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tePolitics / PTTBBS 推薦

Re: [討論] 排除三位大法官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TYC2000 (豆沙包)

標題: Re: [討論] 排除三位大法官

時間: Mon Dec 22 17:33:43 2025


※ 引述《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你還未夠班S)》之銘言: : 老天,你連無效是自始確定無效這個法律概念都不知道 : 「無效」的意思是沒有效力或作用,指事物、行為或法律效力不成立、不生效。在法律上 : ,無效的行為是自始、當然、確定地不發生法律效力,不需要額外宣告,也不會因為後續 : 承認而變得有效,例如違反強制規定或存在重大瑕疵的行為。 : 現在這三位大法官說114年憲判字第一號違反新修正的憲訴法無效,自始當然確定的無效 : 問題是他們主張依據的憲訴法已經被宣告違憲了,拿一個已經被宣告違憲的法律來主張 : 判決無效,你邏輯還好嘛! : 至於說它們三個被排除在外,114年憲判字第一號也講得很清楚了,憲訴法第12條規定 : 依法迴避之大法官不計入現有總額 : 既然你自請迴避都不計入現有總額了 : 那你現在那三位大法官長期持續地拒絕履行職務 : 當然更應被視為自請迴避而排除在現有總額之外

你這個所謂的"當然"有法源嗎?

沒有法源的話憑什麼就說人家是自請迴避?

沒有法源的情況下 這三位大法官就是"被自請迴避"



反正大家不守規定 大家都能自創規則了

那我可不可以說

行政院長期拒紀副署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

行政院長行同辭職下台

然後總統一直不提新的院長上台

總統也行同辭職換人?

: 否則將導致憲法法定機關癱瘓 : 你要說他擴張解釋也好,類推適用也好 : 這都是在現有法制下允許的解釋方法 : 一點都沒有違憲好嘛! : 已在職的大法官持續拒絕參與評議,與大法官因任命後未到職或已在職應依憲 : 訴法迴避而不得參與評議,就該案件的審理而言,均無異於缺額,而不應計入大法官現有 : 總額的人數內。若將持續拒絕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亦計入現有總額,正如將任命後未 : 到職的大法官或應迴避的大法官等,事實上未參與評議者,計入現有總額一般,均可能造 : 成大法官無法進行評議及作成評決,阻止或妨礙大法官行使職權的結果。因此,依循法定 : 員額中的缺額、任命後未到職的大法官或應迴避的大法官等未參與評議的員額,不計入現 : 有總額的同一法理,若大法官就該聲請案,持續拒絕參與評議,致其他大法官行使憲法職 : 權受阻止或妨礙者,亦應不計入現有總額。 : ※ 引述《donkeyNew (老驢)》之銘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1.198.97 (臺灣) ※ 文章網址 ※
timeriver235 : 所以那三個法官依什麼理由一年多不 101.10.95.22 12/22 17:55
timeriver235 : 去開會阿 101.10.95.22 12/22 17:55
eggsuper123 : 賴清德提名大法官人選不被同意 人數 101.12.206.107 12/22 18:02
eggsuper123 : 不足 差兩位大法官才能組成合法憲法 101.12.206.107 12/22 18:02
eggsuper123 : 法庭 101.12.206.107 12/22 18:02
yagami0525 : 現在就是唬爛大賽 42.72.98.207 12/22 18:03
yagami0525 : 大法官把自己搞得跟小孩吵架沒兩樣 42.72.98.207 12/22 18:04
donkeyNew : 你不要再說了 等等他又發作 125.230.247.15 12/22 18:36
donkeyNew : 他都能拿行政處分的判決出來類比了 125.230.247.15 12/22 18:36
donkeyNew : 行政處分vs法律 不同位階能類推嗎 125.230.247.15 12/22 18:36
donkeyNew : 再講下去又要被說連法緒都沒讀過了 125.230.247.15 12/22 18:37
Sosonian : timeriver235 依甚麼理由?依憲訴法 39.12.97.104 12/22 18:56
timeriver235 : 憲訴法那條可以曠職一年阿 101.10.95.22 12/22 19:07
donkeyNew : 違法評議自然有義務不參加 125.230.247.15 12/22 19:14
timeriver235 : 違法是誰決定的阿 101.10.95.22 12/22 19:16
timeriver235 : 我覺得違法所以不去開會嗎 101.10.95.22 12/22 19:17
donkeyNew : 憲訴法就有規定開會人數 人數沒到啊 125.230.247.15 12/22 19:37
donkeyNew : 就跟區全會人數不夠也不能開會一樣 125.230.247.15 12/22 19:37
donkeyNew : 不同意見書先去看完再來講 125.230.247.15 12/22 19:38
donkeyNew : 違法跟違憲完全不同等級 125.230.247.15 12/22 19:38
donkeyNew : 違憲要經過宣告才能真正違憲 125.230.247.15 12/22 19:39
donkeyNew : 但違法 程序不對 這不用等宣告 125.230.247.15 12/22 19:39
timeriver235 : 你的前提是訴憲法修改沒有違法 101.10.95.22 12/22 19:43
donkeyNew : 憲訴法已經完成三讀 你只能宣告違憲 125.230.247.15 12/22 19:44
donkeyNew : 但憲法法庭因為憲訴法規定人數不足 125.230.247.15 12/22 19:44
donkeyNew : 所以不能開會<=這是蔡大法官的見解 125.230.247.15 12/22 19:44
donkeyNew : 所以在宣告違憲之前 自當受到拘束 125.230.247.15 12/22 19:45
donkeyNew : 而且憲訴法只是要求程序上要十個人 125.230.247.15 12/22 19:46
donkeyNew : 也就是正常狀況下大法官還是能開會 125.230.247.15 12/22 19:46
donkeyNew : 蔡認為賴繼續提名嘗試通過才是正解 125.230.247.15 12/22 19:47
timeriver235 : 你卡bug 就別怪別人用bug卡你 101.10.95.22 12/22 19:47
donkeyNew : 並沒有認同藍白的所作所為 125.230.247.15 12/22 19:47
donkeyNew : 這可不算BUG 這是正當程序 125.230.247.15 12/22 19:47
donkeyNew : 因為規定人數只是程序立法而已 125.230.247.15 12/22 19:47
timeriver235 : 蔡認為如何去跟其他大法官辯論阿, 101.10.95.22 12/22 19:47
timeriver235 : 擺爛一年真好笑 101.10.95.22 12/22 19:47
donkeyNew : 達不到人數那是立法跟行政的問題 125.230.247.15 12/22 19:47
donkeyNew : 你覺得他擺爛 他覺得其他人違法啊 125.230.247.15 12/22 19:48
donkeyNew : 賴大可以一直提一直提嘗試通過啊 125.230.247.15 12/22 19:48
donkeyNew : 把行政跟立法的擺爛牽拖給大法官 125.230.247.15 12/22 19:48
donkeyNew : 這完全是顛倒因果 大法官沒理由承擔 125.230.247.15 12/22 19:49
donkeyNew : 蔡認為自己只是乖乖遵守法律而已 125.230.247.15 12/22 19:49
timeriver235 : 笑死 所以立法院修法沒有15個不准開 101.10.95.22 12/22 19:58
timeriver235 : 憲法法庭也是合理嘍ˉ 101.10.95.22 12/22 19:58
timeriver235 : 這種顢頇的大法官真有趣 101.10.95.22 12/22 19:59
donkeyNew : 合不合理是從客觀角度來看 125.230.247.15 12/22 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