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調修法9月25日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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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uyang (源自於修車的熱愛)
標題: 商調修法9月25日公布施行
時間: Thu Sep 25 12:51:08 2025
詳洽考試院網站新聞稿
恭喜大家
https://www.exam.gov.tw/News_Content.aspx?n=1&sms=8956&s=50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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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HotBlood :
季節性週期性那邊有被刪掉了
09/25 13:06
推
starfish2903 :
倚老賣老的老人
沒辦法囂張了
09/25 13:56
推
a2251325 :
大量屎缺要露出原形了嗎
09/25 14:00
推
c2578910 :
看起來剩重大專案這個比較可能被單位拿來擋人?
09/25 14:06
推
jerrykyo :
要穩定只能綁考試缺
奇葩內規終於吃屎了
09/25 14:51
推
tin5022 :
真是好消息
09/25 15:07
推
liaox :
看起來沒有說不能擋啊,只是規定一些期限跟條件而已
09/25 15:29
→
g817300721 :
不是原則上同意而已嗎
有的是理由擋人
09/25 16:07
推
philips180 :
何謂重大專案
09/25 16:14
→
Diaw0803 :
基本上跟以前差很多了
過調日期也是3+3個月
09/25 16:17
推
k1230 :
這樣改之後更沒人想辦災防、專案了
09/25 16:17
→
k1230 :
刪掉週期和季節還可以
09/25 16:18
推
tomokazu :
9/12收到商調函,不知道該怎麼算
09/25 16:19
協調一下
請對方再發一次商調函
因為寫法不同
推
livewater :
重大有比總統還大嗎?
總統交接期也才4個月
09/25 16:43
→
ncnuboy :
未來可以合法擋的只有擬調人員任職未滿6個月的狀況
09/25 16:44
推
parappa :
太好了!推推推
09/25 16:52
推
states :
推推
09/25 17:39
推
MonkeyD5566 :
看草案,還是可以擋阿,須經原機關同意,騙人的玩意
09/25 17:52
→
ouyang :
已經公告施行了
非草案
09/25 17:55
→
ouyang :
原則不能擋
唯一能擋的就是任職未滿6個月
09/25 17:55
→
ouyang :
其他情形
機關就是只能決定何時讓你走
09/25 17:56
→
ouyang :
原則3個月內讓你走
例外2個月
或是3+3個月內
09/25 17:56
→
ouyang :
他的"重大"不確定法律概念
有建議在修法說明詳述內涵
09/25 17:57
→
ouyang :
避免機關恣意解釋造成例外變原則
09/25 17:58
→
parappa :
不用原機關同意,只是要決定過調日期
09/25 17:58
→
ouyang :
修法理由
應詳述何謂重大
及三個月的裁量標準
09/25 18:01
→
ouyang :
但是目前沒看到修法理由
所以不知道銓敘部有沒有改
09/25 18:01
→
ouyang :
如果依照原來的修法理由
是有可能被機關恣意濫用
09/25 18:02
推
xoyster :
終於
→
ouyang :
有提醒他們
商調已經改列行政處分
有權利就有救濟
09/25 18:02
→
ouyang :
如果機關裁量濫用是可以提行政救濟的
與其這樣
09/25 18:03
→
ouyang :
不如把規則講清楚
09/25 18:03
推
tommy134075 :
我等板上m長官翻譯
09/25 18:04
推
liaox :
希望有長官出來說明
09/25 18:32
※ 編輯: ouyang (220.135.118.109 臺灣), 09/25/2025 18:31:27
推
arod5566 :
某m哭死
09/25 18:34
→
liaox :
因為法條看起來好像沒有明確指出原機關是不是可以不
09/25 18:37
→
liaox :
同意商調這件事……感覺很模糊
09/25 18:37
→
ouyang :
商調同意權可以說是刪除了
09/25 18:38
→
ouyang :
只有任職未滿六個月
可以不讓你調
但是也可以讓你調
09/25 18:38
→
ouyang :
其他原單位只能決定何時讓你走
09/25 18:39
→
ouyang :
所以接下來的商調函
寫法會不太一樣
09/25 18:39
推
liaox :
如果不能擋那真的太棒了
09/25 18:40
→
ouyang :
但是我看很多人事單位都不知道這件事.....
09/25 18:41
推
MonkeyD5566 :
太好了,有解釋就比較知道是怎麼回事,想當初我們單
09/25 18:58
→
MonkeyD5566 :
位商調函陳上去還會消失勒,希望這個修法過大家商調
09/25 18:58
→
MonkeyD5566 :
都可以順利
09/25 18:58
→
ouyang :
消失就是兩個月就可以走....
09/25 18:59
推
jerrykyo :
法規很明確說機關只有押時間這個選項,還要討論同
09/25 19:19
→
jerrykyo :
意不同意什麼……
09/25 19:19
推
peterwww :
無法擋商調了!這重磅消息
09/25 19:39
推
cyt1600 :
之前聽過有些單位還會擅自將商調函存查或是直接函復
09/25 19:43
→
cyt1600 :
對方不同意很惡質
09/25 19:43
推
pringles27 :
但沒人發現如果機關同意但要六個月,太久導致要人
09/25 20:53
→
pringles27 :
機關不要了?
