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天,你連無效是自始確定無效這個法律概念都不知道
「無效」的意思是沒有效力或作用,指事物、行為或法律效力不成立、不生效。在法律上
,無效的行為是自始、當然、確定地不發生法律效力,不需要額外宣告,也不會因為後續
承認而變得有效,例如違反強制規定或存在重大瑕疵的行為。
現在這三位大法官說114年憲判字第一號違反新修正的憲訴法無效,自始當然確定的無效
問題是他們主張依據的憲訴法已經被宣告違憲了,拿一個已經被宣告違憲的法律來主張
判決無效,你邏輯還好嘛!
至於說它們三個被排除在外,114年憲判字第一號也講得很清楚了,憲訴法第12條規定
依法迴避之大法官不計入現有總額
既然你自請迴避都不計入現有總額了
那你現在那三位大法官長期持續地拒絕履行職務
當然更應被視為自請迴避而排除在現有總額之外
否則將導致憲法法定機關癱瘓
你要說他擴張解釋也好,類推適用也好
這都是在現有法制下允許的解釋方法
一點都沒有違憲好嘛!
已在職的大法官持續拒絕參與評議,與大法官因任命後未到職或已在職應依憲
訴法迴避而不得參與評議,就該案件的審理而言,均無異於缺額,而不應計入大法官現有
總額的人數內。若將持續拒絕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亦計入現有總額,正如將任命後未
到職的大法官或應迴避的大法官等,事實上未參與評議者,計入現有總額一般,均可能造
成大法官無法進行評議及作成評決,阻止或妨礙大法官行使職權的結果。因此,依循法定
員額中的缺額、任命後未到職的大法官或應迴避的大法官等未參與評議的員額,不計入現
有總額的同一法理,若大法官就該聲請案,持續拒絕參與評議,致其他大法官行使憲法職
權受阻止或妨礙者,亦應不計入現有總額。
※ 引述《donkeyNew (老驢)》之銘言:
: ※ 引述《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你還未夠班S)》之銘言:
: : 這裡是故意漏掉憲訴法第十二條明文規定的
: : 依本法迴避之大法官,不計入現有總額之人數。
: : 更別提同法第十一條規定的
: : 因前二條以外之其他事由,大法官認有自行迴避之必要者,得經其他大法官過半數同意迴
: : 避之。
: : 現在那五位大法官就是認為,既然你自請迴避都不計入現有總額了
: : 那你現在那三位大法官長期持續地拒絕履行職務
: : 當然更應被視為自請迴避而排除在現有總額之外
: : 否則將導致憲法法定機關癱瘓
: : 亦會將不參予評議的法官列入裁判意見的矛盾
: : 至於那三位堅持違反憲法的法律大法官仍須遵守的意見
: : 那我就不知道該說些什麼了?
: 如果這個判決自始無效,又有誰能說這條法律違憲?
: 這邊的邏輯是,如果沒有人沒有程序在114年1號裁判前宣告相關法律無效,
: 那麼在法律有效得狀態下,這個評議從一開始就無效,
: 憑什麼五位大法官的意見可以優先於程序?
: 這五位大法官的作法等於在評議之前,相關憲訴法自始違憲自然失效,
: 否則這三位大法官的法律見解有何理由比這五位大法官劣等?
: 要知道,合議制就是票票相等,既然沒經過評議判定這三位大法官的意見無效,
: 那又怎麼能滑坡變成這三位大法官自始就在遵守違法憲法的法律?
