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LeyaSin365 (365)》之銘言:
:
https://youtu.be/eNQ8IOKsZdM?si=ESwikTrFa6dkFgoh
: 隔了一天終於開始聽了
: 雖然4+1法官到現在已經好一陣子
: 但廖老師沒有很快回應,也是要閱讀資料與準備
: 才能把這個大法官自解封印的事件的
: 各部位分解完成
: 廖震認為:
依照廖震的學經歷,廖震強的是法學領域分類中的刑事法,絕對是一流的。
但是法學領域分很多種,公法又是另一個領域。廖震以往的學經歷看不出對公法領域的
憲法也有學者級的功力。
廖震對刑事法通達,不等於一通百通,也成了憲法權威(不是指教補習班憲法,這不用多
強,是指發表憲法領域的論文,獲得刊登在比如台大法學論叢之類學界一流的法學期刊)
。
要從憲法領域解析這個爭議,要從憲政機關之間的權力「制衡」(釋憲的結果不能導致造
成權力失去制衡、比如行政院想怎樣就怎樣、或立法院想怎樣就怎樣)切入,答案就會浮
現。因為權力制衡原則是憲政綱領層級。
當立法院、行政院各自認為自己有理時,憲政制度上才設計輪到司法院憲法法庭發揮作用
,受理任何一方聲請的案件,來裁決誰是誰非。
然後立法院大筆一揮,修法讓憲法法庭「因為人數不足(拜託!其他在任的大法官又不是
死光了,當初可是獲得立法院通過、合法上任的!立法院固然可以不通過「新的人選」,
這沒問題!總統不提讓立法院滿意的新人選,就全部否決!這是立法院的合憲舉措!
但是既有在任的人選的合法性,能被立法院修法用「人數巧門」卡掉、使憲法法庭被閹割
嗎!八個人或五個人也是人啊!都行!只要願意開會審案,就行!畢竟在非常時期,憲法
法庭「能用五人運作」來行使司法違憲審查權,總比「不能用五人運作」來行使司法違憲
審查權來得好)。
三位抵制開庭的大法官,也只能扛出「大法官名號」講述立法院那套說詞,但是無法有另
一套說理面對「這部憲訴法的人數門檻條款讓權力制衡的憲政理念被破壞」的角度。
: 這幾位大法官已偏離司法專業,轉向以政治信仰為主導,扭曲了法治國家組織與程序的合法
: 性
: 這部影片由廖震老師主講,探討憲法法庭針對《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宣告違憲的爭議判決,
: 並深入分析此舉對台灣憲政體制的影響。以下為內容整理:
: ### 影片摘要整理:5大法官判《憲訴法》違憲相關爭議
: 一、憲法訴訟法違憲判決背景
: 憲法法庭宣告114年1月修正公佈的《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違憲。這些條文原本旨在限制大
: 法官需達到一定人數才能做出違憲宣告。判決理由指出,該法在立法程序上有明顯重大瑕疵
: ,違背正當程序,並因違反權力分立原則而抵觸憲法。
: 二、對少數大法官決定的質疑
: 此判決由5位大法官作成,並排除了另外3位大法官的意見。廖震老師質疑,這種由少數人排
: 除異議並自行啟動訴訟程序的行為,在邏輯上符合行政院長卓榮泰對「獨裁」的定義,即無
: 從制衡與救濟的決定。此外,判決過程裁定不進行言詞辯論,且缺乏影像紀錄,形同密室決
: 定,讓公民難以檢驗其正當性。
: 三、大法官內部的意見分歧
: 蔡彩貞大法官雖然擔心案件堆積影響人權,但她在意見書中強調,此判決變更了過去15位大
: 法官合議的共識,且可能不當擴張受理範圍,導致國會紛爭時間延長。此外,蔡宗珍、楊惠
: 欽、朱富美等三位大法官拒絕參與評議,顯示出大法官內部對於司法是否應介入政治爭端存
: 在嚴重分歧。
: 四、廖震老師的觀點與擔憂
: 老師認為這幾位大法官已偏離司法專業,轉向以政治信仰為主導,扭曲了法治國家組織與程
: 序的合法性。他擔憂未來大法官會持續透過這種方式,針對執政黨不願執行的法律(如年改
: 法案或預算爭議)宣告違憲,使憲法法庭凌駕於行政與立法權之上,破壞權力分立。
在國外關於擔憂司法權「過於跋扈」,是指「行政權、立法權全都有志一同要改變某個
舊時代法律的落伍規定,而修法同意--行政權舉雙手雙腳支持立法院的修法時--結果被
影響到(可能被新法處罰)的某個不爽的民眾,依照程序聲請憲法法庭釋憲,然後守舊的
大法官悍然宣佈這個獲得行政權與立法權一致支持的新法「違憲!」
是這種情況,才至少有討論司法權濫權的餘地。
至於三權分立的體制中,行政權若與立法權互相看法不同,口水噴來噴去,又沒有上帝
顯靈,所以在現實世界裡,民主憲政制度例如我國憲法,讓憲法法庭有權力去介入,給出
誰是誰非的答案。這就是憲法法庭的功能。
也就是,不是行政權(或立法權)自己就能壓倒立法權(行政權),必須有司法權經由
受理釋憲後,審查贊同其中一方的見解。「加上司法權」,「行政權加上司法權的立場
一致」說「立法權機關的某舉措錯了」;或是「立法權加上司法權的立場一致」說「行政
權機關的某舉措錯了」,而取得「我方正確、你錯所以你的相關舉措無效」的合法性。
結果廖震從其他不是主要的角度(廖震說的那些角度的理念價值,在憲法法理上是次於「
權力制衡」)去扯一堆!
