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排除三位大法官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TYC2000 (豆沙包)
標題: Re: [討論] 排除三位大法官
時間: Mon Dec 22 17:33:43 2025
※ 引述《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你還未夠班S)》之銘言:
: 老天,你連無效是自始確定無效這個法律概念都不知道
: 「無效」的意思是沒有效力或作用,指事物、行為或法律效力不成立、不生效。在法律上
: ,無效的行為是自始、當然、確定地不發生法律效力,不需要額外宣告,也不會因為後續
: 承認而變得有效,例如違反強制規定或存在重大瑕疵的行為。
: 現在這三位大法官說114年憲判字第一號違反新修正的憲訴法無效,自始當然確定的無效
: 問題是他們主張依據的憲訴法已經被宣告違憲了,拿一個已經被宣告違憲的法律來主張
: 判決無效,你邏輯還好嘛!
: 至於說它們三個被排除在外,114年憲判字第一號也講得很清楚了,憲訴法第12條規定
: 依法迴避之大法官不計入現有總額
: 既然你自請迴避都不計入現有總額了
: 那你現在那三位大法官長期持續地拒絕履行職務
: 當然更應被視為自請迴避而排除在現有總額之外
你這個所謂的"當然"有法源嗎?
沒有法源的話憑什麼就說人家是自請迴避?
沒有法源的情況下 這三位大法官就是"被自請迴避"
反正大家不守規定 大家都能自創規則了
那我可不可以說
行政院長期拒紀副署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
行政院長行同辭職下台
然後總統一直不提新的院長上台
總統也行同辭職換人?
: 否則將導致憲法法定機關癱瘓 : 你要說他擴張解釋也好,類推適用也好 : 這都是在現有法制下允許的解釋方法 : 一點都沒有違憲好嘛! : 已在職的大法官持續拒絕參與評議,與大法官因任命後未到職或已在職應依憲 : 訴法迴避而不得參與評議,就該案件的審理而言,均無異於缺額,而不應計入大法官現有 : 總額的人數內。若將持續拒絕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亦計入現有總額,正如將任命後未 : 到職的大法官或應迴避的大法官等,事實上未參與評議者,計入現有總額一般,均可能造 : 成大法官無法進行評議及作成評決,阻止或妨礙大法官行使職權的結果。因此,依循法定 : 員額中的缺額、任命後未到職的大法官或應迴避的大法官等未參與評議的員額,不計入現 : 有總額的同一法理,若大法官就該聲請案,持續拒絕參與評議,致其他大法官行使憲法職 : 權受阻止或妨礙者,亦應不計入現有總額。 : ※ 引述《donkeyNew (老驢)》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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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river235 :
所以那三個法官依什麼理由一年多不
101.10.95.22 12/22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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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river235 :
去開會阿
101.10.95.22 12/22 17:55
推
eggsuper123 :
賴清德提名大法官人選不被同意
人數
101.12.206.107 12/22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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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ggsuper123 :
不足
差兩位大法官才能組成合法憲法
101.12.206.107 12/22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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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ggsuper123 :
法庭
101.12.206.107 12/22 18:02
推
yagami0525 :
現在就是唬爛大賽
42.72.98.207 12/22 18:03
推
yagami0525 :
大法官把自己搞得跟小孩吵架沒兩樣
42.72.98.207 12/22 18:04
推
donkeyNew :
你不要再說了
等等他又發作
125.230.247.15 12/22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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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keyNew :
他都能拿行政處分的判決出來類比了
125.230.247.15 12/22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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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keyNew :
行政處分vs法律
不同位階能類推嗎
125.230.247.15 12/22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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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keyNew :
再講下去又要被說連法緒都沒讀過了
125.230.247.15 12/22 18:37
推
Sosonian :
timeriver235
依甚麼理由?依憲訴法
39.12.97.104 12/22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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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river235 :
憲訴法那條可以曠職一年阿
101.10.95.22 12/22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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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keyNew :
違法評議自然有義務不參加
125.230.247.15 12/22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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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river235 :
違法是誰決定的阿
101.10.95.22 12/22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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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river235 :
我覺得違法所以不去開會嗎
101.10.95.22 12/22 19:17
推
donkeyNew :
憲訴法就有規定開會人數
人數沒到啊
125.230.247.15 12/22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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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keyNew :
就跟區全會人數不夠也不能開會一樣
125.230.247.15 12/22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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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keyNew :
不同意見書先去看完再來講
125.230.247.15 12/22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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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keyNew :
違法跟違憲完全不同等級
125.230.247.15 12/22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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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keyNew :
違憲要經過宣告才能真正違憲
125.230.247.15 12/22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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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keyNew :
但違法
程序不對
這不用等宣告
125.230.247.15 12/22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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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river235 :
你的前提是訴憲法修改沒有違法
101.10.95.22 12/22 19:43
推
donkeyNew :
憲訴法已經完成三讀
你只能宣告違憲
125.230.247.15 12/22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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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keyNew :
但憲法法庭因為憲訴法規定人數不足
125.230.247.15 12/22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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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keyNew :
所以不能開會<=這是蔡大法官的見解
125.230.247.15 12/22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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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keyNew :
所以在宣告違憲之前
自當受到拘束
125.230.247.15 12/22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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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keyNew :
而且憲訴法只是要求程序上要十個人
125.230.247.15 12/22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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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keyNew :
也就是正常狀況下大法官還是能開會
125.230.247.15 12/22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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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keyNew :
蔡認為賴繼續提名嘗試通過才是正解
125.230.247.15 12/22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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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river235 :
你卡bug
就別怪別人用bug卡你
101.10.95.22 12/22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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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keyNew :
並沒有認同藍白的所作所為
125.230.247.15 12/22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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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keyNew :
這可不算BUG
這是正當程序
125.230.247.15 12/22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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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keyNew :
因為規定人數只是程序立法而已
125.230.247.15 12/22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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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river235 :
蔡認為如何去跟其他大法官辯論阿,
101.10.95.22 12/22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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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river235 :
擺爛一年真好笑
101.10.95.22 12/22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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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keyNew :
達不到人數那是立法跟行政的問題
125.230.247.15 12/22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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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keyNew :
你覺得他擺爛
他覺得其他人違法啊
125.230.247.15 12/22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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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keyNew :
賴大可以一直提一直提嘗試通過啊
125.230.247.15 12/22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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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keyNew :
把行政跟立法的擺爛牽拖給大法官
125.230.247.15 12/22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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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keyNew :
這完全是顛倒因果
大法官沒理由承擔
125.230.247.15 12/22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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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keyNew :
蔡認為自己只是乖乖遵守法律而已
125.230.247.15 12/22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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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river235 :
笑死
所以立法院修法沒有15個不准開
101.10.95.22 12/22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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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river235 :
憲法法庭也是合理嘍ˉ
101.10.95.22 12/22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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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river235 :
這種顢頇的大法官真有趣
101.10.95.22 12/22 19:59
推
donkeyNew :
合不合理是從客觀角度來看
125.230.247.15 12/22 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