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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中國配偶不用放棄國籍就可任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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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標題: Re: [討論] 中國配偶不用放棄國籍就可任公職?

時間: Sun Nov 23 06:51:39 2025


※ 引述《DosTaLiCa (DOSstamp)》之銘言: : 中華民國 : 就有法定規定 : 人民擔任公職就不能有外國國籍 : 憑什麼中國籍配偶可以? : 憑什麼國民黨要幫他們修法放寬?? : 憑什麼他們已經有各種優惠待遇 : 6年就可以取得身分證 : 還可以使用健保 : 還要跟外國人不一樣 : 不用放棄國籍就可以當公職? : 領人民納稅人的錢???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有解釋過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

                   107年度訴字第606號

                  107年9月19日辯論終結



A.憲法增修條文前言已明揭:「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

要,依照憲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及第174條第1款之規

定,增修本憲法條文如左:……」憲法增修條文第11

條更明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

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關於入境本國定居之國民權利享有主體,如前所述,

通常雖以國籍為判斷因素,使具國籍之國民均得享有

此等基本權利。惟此乃一般國家統治權及於領土全部

範圍而為境內唯一主權主體之設制情形。



倘若國家領土因政治因素分裂由不同政權分治者,不

同統治權之政治主體與其各自憲政秩序規範均宣稱非

其有效統治區域仍為其領土,且非有效統治區域內之

人民,也屬其國民者,形成同一領土範圍內之單一人

民,受不同政治主體及憲法同時宣稱為其國民,使之

具有複數國籍,為複數政治主體之國民,在此等同一

領土不同政權分治下之政治現實下,即不能單純由其

等憲法所各自宣稱之國籍與國民認定標準



B.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就是鑑於兩岸分治同一領土現實,

本於前開考量,另以「是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為

聯繫因素,作為人民生活長住、所受政權統治、憲法

秩序規範與可期待盡忠誠義務而為實質國民之判斷標

準,並藉此決定兩岸分治現實下,僅在臺灣地區設有

戶籍之臺灣地區人民,始得向我中華民國本於憲法所

保障之國民權利,而為具體之權利請求。



因為兩岸是同國家分裂的政治關係


在判斷國民標準上會有所不同


法官認為這時候單純看戶籍即可


我上面寫的南韓視北韓為本國公民亦同



民進黨用行政手段去搞兩國上法院肯定輸


法官都是看法條邏輯不是看你行政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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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245.67 (臺灣) ※ 文章網址 ※ ※ 編輯: Sinreigensou (123.192.245.67 臺灣), 11/23/2025 06:53:23
FK6819 : ? 42.73.111.242 11/23 06:54
FK6819 : 現在再講擔任公職,你再講啥? 42.73.111.242 11/23 06:56
因為不看國籍
neofire : 沒差吧,這麼喜歡擔任公職就去當啊,不過 49.217.49.164 11/23 07:04
陸配當然不需要放棄國籍就能擔任公職
neofire : 要規定該陸配的三等親不能有共產黨員。 49.217.49.164 11/23 07:04
※ 編輯: Sinreigensou (101.12.158.36 臺灣), 11/23/2025 06:59:36
cttw19 : 分裂的政治關係就是互不隸屬 223.139.208.123 11/23 07:06
cttw19 : 類似東西德、南北韓 223.139.208.123 11/23 07:07
nnkj : 中華民國法律沒有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個國 36.231.88.150 11/23 07:07
民進黨要是有你這麼直爽就好嘻嘻
nnkj : 而是陸獨政權 36.231.88.150 11/23 07:07
※ 編輯: Sinreigensou (101.12.158.36 臺灣), 11/23/2025 07:05:32
cttw19 : 隸屬=管轄 本來講的就是統治權 用來表示 223.139.208.123 11/23 08:12
cttw19 : 雙方之間是一種特殊關係 但在國際上是兩 223.139.208.123 11/23 08:12
cttw19 : 個主權獨立國家 223.139.208.123 11/23 08:12
要看你的隸屬是什麼層面
foolfighter : 中國豬死全家 49.214.9.179 11/23 08:44
治權不隸屬
tim5678 : 既然PRC與CCP不存在,92共識自然也不存在 27.147.10.91 11/23 09:33
但是要上綱到不同國家就違憲
cttw19 : 不接受互不隸屬才是在硬拗 223.139.208.123 11/23 09:54
Smoltzy : 共匪國人不用放棄國籍可任公職?藍白超噁 49.215.94.200 11/23 11:18
APSACO : 國籍法就是規定要提出放棄國籍證明,所有 42.79.129.135 11/23 16:44
※ 編輯: Sinreigensou (101.12.158.36 臺灣), 11/23/2025 07:08:26
APSACO : 中華民國人都適用 42.79.129.135 11/23 16:44
APSACO : 原母國承不承認或不能放棄不是理由,日本 42.79.129.135 11/23 16:45
APSACO : 美國根本也沒承認中華民國,可是他們還是 42.79.129.135 11/23 16:45
APSACO : 可以放棄國籍 42.79.129.135 11/23 16:45
唉都給你看法官解釋還要繼續凹 算了
APSACO : 中華民國承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都跟可 42.79.129.135 11/23 16:47
※ 編輯: Sinreigensou (101.12.158.36 臺灣), 11/23/2025 08:30:16
APSACO : 不可以提出放棄國籍證明無關 42.79.129.135 11/23 16:47
APSACO : 憲法不能解決政治問題,也從來沒解釋過如 42.79.129.135 11/23 16:50
APSACO : 果大陸人擔任民選公職是否有國家忠誠的問 42.79.129.135 11/23 16:50
APSACO : 題,自己不要亂擴張解釋 42.79.129.135 11/23 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