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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排除三位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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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你還未夠班S)

標題: Re: [討論] 排除三位大法官

時間: Mon Dec 22 14:00:28 2025



這裡是故意漏掉憲訴法第十二條明文規定的


依本法迴避之大法官,不計入現有總額之人數。


更別提同法第十一條規定的


因前二條以外之其他事由,大法官認有自行迴避之必要者,得經其他大法官過半數同意迴

避之。


現在那五位大法官就是認為,既然你自請迴避都不計入現有總額了


那你現在那三位大法官長期持續地拒絕履行職務


當然更應被視為自請迴避而排除在現有總額之外


否則將導致憲法法定機關癱瘓


亦會將不參予評議的法官列入裁判意見的矛盾


至於那三位堅持違反憲法的法律大法官仍須遵守的意見


那我就不知道該說些什麼了?



※ 引述《dooog (臘腸狗是我,我是臘腸狗)》之銘言: : ※ 引述《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你還未夠班S)》之銘言: : : 笑死!那三個要怎麼排除五個? : : 那三個當初說不來參與評議 : : 就是因為依照新的憲訴法 : : 大法官人數不足10人不足以召開評議 : : 所以不來參加 : : 結果你現在又自己跑來開會 : : 不是打臉自己的主張? : 以上無意見 : : 再來,那三個被排除的原因是因為長期拒絕履行職務參予評議 : : 所以被另外五個大法官認為等同自行迴避而被排除在現有總額之外 : : 那天你自己召開,其他五位大法官參與,你有什麼理由排除 : : 人家可沒有拒絕履行職務唷 : : 所以這種說法根本就是邏輯不通 : 就針對這段 我提出一點看法 : 你說3位法官根本沒有任何理由立場可以排除其他法官後自行決定召開憲法會議 : 但事實是 之後當某一政黨看到現在這個狀況是可以被通過的時候 以後就會如法炮製 只要重現這個狀況 就可以完美地透過掌握少數席次達成自己的政治意圖 : 我直接說 如果有人或是黨派暗殺多數偏向某一傾向的大法官 ,然後再說 現在是”極端狀況”,為了避免憲法法庭失去功能 直接以現額大法官人數開會即可。這樣子的狀況你能接受!? 你不要說不可能 現實狀況就是利益只要夠大 什麼事都會發生 去查查 曹錕賄選臨時大總統 誰也都知道他賄選 ,但是他就是賄選到整個國大委員大部分都接受 這種動盪 是你我想看到的嗎!? : 今天早上看過法律白話文的影片 : 片中洛亦有說 他完全可以了解為什麼蔡宗珍老師他們對法律的解釋都是所謂的只根據文本敘述做最小推論的--形式主義派,也不認為他們的邏輯有誤 ,因為這在法律圈原本就是一個很重要的門派,所以會有罪刑法定主義的誕生 : 只是在這個case裡,洛亦他們立場站在尤伯祥老師這邊!但是我們回過頭想像 現在藍綠白惡鬥 有多少現在藍白的伎倆都是以前民進黨在野時做過的事 : 現在藍白學起來再加料進去變本加厲?你能確定以後藍白不會上朝換民進黨下野後 藍白有恃無恐的那這招來使? 甚至連演都不演 請剩下跟他們立場一致的大法官直接宣告民進黨是非法團體 必須解散!? : 法律形式主義的好處是 他僅從法律字條去解釋法律疑義以及涵蓋範圍 絕不做過度解釋,避免侵犯或影響社會過多,但他更大的價值在於排除了主觀意識的積極擴張解釋法條 或是留給掌權者有心操作的空間 : 希望透過這一次大家可以看到憲訴法的不足之處因而引起的爭端 : 也希望日後能夠補足這部分,不然我真的很怕藍的重新執權後會怎麼積極把手伸進大法官裡掌握他們進而完成他們想要的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F9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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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3.2.206 (臺灣) ※ 文章網址 ※
hosen : 誰迴避了 114.137.122.245 12/22 14:02
hosen : https://i.imgur.com/L28AquV.jpeg 114.137.122.245 12/22 14:02
笑死!那三位未參與評議大法官的意見連不同意見書都算不上
jerrychuang : 你說人家迴避就迴避? 27.52.33.187 12/22 14:04
就不要拿出來丟人現眼了!
finhisky : 只會複製貼上的工作很容易被ai取代 101.8.240.166 12/22 14:05
31
louisnan : 迴避是你說了算喔 阿不你也是五老星 123.51.228.40 12/22 14:06
裁定,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參與評議,參與大法官過半數同意
hosen : 你誰啊大法官嗎?你有什麼資格說他們意見 114.137.122.245 12/22 14:06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12/22/2025 14:05:42
hosen : 無效 114.137.122.245 12/22 14:06
hosen : 大法官自己說解釋憲法不受法律約束,那三 114.137.122.245 12/22 14:07
大法官說的啦!你跳針什麼?
hosen : 位大法官當然也不受法律約束 114.137.122.245 12/22 14:07
已在職的大法官持續拒絕參與評議,與大法官因任命後未到職或已在職應依憲
hosen : 三位大法官指控5位大法官,違法違憲釋憲, 114.137.122.245 12/22 14:08
訴法迴避而不得參與評議,就該案件的審理而言,均無異於缺額,而不應計入大法官現有
hosen : 自始無效 114.137.122.245 12/22 14:08
總額的人數內。若將持續拒絕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亦計入現有總額,正如將任命後未
hosen : 這一局也輪不到你解釋 114.137.122.245 12/22 14:09
到職的大法官或應迴避的大法官等,事實上未參與評議者,計入現有總額一般,均可能造
v40316 : 哭啊!怎麼就被迴避了? 27.53.146.80 12/22 14:27
成大法官無法進行評議及作成評決,阻止或妨礙大法官行使職權的結果。因此,依循法定
員額中的缺額、任命後未到職的大法官或應迴避的大法官等未參與評議的員額,不計入現
有總額的同一法理,若大法官就該聲請案,持續拒絕參與評議,致其他大法官行使憲法職
權受阻止或妨礙者,亦應不計入現有總額。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12/22/2025 14:06:49
大法官說的你咬我?
法條說得啊,看不懂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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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參與評議,參與大法官過半數同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12/22/2025 14:08:42
笑死,現在又不談5>3了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12/22/2025 14:10:40
笑死,那也輪不到你好嗎?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12/22/2025 14: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