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男嗆警「對你開槍試試看」 法官因警1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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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ellwed (ggwp)
標題: [新聞] 男嗆警「對你開槍試試看」 法官因警1句
時間: Fri Jan 2 11:52:14 2026
1.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2.完整新聞標題:
男嗆警「對你開槍試試看」 法官因警1句話判無罪
3.媒體資訊(媒體來源與作者)、日期:
日期:2026/01/02 06:48
媒體:自由時報
作者: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4.完整新聞內容:
高市吳姓男子恫嚇警員「如果對你開槍試試看,怎麼樣?我如果拿大支的來,你不要跑給
我追」等語,涉嫌妨害公務等罪起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承辦員警並未心生畏懼,判
決無罪定案。
據了解,2020年11月2日上午,苓雅分局蘇姓偵查佐等人,前往苓雅區執行公務,吳男竟
涉嫌恫稱:「如果等一下開槍」、「如果對你開槍試試看,怎麼樣?我如果拿大支的來,
你不要跑給我追」,並以「靠北你」辱罵員警。
警方依涉嫌強暴脅迫妨害公務、侮辱公務員等2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查、起訴。
一、二審法官調查,據密錄器檔案顯示兩造對話,吳男的確有說開槍等語,但蘇姓警員等
人非但未生畏懼,仍持續以柔性語氣勸說他配合,並認為對方說的是氣話,不構成妨害公
務罪。
又查,蘇男雖口出穢語,也僅此1次,並未持續飆罵,與侮辱公務員罪要件不符,判決無
罪,全案落幕。
5.心得: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的實務見解就是厲害,這樣都能判出來無罪
難怪橋頭地院對雨刷洗錢225億都可以交保走密道
完全不顧之前已有多例類似案件首腦 在交保後都是棄保潛逃
只能說高雄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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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56 :
如果這樣就有罪的話,ptt一堆鄉民整天抱怨政府罵韓總的,
01/02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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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56 :
早就被告到翻,我們是言論自由國家好嗎
01/02 11:58
→
bbbing :
有人關心更前任的市長就出事了
01/02 12:09
推
zhtsai :
即使被害人當下未表現明顯恐懼,只要正常人在相同情境下會
01/02 12:15
→
zhtsai :
感到畏懼,即可成立
01/02 12:15
→
zhtsai :
該以正常人對哪種話來判定,“認為”不會太主觀了,有沒有
01/02 12:15
→
zhtsai :
去問問正常人會不會怕
01/02 12:15
噓
susaku :
重點是在會不會怕嗎?
又不是告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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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aku :
公務員耶
01/02 13:13
推
siekensou000 :
這法官
呵呵
01/02 13:34
噓
JOKO58802218 :
法官推檢調=合理,懂!?
01/02 14:44
噓
heatsink :
好言相勸反而被解釋成沒有心生畏懼,蝦爆了
01/02 15:00
推
jackgn :
推文不要侮辱官府,小心法官羈押,你可不像雨刷有交保管道
01/02 15:47
噓
ginlom :
「勇敢」錯了嗎?
01/02 15:57
推
misson :
別看新聞,有空就去找判決書
01/02 16:47
→
misson :
114年度上易字第402號
01/02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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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on :
記者刻意跳過來炒新聞的點,看一下判決書就知道了
01/02 16:51
推
mana1993 :
看判決書多麻煩,現在很多人都只看懶人包了。
01/02 17:28
推
analysis5566 :
被告沒有妨礙阿,嘴巴唸一下,還是乖乖帶上手銬跟
01/02 18:12
→
analysis5566 :
著回警局
01/02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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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5566 :
刑法135的妨礙公務,構成要件一定要‘’施強暴脅迫
01/02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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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5566 :
‘’,而且要積極的
01/02 18:20
推
newdreams :
這就是司改的成效啊
01/02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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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bing :
你可以關心韓前市長,但另一個不要亂關心
01/02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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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yuplay :
警察就是沒民進黨籍
有的話問說死了沒就送辦了
01/02 20:03
推
basicnet :
合理
沒有持續飆罵
確實只是比喻
01/02 20:23
推
gjcl6 :
鬼島司法
正常運作中
01/02 20:34
→
QMOLUV21 :
先告再說
01/02 21:30
噓
analysis5566 :
法盲連基本法條都不懂
01/02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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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5566 :
還能扯什麼?
01/02 22:15
→
analysis5566 :
c/UF4qgU.jpg
01/02 2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