: 法律若未經過憲法法庭經正式程序宣告違憲,法律本身自然沒有違憲,
: 即便憲法法庭認為這條法律違憲,也需要經過評議才能產生效果。
: 今天這些聲稱因為三位大法官缺席所以得以排除,
: 等於認同在沒有經過正式程序前,憲法法庭就可以自我解釋法律,
: 這是非常危險的事情,絕對不是什麼因為現在很緊急所以可以這樣做。
: 更何況迴避相關的法條皆明文說要大法官自請才算迴避,
: 從來沒有法條說可以把缺席直接視為迴避,這是非常危險的擴張解釋。
: 現在憲法法庭為了所謂的緊急狀況自我擴權解釋法律,
: 等於把我們憲政體制的煞車器完全拔掉了,
: 覺得開心的人,都沒想過如果哪天政黨輪替,
: 變成國民黨執政,民進黨國會多數時,現在民進黨用的所有手段國民黨都能引用,
: 114年1號判決將會成為一個錨點,任何時候大法官想要擴權都能引用這個判例,
: 這樣難道有符合憲法當初賦予大法官會議職權的精神嗎?
: 憲法相信大法官可以超然於一切,
: 不代表憲法沒有懲罰大法官的機制因此大法官可以為所欲為。
: 憑什麼除了大法官會議,其他人都要遵循程序正義,
: 大法官會議卻能凌駕程序正義,自我擴權解釋?
: 最好笑的是憲法法庭114年1號判決,
: 大法官一邊說立法院三讀程序有瑕疵,一方面說自己可以無視程序規範,
: 的確,現在大法官認為憲法法庭功能性大於一切,很爽沒錯,
: 那我就問,五個人可以代表憲法法庭作出判決,那四個人呢?
: 三個人呢? 兩個人呢? 一個人呢?
: 當政治衝突無限擴展,我就假設2028賴清德總統連任,國會依然是藍白多數,
: 大法官永遠沒有辦法補充,進而導致現任大法官任期屆滿,
: 那這五位大法官可不可以說因為他們離職,憲法法庭會停擺所以必須繼續審判?
: 有些事情現在做很爽沒錯,但反作用力終究是會反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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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3.2.20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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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12/22/2025 15:16:53
→
a5687920 :
所以藍白到底有沒有癱瘓憲法法庭
101.8.233.132 12/22 15:16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12/22/2025 15:19:24
→
iisaviorii :
藍白的憲訴法可是2>8
42.72.110.245 12/22 15:18
推
donkeyNew :
沒人宣判無效那無效的產生又從何而來
125.230.247.15 12/22 15:20
→
donkeyNew :
如果你說的無效才是正確的
何必審判
125.230.247.15 12/22 15:20
推
oherman :
藍白從掌握立法院後就沒想讓行政、憲法好
59.125.63.181 12/22 15:20
→
oherman :
好執行過
59.125.63.181 12/22 15:20
→
donkeyNew :
憲法法庭可以收掉了
由神明來決定就好
125.230.247.15 12/22 15:20
→
Malion :
違法的會議宣告的無效是有效嗎?何況就算
42.72.56.167 12/22 15:21
第
171
條
→
Malion :
不看新法,做成決議之時也是違反舊法啊?
42.72.56.167 12/22 15:21
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
→
Malion :
你說排除就排除喔?
42.72.56.167 12/22 15:21
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由司法院解釋之。
→
vega790205 :
硬要說的話那三位大法官比較像是無故
223.143.227.152 12/22 15:23
被審查的法律不能拿來當作拘束憲法法庭的依據
→
vega790205 :
曠職
223.143.227.152 12/22 15:23
推
donkeyNew :
哪裡無故
三位大法官明明就有聲明
125.230.247.15 12/22 15:23
→
iisaviorii :
一年不參加49次會議還不排除,那還要
42.72.110.245 12/22 15:23
→
iisaviorii :
多久多少次?
42.72.110.245 12/22 15:23
你是不是看不懂中文?
→
Malion :
你要不要先宣告舊法無效,要不然在舊法條
42.72.56.167 12/22 15:23
憲訴法第12條規定依法迴避之大法官不計入現有總額
→
Malion :
件下,沒資格開會宣告新法無效耶
42.72.56.167 12/22 15:23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12/22/2025 15:24:08
推
ramirez :
違法的會議做出的結論可以算有效嗎?
