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綠帽夫哭哭!人妻「旅館出牆」求償 法官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zhtw (Select None)
標題: Re: [新聞] 綠帽夫哭哭!人妻「旅館出牆」求償 法官
時間: Tue Jan 20 20:04:47 2026
法官指出,過去法院判決常用的「配偶權」說法,主要源自最高法院早年判決對婚
姻「忠誠、圓滿幸福」等概念的延伸,但這些概念本質上高度主觀,難以被法律強制實現,若硬把它們「權利化」,再轉成金錢賠償處理,等同用金錢來清算婚姻,還可能傷害人格與婚姻形成自由,現行法律也很難直接支持,所以這套通說見解他無法認同,也覺得不應盲從。
---
我就想問啦
車禍撞死人要賠錢,是不是在用金錢衡量生命?
名譽被毀要賠,是不是在買賣人格?
性侵、重傷給補償金,是不是都在秤尊嚴的價格?
如果只要「要求賠償」,就等於買賣人格、尊嚴,
那整個精神慰撫金制度是不是都該一起消失?
大家怎麼看?
--
---每日三省吾身---
能不能不做
能不能晚點做
能不能讓別人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76.23 (臺灣) ※ 文章網址 ※
推
benxyz :
看法就是法官判決根本是哲學+比賽作文
1.168.76.62 01/20 20:06
講白一點,婚姻本來就是用法律保障雙方權利義務的制度,不是浪漫神話。
→
Dia149 :
法官自己就有,不要不信邪
42.79.8.35 01/20 20:15
制度設計方面,
→
xixixxiixxii :
法律是玄學
39.9.34.14 01/20 20:17
本來就有違反時要付出代價的預期。
推
gueswmi :
哪天
遇到一男帶四女羞辱元配
法官又有
36.232.147.66 01/20 21:06
現在這份判決,
→
gueswmi :
另一套解釋
等於把原本的責任機制拿掉,卻沒有任何替代安排。
大家能看到的是:
違約可以不用付出什麼實質代價。
大概4這樣。
※ 編輯: zhtw (61.227.76.23 臺灣), 01/20/2026 20: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