再說一次,藍白不滿意賴清德提的新任大法官人選,「通通予以否決」,很合法很正當!
說第三次,藍白不滿意賴清德提的新任大法官人選,「通通予以否決」,很合法很正當!
但是立法院沒有任何正當性「過度推論」到「那麼賴清德只有提名藍白心中的某些人選
為大法官」才行,這樣就是侵犯總統的提名選人權。所以立法院不通過、與賴清德繼續
堅持提賴清德想提的(然後被立法院否決),雙方(包含賴清德)都沒錯!
立法院不能因此來在憲訴法中修了「人數門檻」,然後說五四三。
但是其他還在任的大法官,不是死光了!既然憲法法庭只剩少少的現任大法官,非常時期
,那依然必須使其能開庭。「比少少的現任大法官人數所以依這部法的門檻巧門,不能開
庭」來得好!
立法院修憲法訴訟法用「人數門檻的巧門」去卡大法官在任人數少的憲法法庭,讓憲法法
庭開不成「嘿嘿,開不成、開不成,你咬我呀,從此立法院立任何法,依照這個憲訴法巧
門,絕對不會被宣判違憲,嘿嘿,太爽了」。
而立法院竟然這麼做了(持平而言,憲法法庭被立法院這部法律用人數巧門予以閹割,
也會連憲法法庭可判決立法院聲請的行政院某舉措違憲,都做不到了,所以行政院、立法
院比如對於行政院長是否有權不副署,在那邊互噴口水浪費大家時間)這個違反權力制衡
的修法!
所以這部憲訴法破壞憲法權力制衡的門檻條款,被憲法法庭判違憲,有什麼好意外?
若主要是專精於刑事法的廖震,能去再多唸一些外文法學期刊文獻裡的憲法類(關於聯邦
最高法院或聯邦憲法法院的違憲審查的正當性)論文,就可多一些憲法領域的知識儲備~
: 五、給公民的建議與結論
: 廖震老師呼籲民眾應保持理性,不要對大法官或其家人進行肉搜與謾罵。他強調,守護憲法
: 是每個人的責任,當司法體系失去平衡時,國民應在未來的選舉中,根據憲法賦予的選取、
: 罷免、創制、複決權,透過選票拿回屬於人民的憲法與法制。
:
: 守護憲法是每個人的責任
: 維持環境整潔是每個人的責任
: 問題是憲法大法官解釋就是沒有其他制衡的機制
: 是臺灣法規中最高等級的存在
: 同時大法官會議也是司法體系以下
: 能夠見神殺神佛擋殺佛的存在
: 如今他已經被閩南本土台派的政治意識型態污染了
: 變成閩南大法官會議庭
: 由閩南王擔任背後主持人審判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9.157.133 (臺灣)
※ 文章網址 ※
推
andymi :
建議廖震先拿到律師執照比較有說服力啦
49.214.15.112 12/24 16:05
→
s81048112 :
依照某個小丑的標準
沒律師照不能信
27.51.17.150 12/24 16:06
推
dandes0227 :
考上沒?