36.237.234.90 12/22 15:23
→
donkeyNew :
他們認為組成評議本身就已經違法
125.230.247.15 12/22 15:23
噓
knives :
不是喔,5>3,當然是五個說了算,你就看看
114.38.18.171 12/22 15:24
→
knives :
要是DPP跑去聲請釋憲,這五個要不要召開
114.38.18.171 12/22 15:24
→
Malion :
人家都發中英文書表示意見了,哪裡曠職
42.72.56.167 12/22 15:24
→
donkeyNew :
你這樣就已經是"擴張解釋"了
125.230.247.15 12/22 15:24
→
Malion :
那三位可沒申請迴避
42.72.56.167 12/22 15:25
→
donkeyNew :
如果法律牴觸憲法就直接失效
125.230.247.15 12/22 15:25
無效是自始確定無效,不是宣告後才無效,聽不懂?
→
donkeyNew :
那根本不需要憲法法庭了
125.230.247.15 12/22 15:25
→
iisaviorii :
發意見書!那幹嘛不直接出席投反對
42.72.110.245 12/22 15:25
推
ben811018 :
人沒到齊可以開會嗎
@@
42.78.34.22 12/22 15:26
→
Malion :
那三位明確表明自己立場,並書面聲明
42.72.56.167 12/22 15:26
→
donkeyNew :
不經程序宣告違憲的法律就是有效
125.230.247.15 12/22 15:26
→
donkeyNew :
評議自始違法
大法官認為不該出席
125.230.247.15 12/22 15:26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12/22/2025 15:25:23
→
donkeyNew :
你等於是在說三位大法官不能解釋法律
125.230.247.15 12/22 15:26
→
knives :
笑死人,三讀之後的法條沒經過釋憲就是有
114.38.18.171 12/22 15:27
→
Malion :
因為他們的立場就是這場會議違法,去了是
42.72.56.167 12/22 15:27
→
Malion :
白癡嗎
42.72.56.167 12/22 15:27
笑死!擴張解釋哪裡違憲?
→
donkeyNew :
五位大法官可以解釋法律
三位不行
125.230.247.15 12/22 15:27
說來聽聽,法律還允許類推適用呢!
→
knives :
效了,不然還要你大法官解釋?
114.38.18.171 12/22 15:27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12/22/2025 15:26:28
→
iisaviorii :
違法?憲訴法是有憲法大嗎?
42.72.110.245 12/22 15:27
→
donkeyNew :
擴張解釋就是迴避直接類推成缺席
125.230.247.15 12/22 15:27
→
donkeyNew :
既然法律明文寫迴避
就不能解釋成缺席
125.230.247.15 12/22 15:28
→
donkeyNew :
三位大法官認為這樣不算迴避
125.230.247.15 12/22 15:29
→
Malion :
也就是說這三人並不是沒做事,相反的她們
42.72.56.167 12/22 15:29
→
Malion :
積極行使職權,表示該會議違法
42.72.56.167 12/22 15:29
→
donkeyNew :
那請問你又憑啥強制認定這算迴避
125.230.247.15 12/22 15:29
→
donkeyNew :
你是在否定三位大法官解釋憲法的權利嗎
125.230.247.15 12/22 15:29
推
jim543000 :
出席就是不認同憲訴法
但他們認同耶
42.72.119.80 12/22 15:30
→
donkeyNew :
自始確定
你的自始又是從何自始
125.230.247.15 12/22 15:30
→
iisaviorii :
藍白憲訴法阻礙憲法執行,怎樣法律大
42.72.110.245 12/22 15:30
→
iisaviorii :
於憲法嗎?
42.72.110.245 12/22 15:30
法律概念不清不要出來丟人現眼好嗎!
→
donkeyNew :
沒有人沒有程序判斷
從而自始?
