
→
boygene :
說真的,不確定的不用說的那麼斬釘截鐵
09/29 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