1.163.68.1 12/24 16:07
推
Mradult :
要這樣講,真正公法學者是蔡宗珍,尤伯
42.79.195.215 12/24 16:07
→
Mradult :
祥什麼咖
42.79.195.215 12/24 16:07
→
Mradult :
抵制的三位法官竟然被你講成只有大法官
42.79.195.215 12/24 16:09
→
Mradult :
名號,我也是笑笑
42.79.195.215 12/24 16:09
→
kobedalanpa :
抵制的三個大法官發發新聞稿效力在哪
61.63.208.238 12/24 16:09
→
louisnan :
你講一堆然後違背程序正義
意義是?
125.227.140.245 12/24 16:09
→
kobedalanpa :
投書媒體有什麼效力ㄇ
61.63.208.238 12/24 16:10
推
rtwodtwo :
他補習班只敢開法學緒論
223.141.92.11 12/24 16:13
推
gogen :
大法官沒開會,怎麼展現權力?
49.217.241.137 12/24 16:15
→
gogen :
3個不開會的就是空有大法官名號,沒有展現
49.217.241.137 12/24 16:15
→
gogen :
大法官權力
49.217.241.137 12/24 16:15
→
gogen :
身為大法官,有責任維護憲法下的憲法法庭
49.217.241.137 12/24 16:16
→
gogen :
的正常運作
49.217.241.137 12/24 16:16
推
Mradult :
那主筆的呂太郎專長在民事訴訟法,在你
42.79.195.215 12/24 16:16
→
Mradult :
眼中夠格嗎?
42.79.195.215 12/24 16:16
→
ppt123 :
呂太郎主筆的遣辭用字,確實有在某些概念
101.139.157.133 12/24 16:20
推
Supasizeit :
搬出Wesensgehalt法盲就閉嘴了
203.204.195.174 12/24 16:20
→
ppt123 :
上寫得不完整之處。
101.139.157.133 12/24 16:20
→
ppt123 :
總之,我有附上我正文內的各段「論述」,
101.139.157.133 12/24 16:20
→
ppt123 :
我不是空口不附論述地說廖震解讀的不妥。
101.139.157.133 12/24 16:21
→
f22 :
廖震非公法專長,那謝銘洋、陳忠五等人就是?
223.200.162.61 12/24 16:21
→
ppt123 :
謝銘洋等兩位當然不是,但或許有請教公法
101.139.157.133 12/24 16:24
→
ppt123 :
嫻熟的法學界同仁,所以思維走在正確角度
101.139.157.133 12/24 16:25
→
ppt123 :
至於角度為何正確,可看我正文內連串論述
101.139.157.133 12/24 16:25
→
ppt123 :
廖震本身學刑事法的又沒請教公法高手朋友
101.139.157.133 12/24 16:26
→
ppt123 :
導致廖震的立論不妥,我內文已經附上理由
101.139.157.133 12/24 16:26
推
Mradult :
你的論述甚至連5>6都凹不過了,真的是法
42.79.195.215 12/24 16:31
→
Mradult :
律人嗎?
42.79.195.215 12/24 16:31
推
pandp :
你說五位的思維正確本身就等於判了黑白,
111.254.34.229 12/24 16:33
→
pandp :
我覺得用你認同比較中性
111.254.34.229 12/24 16:33
→
ppt123 :
不是5>6,是5>3。
101.139.157.133 12/24 16:34
推
Mradult :
然後你推論非公法專長的大法官有請教別
42.79.195.215 12/24 16:34
→
Mradult :
人,廖震就沒有,這是哪門子腦補啊?
42.79.195.215 12/24 16:34
→
ppt123 :
當初「要有2/3出庭合議」的這條款,本來就
101.139.157.133 12/24 16:35
→
Mradult :
真正公法學者大法官反對,她水準很差就
42.79.195.215 12/24 16:35
→
Mradult :
是了,比不過人家去請教的
42.79.195.215 12/24 16:35
→
ppt123 :
不是必然正當(非常時期這條款破壞權力制
101.139.157.133 12/24 16:36
→
ppt123 :
衡)也就是1/3少數可用這門檻箝制2/3同仁
101.139.157.133 12/24 16:37
→
ppt123 :
你搞錯了。憲法學畢竟有高度價值判斷色彩
101.139.157.133 12/24 16:37
→
ppt123 :
如果當初菜英文提名8個蔡宗珍上任,現在
101.139.157.133 12/24 16:37
→
ppt123 :
憲訴法當然就不會被判違憲。只是法學界沒
101.139.157.133 12/24 16:38
→
ppt123 :
有主流到蔡英文選的很多人看法如同蔡宗珍
101.139.157.133 12/24 16:38
推
pandp :
現在也不是什麼戰爭之類的非常時期,假如現
111.254.34.229 12/24 16:39
→
pandp :
在5>6用這理由一開,以後1位也能做出決議了
111.254.34.229 12/24 16:39
→
ppt123 :
蔡宗珍大概採取抑制司法權思想而做推論。
101.139.157.133 12/24 16:39
→
ppt123 :
這當然也是學界裡一種看法。
101.139.157.133 12/24 16:39
推
Mradult :
公法學者怎麼想你又知道了?你是神嗎?