125.230.247.15 12/22 15:31
無效就是自始確定的不生效力
→
donkeyNew :
你的論述等於認同有個神明直接判定違憲
125.230.247.15 12/22 15:31
得撤銷才是事後失效
推
Malion :
對於三名積極行使職權,沒申請迴避的人,
42.72.56.167 12/22 15:31
麻煩回去念書好嘛!
→
Malion :
這五人憑什麼排除她們?
42.72.56.167 12/22 15:31
→
donkeyNew :
大法官之間沒有優劣
全員都能解釋法律
125.230.247.15 12/22 15:31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12/22/2025 15:29:34
→
donkeyNew :
你不要再貼條文了
只會顯得你很可憐
125.230.247.15 12/22 15:32
→
donkeyNew :
沒有先無效怎麼開會
沒有開會怎麼判決
125.230.247.15 12/22 15:32
→
donkeyNew :
你用事後審判的無效來證明自始無效
125.230.247.15 12/22 15:32
→
donkeyNew :
這已經完全違反程序法律的
125.230.247.15 12/22 15:33
噓
louisnan :
一直文字遊戲很爽嗎
49.216.27.42 12/22 15:33
回去念書好嗎!
→
donkeyNew :
平民百姓必須遵守的程序一個字都不能改
125.230.247.15 12/22 15:33
擴張解釋又稱擴充解釋、擴大解釋,是指表達法律的語言文字的字面含義過於狹窄,不足
→
donkeyNew :
結果大法官可以直接把迴避解釋成缺席
125.230.247.15 12/22 15:34
以反映立法者原意或者社會實際需要,因此需要對這些語言文字作出的廣於字面含義的解
→
donkeyNew :
這無論如何都說不過去
125.230.247.15 12/22 15:34
釋。應當注意的是,擴張解釋雖然對法律條文的文義進行了擴張,但這種擴張是在法律條
推
Malion :
其實這是很基本的邏輯,我不相信沒人不懂
42.72.56.167 12/22 15:34
文的可能文義範圍之內。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25條規定:「繼承人故意殺
→
Malion :
有的只是狡辯
42.72.56.167 12/22 15:34
害被繼承人,即喪失繼承權。」[1]如果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未遂,是否也會導致其
→
donkeyNew :
哀
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
125.230.247.15 12/22 15:35
喪失繼承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編的解釋(一)》第
→
donkeyNew :
五位大法官都不敢說沒有發生效力了
125.230.247.15 12/22 15:36
7條進行了擴張解釋:「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不論是既遂還是未遂,均應當確認
→
donkeyNew :
你現在居然用這種邏輯幫他們辯護
125.230.247.15 12/22 15:36
其喪失繼承權。」[2]
→
donkeyNew :
到底誰沒讀書我真的搞不懂了
125.230.247.15 12/22 15:36
噓
opie :
三位大法官哪有自請迴避,迴避不是你說的算
59.124.152.27 12/22 15:36
→
piyobearman :
律師詭辯不是很正常嗎?
101.12.149.83 12/22 15:37
推
Malion :
鹿就是鹿,再怎麼「後定義」,它也不會變
42.72.56.167 12/22 15:37
→
Malion :
成馬
42.72.56.167 12/22 15:37
大法官說的,在跳什麼真?
→
donkeyNew :
你要這樣辯護
得先證明憲訴法沒有效力
125.230.247.15 12/22 15:37
→
donkeyNew :
而且其中的條文還有2019就修正的部分
125.230.247.15 12/22 15:37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12/22/2025 15:31:17
→
Malion :
當然,如果有足夠的權勢,確實可以指鹿為
42.72.56.167 12/22 15:38
→
Malion :
馬
42.72.56.167 12/22 15:38
→
donkeyNew :
你是在說大法官遵守了好幾年無效法律?
