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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綠帽夫哭哭!人妻「旅館出牆」求償 法官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zhtw (Select None)

標題: Re: [新聞] 綠帽夫哭哭!人妻「旅館出牆」求償 法官

時間: Tue Jan 20 20:04:47 2026



法官指出,過去法院判決常用的「配偶權」說法,主要源自最高法院早年判決對婚

姻「忠誠、圓滿幸福」等概念的延伸,但這些概念本質上高度主觀,難以被法律強制實現,若硬把它們「權利化」,再轉成金錢賠償處理,等同用金錢來清算婚姻,還可能傷害人格與婚姻形成自由,現行法律也很難直接支持,所以這套通說見解他無法認同,也覺得不應盲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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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想問啦


車禍撞死人要賠錢,是不是在用金錢衡量生命?


名譽被毀要賠,是不是在買賣人格?


性侵、重傷給補償金,是不是都在秤尊嚴的價格?


如果只要「要求賠償」,就等於買賣人格、尊嚴,

那整個精神慰撫金制度是不是都該一起消失?


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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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三省吾身---

能不能不做

能不能晚點做

能不能讓別人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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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76.23 (臺灣) ※ 文章網址 ※
benxyz : 看法就是法官判決根本是哲學+比賽作文 1.168.76.62 01/20 20:06
講白一點,婚姻本來就是用法律保障雙方權利義務的制度,不是浪漫神話。
Dia149 : 法官自己就有,不要不信邪 42.79.8.35 01/20 20:15
制度設計方面,
xixixxiixxii : 法律是玄學 39.9.34.14 01/20 20:17
本來就有違反時要付出代價的預期。
gueswmi : 哪天 遇到一男帶四女羞辱元配 法官又有 36.232.147.66 01/20 21:06
現在這份判決,
gueswmi : 另一套解釋


還跟你說 事實基礎不同 36.232.147.66 01/20 21:06
等於把原本的責任機制拿掉,卻沒有任何替代安排。
大家能看到的是:
違約可以不用付出什麼實質代價。
大概4這樣。
※ 編輯: zhtw (61.227.76.23 臺灣), 01/20/2026 20: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