09/25 20:53
推
lbsiii0315 :
終於
有進步了
09/25 20:55
推
kutkin :
如果確定六個月還好耶
09/25 21:06
推
HotBlood :
用人機構可以不同意延長變六個月吧,不然就變漏洞
09/25 21:11
→
HotBlood :
啦
09/25 21:11
→
ouyang :
延長+3
就三種態樣
09/25 21:17
→
ouyang :
1.三方合意
2.領偏遠加給
3."重大"事由
09/25 21:17
→
ouyang :
因為修法用語上使用
最多三個月
如果沒有一定的裁量
09/25 21:18
→
ouyang :
基準
→
ouyang :
所以有建議銓敘部
在修法理由部分加以說明
09/25 21:19
→
ouyang :
何謂"重大"
及
最多三個月的審查基準
09/25 21:19
→
ouyang :
以避免機關裁量濫用
→
ouyang :
所以不得而知是否有修改
09/25 21:20
→
ouyang :
但是考試院會議紀錄是有提到
修法理由有修訂
09/25 21:20
→
ouyang :
例外從嚴
09/25 21:21
推
kiwifruit :
終於要看到只有官沒有承辦人的機關了嗎XDD
09/25 21:48
→
kiwifruit :
我也蠻期待某個長官會出來講話,好興奮啊
09/25 21:48
推
billy9468677 :
新北要沒有人了嗎?
09/25 21:52
推
autoexecbat :
雙北一堆靠擋人維持機關運作的要全滅了
笑死
09/25 21:57
推
philips180 :
年底很多案子要核銷?是重大專案?
09/25 22:10
推
akeji :
公務員跑光,全約聘僱的單位要出現了
09/25 22:53
推
kiwifruit :
照原po說法可以提行政救濟的話,反正機關用重大專
09/25 23:13
→
kiwifruit :
案拖,當事人就救濟,案子爆量自然有人會受不了出
09/25 23:13
→
kiwifruit :
來該的~
09/25 23:13
推
liaox :
聽前輩說新北某單位長官還直接跟要人機關說,我就是
09/25 23:22
→
liaox :
故意開9個月要讓你自動放棄,這法條出來真是太好了
09/25 23:22
推
hollowlife :
回頭看m長官當初的高見
笑死
09/25 23:24
→
ouyang :
未修法前就可以提救濟了(改列行政處分之後)
09/25 23:26
→
ouyang :
但是基本當事人沒贏過
詳見前面的判斷餘地
09/25 23:26
推
gn01921390 :
太棒了
09/25 23:27
→
ouyang :
現在提勝訴機會大
像是明確性原則
有利不利一律注意
09/25 23:27
→
ouyang :
但是行政救濟基本還是緩不濟急
→
asd245438 :
委任以下如果用重大專案擋,想必這個機關遲早要全滅
09/26 01:15
→
asd245438 :
,刪掉季節性的約束就是在防爛機關用這條硬壓人不走
09/26 01:15
※ 編輯: ouyang (220.135.118.109 臺灣), 09/25/2025 23:28:58
推
kiwifruit :
感謝原po對此事的關心!
09/26 01:21
推
webberpopo :
我看有地域加給的地方變沒人敢去了
09/26 07:16
推
majongson :
想得太美好了吧,真的變態要擋你們的機關,還怕沒招
09/26 07:42
→
majongson :
數可以使?他有時間耗你有時間耗嗎,就算法條都支持
09/26 07:42
→
majongson :
你行政救濟程序走完都不知猴年馬月了
09/26 07:42
推
u9596g12 :
要擋還是有方法可以搞你嗎
09/26 07:52
→
tktk1212 :
之前還看到有人說
勞工沒商調這玩意
要禁擋商調的話
09/26 08:22
→
tktk1212 :
那平等原則
讓機關也要可以資遣人
現在看來蠻有趣的
09/26 08:22
→
fcz973 :
公務人員退休
#資遣
撫卹法
09/26 08:25
推
webberpopo :
真的沒什麼好類比的,不然說穿了這就是一個大公司內
09/26 09:09
→
webberpopo :
部調動的規定
09/26 09:09
→
webberpopo :
不然是真的有人覺得政府機關請不到人的業務,我們關
09/26 09:10
→
webberpopo :
店結束經營就好嗎
09/26 09:10
→
kiwifruit :
其實我就想看看變態的機關要怎麼玩,白紙黑字寫在
09/26 10:02
→
kiwifruit :
那邊,頂多就6個月,還是我們不是法治國家,法條要
09/26 10:02
→
kiwifruit :
崩潰了嗎
09/26 10:02
推
bettybuy :
有人只會看衰,還不如直接研讀法條看看如何解決
09/26 11:00
推
hank7218 :
要3+3,理由要符合規定內容
09/26 11:01
推
web1379 :
水喔~
09/26 16:03
推
dran30 :
有進步了
至少原則上要同意
09/26 21:40
→
dran30 :
而且也刪掉了一些之前所加的規定
09/26 21:41
推
dran30 :
以後會產生很多現象
1.新人隨時可裸辭
2.機關現有人
09/26 21:43
→
dran30 :
員流動加速3.內部人員士氣及素質低落
09/26 21:43
推
dran30 :
政府還停留在舊時代的觀念
→
dran30 :
教已經國軍化
隨時都可以辭
09/26 21:45
→
GXIII :
國軍辭職不用賠款嗎
09/26 22:36
推
scott1man :
可以辭?非現職不好應徵的規定有改嗎?
09/27 23:10
→
eno4022 :
可以先觀察北部法院書記官會不會出現逃難潮
10/02 07:12
→
eno4022 :
到時候司法院去跟考試院哭,搞不好這規定又要改了
10/02 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