125.230.247.15 12/22 15:38
噓
a520978926 :
越辯越慘
笑死
61.231.137.200 12/22 15:39
噓
opie :
德國法律體系下納粹時期鹿就變成馬
59.124.152.27 12/22 15:39
→
donkeyNew :
三讀通過的法律不會自動失效
這是事實
125.230.247.15 12/22 15:40
→
donkeyNew :
因為不會有神明主動出來幫忙判定失效
125.230.247.15 12/22 15:40
→
donkeyNew :
你的自始無效說
可以拿出去跟學會發表
125.230.247.15 12/22 15:40
還在聲請迴避?自行迴避也是迴避好嗎?
推
JustInn :
拒絕開會=自請迴避,尼瑪幫幫忙
27.53.240.185 12/22 15:41
噓
sgamerisme :
按照你的白痴邏輯,一個大法官就可以
223.139.16.204 12/22 15:42
→
sgamerisme :
決定憲法是否違憲,其他人自動迴避。
223.139.16.204 12/22 15:42
噓
opie :
如果是迴避,不會發不同意見書說你判決無效
59.124.152.27 12/22 15:43
噓
winthfoxy :
三位有提類推30條5項當解法
但其他人不
60.249.203.141 12/22 15:43
還在跳針?
→
winthfoxy :
給過
這樣你能說三位不想處理事情嗎
60.249.203.141 12/22 15:43
一直鬼打牆
→
donkeyNew :
你等於是在說所有出來反對的人
125.230.247.15 12/22 15:44
→
donkeyNew :
法緒都沒念過
你這個指控很嚴重
125.230.247.15 12/22 15:44
指行為外觀看起來雖然像是做成法律行為,但因過程中沒有按照法律所規定的方式做成,
推
pandp :
對啊,一個就能決定了,所以這次才被酸得這
111.254.34.229 12/22 15:44
所以根本不成立法律行為,也沒有發生相對應的法律效果。
→
pandp :
麼慘
111.254.34.229 12/22 15:44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12/22/2025 15:35:16
→
donkeyNew :
你也等於是在說三位大法官沒念過法緒
125.230.247.15 12/22 15:45
→
donkeyNew :
請問你是在指控蔡大法官沒念過法緒嗎?
125.230.247.15 12/22 15:45
推
Malion :
樓主說法如果成立,代表法律,憲法根本就
42.72.56.167 12/22 15:45
→
Malion :
是一門沒有邏輯的學問
42.72.56.167 12/22 15:45
→
donkeyNew :
蔡大法官不同意見說說得很清楚
125.230.247.15 12/22 15:45
→
pandp :
3個大法官現在早被打成野雞學者了
111.254.34.229 12/22 15:45
→
donkeyNew :
他沒有自請迴避
他認為這評議違法召開
125.230.247.15 12/22 15:46
→
TWeng :
一個一個可以判決嗎?
101.10.11.190 12/22 15:46
→
pandp :
所以可證台大法律現在是野雞學系了
111.254.34.229 12/22 15:46
→
donkeyNew :
你現在等於是在嗆蔡大法官沒念過書
125.230.247.15 12/22 15:46
→
donkeyNew :
請問我這樣理解有正確嗎?
125.230.247.15 12/22 15:46
→
donkeyNew :
你是在否定蔡大法官對憲法的解釋權力嗎
125.230.247.15 12/22 15:47
回去念書好嗎?
→
Malion :
因為樓主的說法,在邏輯上絕對無法自洽
42.72.56.167 12/22 15:47
→
donkeyNew :
憲法學會也贊同蔡大法官的論述
125.230.247.15 12/22 15:48
噓
opie :
法律有邏輯,但也可以為獨裁提供正當合法性
59.124.152.27 12/22 15:48
→
donkeyNew :
請問你是指控憲法學會沒讀過法緒嗎?
125.230.247.15 12/22 15:48
→
donkeyNew :
喔喔
你是在叫大法官回去念書
我懂了
125.230.247.15 12/22 15:49
→
donkeyNew :
既然你自認法學見解優於大法官
125.230.247.15 12/22 15:49
→
donkeyNew :
那我們也沒啥好說的了
125.230.247.15 12/22 15:49
笑死!小草法盲一直跳針
→
opie :
1930-1945德國法律界發生什麼事大家可以去查
59.124.152.27 12/22 15:49
連自始無效都這個基本概念都不知道
→
donkeyNew :
你的邏輯就是
五位大法官見解>剩下三位
125.230.247.15 12/22 15:50
後面論述就不用討論了!