42.79.195.215 12/24 16:39
噓
s952013 :
哪來的非常時期你大法官說的算嗎?
49.218.138.142 12/24 16:40
→
ppt123 :
只是,「此時此刻的非常時期」,抑制司法
101.139.157.133 12/24 16:40
→
ppt123 :
畢竟使得權力制衡被破壞形成特定權力獨霸
101.139.157.133 12/24 16:41
→
s952013 :
只要五人想,他們隨時都能喊非常時期然
49.218.138.142 12/24 16:41
→
s952013 :
後把不同意者排除,憲法有說這五人比較
49.218.138.142 12/24 16:41
→
s952013 :
大?
49.218.138.142 12/24 16:41
→
ppt123 :
(聳肩)我是同道中人當然知道圈內常態
101.139.157.133 12/24 16:41
→
s952013 :
司法這種做法還好意思喊立院獨裁,
49.218.138.142 12/24 16:42
→
s952013 :
他自己就是最獨裁的
49.218.138.142 12/24 16:42
→
ppt123 :
所以我儘量清楚做論述,你當然也可不接受
101.139.157.133 12/24 16:42
→
ppt123 :
我的論述,採取認同蔡宗珍抑制司法的理念
101.139.157.133 12/24 16:42
推
pandp :
假如有個總統把其他14人關押,剩一位御用大
111.254.34.229 12/24 16:42
→
pandp :
法官做決議,這反而真的變成非常時期了
111.254.34.229 12/24 16:42
推
Mradult :
坦白講你的論述通篇靠感覺,而不是法理
42.79.195.215 12/24 16:43
→
ppt123 :
在沒有新任大法官上任前,「已獲得立法院
101.139.157.133 12/24 16:43
→
ppt123 :
同意的現任大法官」,在權力制衡理念中,
101.139.157.133 12/24 16:44
→
ppt123 :
就是應發揮功能,而不是「不讓發揮功能」
101.139.157.133 12/24 16:44
→
ppt123 :
相應的「用人數門檻去卡」「造成開不了庭
101.139.157.133 12/24 16:44
→
ppt123 :
」,也才所以破壞了權力制衡原則。
101.139.157.133 12/24 16:44
推
Mradult :
你圈內人,又全知,先搬出幾個公法學者
42.79.195.215 12/24 16:46
→
Mradult :
認同你的說法吧,不要偷看連署名單喔,
42.79.195.215 12/24 16:46
→
Mradult :
我再去問他們
42.79.195.215 12/24 16:46
推
jim543000 :
逃難來台算不算非常時期?那時候缺少大
42.73.175.255 12/24 17:18
→
jim543000 :
法官也沒有大法官會議喔
41年重新補上
42.73.175.255 12/24 17:18
→
jim543000 :
大法官才重新開啟
42.73.175.255 12/24 17:18
→
baiya :
國蔥說
考上律師
再來說法律拉
36.232.156.240 12/24 17:49
噓
mojono :
所以少一個可以哦?笑死,文組數學這麼差
114.137.225.187 12/24 18:09
→
mojono :
的嗎?
114.137.225.187 12/24 18:09
→
XixChill :
以後總統故意只提一個就不再提
非常時期
1.165.97.160 12/24 19:09
→
XixChill :
一人釋憲
問就是你們故意用人數卡我違憲
1.165.97.160 12/24 19:10
→
XixChill :
你哪來資格定義立法院用人數卡你有這法?
1.165.97.160 12/24 19:12
→
XixChill :
何法定人數不用足額說別人卡你
就無敵了
1.165.97.160 12/24 19:13
推
pyrogen :
法律目前沒有考慮到大法官不足額時的解決
114.44.195.253 12/24 20:25
→
pyrogen :
方案,之前也沒想到會發生這樣的事。然而
114.44.195.253 12/24 20:25
→
pyrogen :
憲法法庭有其持續必要性,不可能也不應該
114.44.195.253 12/24 20:25
→
pyrogen :
就此癱瘓直到提名通過
114.44.195.253 12/2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