推
pandp :
看完大師的論述,基本上就可以確定這幾個台
111.254.34.229 12/22 15:50
→
donkeyNew :
其他論述都只是在攻擊別人而已
125.230.247.15 12/22 15:50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12/22/2025 15:39:11
→
pandp :
大法律的大法官有多廢,誰還敢自稱台大法
111.254.34.229 12/22 15:50
→
pandp :
律畢業的我都很佩服他勇氣
111.254.34.229 12/22 15:50
→
donkeyNew :
我相信大法官書肯定念比你少
你真棒
125.230.247.15 12/22 15:51
推
pandp :
大法官唸書怎麼可能比他多
111.254.34.229 12/22 15:53
推
Malion :
1930~1945德國納粹法律政治化
42.72.56.167 12/22 15:54
笑死!我在說新修正的憲訴法,你在跳什麼針?
噓
kaichuan :
不要再凹了啦,很難看耶
203.145.94.156 12/22 15:56
→
kaichuan :
照你的說法,一位大法官就能決定了,把
203.145.94.156 12/22 15:59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12/22/2025 15:40:40
→
kaichuan :
其他七位自行排除就好啦,每個大法官都
203.145.94.156 12/22 15:59
→
kaichuan :
這樣搞,要聽誰的?
203.145.94.156 12/22 15:59
推
IMBonjwa :
香港ID,邏輯死亡
101.10.62.214 12/22 16:03
噓
yzvr :
大神官好了啦
114.24.161.142 12/22 16:21
噓
jumbo106 :
越解釋只顯得法律人邏輯只會詭辯
111.71.79.239 12/22 16:21
還在鬼打牆
噓
rickyiu :
是被迴避,不是自請迴避好嗎?
36.230.42.42 12/22 16:22
法緒沒念過?
→
yzvr :
大神官快去跟那三個大法官說他們是法盲啊
114.24.161.142 12/22 16:23
噓
r96546014 :
通篇廢文
49.218.141.69 12/22 17:09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12/22/2025 15:42:09
噓
dooog :
通篇類比失意..你的法緒跟憲法學該重修
223.136.110.197 12/22 17:39
→
dooog :
1.自始無效
內文都寫了,以非正式法律程序
223.136.110.197 12/22 17:39
→
dooog :
立法的法律效果自然一開始就無法律效力
223.136.110.197 12/22 17:39
→
dooog :
新版憲訴法是否有經過立法院表決同意三讀通
223.136.110.197 12/22 17:39
→
dooog :
過!?
223.136.110.197 12/22 17:39
→
dooog :
再來
這是這次憲法法庭判決書所述
:
憲法
223.136.110.197 12/22 17:39
→
dooog :
訴訟法修法立法程序有明顯重大瑕疵,違背憲
223.136.110.197 12/22 17:39
→
dooog :
法正當立法程序,且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
223.136.110.197 12/22 17:39
→
dooog :
都牴觸憲法,應自判決公告日起失其效力。
223.136.110.197 12/22 17:47
→
dooog :
看到沒
憲法回憶自己都說新版憲訴法自”公
223.136.110.197 12/22 17:47
→
dooog :
告日”起失去法律效力
怎麼會是援用你說的
223.136.110.197 12/22 17:47
→
dooog :
”自始失效”呢
?你該不會又要推給尤伯祥
223.136.110.197 12/22 17:47
→
dooog :
老師他們說的吧?
這就是大家一直質疑
的
223.136.110.197 12/22 17:47
→
dooog :
連開會都是違反憲訴法
不論新舊,你不先解
223.136.110.197 12/22 17:47
→
dooog :
決這個困境反而還自打臉說公告日起失效,那
223.136.110.197 12/22 17:47
→
dooog :
難道舊法也是違法?那你們之前遵守這麼久是
223.136.110.197 12/22 17:47
→
dooog :
在哈囉!?
223.136.110.197 12/22 17:47
→
dooog :
那如果你又問
難道就這樣不處理憲政僵局
擺
223.136.110.197 12/22 17:50
→
dooog :
爛!?蔡宗珍老師不也是有提出解方
可以“
223.136.110.197 12/22 17:51
→
dooog :
類推適用“來解決部分憲法堆積已久的釋憲案
223.136.110.197 12/22 17:51
→
dooog :
!?就非得這麼粗暴硬闖!?
223.136.110.197 12/22 17:51
噓
RLH :
民進党現在跟左岸有什麼差別你說說看
更可笑
93.145.182.142 12/22 18:29
回去念書啦!
→
RLH :
的是人家小粉紅從小被党囯教育洗腦
愛党愛囯
93.145.182.142 12/22 18:29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判
決
→
RLH :
無可厚非
台灣40%有夠奇葩
死也要護航民進党
93.145.182.142 12/22 18:29
113年度上字第686號
→
RLH :
民主國家有這種公民還真恐怖可悲
93.145.182.142 12/22 18:29
㈡行政處分除自始無效外,在未經撤銷、廢止或未因其他事由而失其效力前,其效力繼續
→
RLH :
從這次的結果來看更證明提高釋憲門檻根本非常
93.145.182.142 12/22 18:31
存在(行政程序法第110條第3項規定參照)。
→
RLH :
有必要
93.145.182.142 12/22 18:31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12/22/2025 15:48:27
推
eggsuper123 :
當然更應被視為自請迴避?
其實一點
36.229.80.231 12/22 18:36
→
eggsuper123 :
都不當然,應該是依大法官的個人意
36.229.80.231 12/22 18:36
→
eggsuper123 :
見而被迴避
唉
依法審判有這麼困難
36.229.80.231 12/22 18:36
→
eggsuper123 :
嗎
離迴避的法理有段距離
36.229.80.231 12/22 18:36
推
pig2014 :
綠納粹去南高屏吃屎
123.195.185.38 12/22 21:47
→
saltlake :
憲訴法被判決違憲?
判決人數不夠法定數
114.36.210.71 12/22 21:49
→
saltlake :
判決本身就無效
114.36.210.71 12/22 21:49
念書好嗎?!
㈢末按行政訴訟法第6條第3項規定:「確認訴訟,於原告得提起或可得提起撤銷訴訟、
課予義務訴訟或一般給付訴訟者,不得提起之。但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訟,不在此限。
」此即學說上所謂之確認訴訟之補充性,其目的在使原告提起更直接、更有效之訴訟類型
,避免增加法院之負擔;亦可避免原告規避撤銷訴訟或其他訴訟所應遵守之特別規定,有
害法律秩序之安定性。惟無效之行政處分為自始無效、當然無效,無須撤銷,故不得提起
撤銷訴訟;無效之行政處分既不得提起撤銷訴訟,更不可能提起課予義務訴訟或一般給付
訴訟,僅得提起確認訴訟,故確認行政處分無效訴訟並非補充性訴訟,自不適用確認訴訟
補充性原則,故行政訴訟法第6條第3項但書明文排除確認行政處分無效訴訟之適用。原審
關於上訴人早已知悉原處分之作成,卻怠於行使權利,至撤銷訴訟已無法提起時,遲至
112年5月15日始提起本件確認行政處分無效訴訟,有違確認訴訟補充性原則等論述,雖有
未洽,惟不影響判決之結果,仍應予維持。上訴意旨主張原處分自始無效,原審認本件違
反確認訴訟補充性規定,自有違誤云云,指摘原判決違背法令,求予廢棄,為無理由,應
予駁回。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12/22/2025 15:5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