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館長這樣做確定沒問題嗎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matlab2009 (讀書人)
標題: [問卦] 館長這樣做確定沒問題嗎
時間: Wed Nov 19 02:48:05 2025
資料準備了差不多了 來講點事情吧 文有點多請慢慢觀看
館長軍中退伍後到去蘆洲開健身房之前,都在混黑道,還混得很差
混到得去蘆洲燒烤店串肉(燒烤店也倒掉),有新聞報導館長自承欠債400萬
(其實是卡債,所以後來產生信用不良,銀行看到陳之漢這三個字就不願意借錢)
金主兼好兄弟吳明鑒籌了300萬開了蘆洲成吉思汗健身館,
賺錢才增資到500萬,再來進進退退,館長的投資變成投資375萬大股(吳變成125萬小股)
成吉思汗各健身館的概要:
1.蘆洲館(2014/3成立,資本500萬,最早吳明鑒出300萬,再來全資500萬,後轉給飆汗
投資375萬)
2.三重舊館(2015/11成立,資本額4,200萬,館長沒出資,合資明細吳明鑒臉書有秀三重
、新莊兩館的合夥股權合約,外部股東約佔2/3,吳這邊約有1/3)
3.新莊館(2017/7,剛開始資本800萬,前後負責人秦大有、林恒瑋,館長的飆汗進去時
間是2020/4,持有600萬)這個館號稱投資6,000萬,後來有缺口2,000萬,舊三重館的金
主去補齊。
4.林口館(2017/2,創立時資本780萬,2019/10增資到2,300萬,館長投資4,423,077,沒
有飆汗投資,可見有外部股東,有列在這次要賣給澳門的名單上)
5.中壢館(2019/2,資本額1,600萬,剛開始負責人李慶元,2021/10館長的飆汗進去取代
李)
6.台中館(2019/11,創立時資本額7,000萬,2020/2變成1.2E,戰矛投資(代表人李治賢
)跟飆汗各6,000萬,後有小小轉讓變成飆汗6,300萬
7.高雄苓雅館(2020/7,資本1,800萬飆捍投資全資)
8.三重新館(2022/4,資本額1,800萬飆捍投資全資)
9.台北館(2023/8,資本額6,300萬飆捍投資全資)
10.惡名昭彰(2019/1,資本額2,900萬飆捍投資全資)
11.金元酥(2025/6,資本額200萬飆捍投資全資)
這個月就要收攤了,好短命的投資。小草切記啊,蛋捲跟便當其實都是那八位隱名股東所
有
12.大展鴻圖有限公司(2025/7,資本額1000萬陳之漢全資)
這時候館長已在喊負債很窮,結果偷偷自己成立這家公司,登記地址在True飯隔兩間
13.飆捍投資(2019/1,設立資本額300萬,陳之漢全資。2019/5,資本額變成2,000萬,吳
明鑒20萬陳之漢1980萬,2024/9資本額變成1.1215E,陳之漢1.1195E,有列在這次要賣給
澳門的名單上,所以可以判斷陳之漢持有的也是代持)
台北館位置在民生社區某棟當地人俗稱盛產小飛俠的大廈B1,房東早年開瑞士菜餐館起家
舊址前兩手都是開健身房,前一手是統一集團的佳佳股份有限公司,經營多年有賺錢
但苦於漏水老是修不好,統一評估後決定關掉。房子空置一段時間,館長2023年看上該地
很快新聞就傳出成吉思汗要來設點,不過只有弄了一百萬完成公司登記,然後繼續閒置。
然後號稱砸了7000萬順便拔了幾個外縣市分館高價淋浴頭裝來台北館用,
外縣市館就用平價效用低的,當然被視為非天龍的會員就不爽了
館長2014還欠債至少400萬,蘆洲館當店長領薪水。
2017/2林口館/7月新莊館成立/2019/2中壢館/11月台中館成立,
飆汗投資成立 5月時資本額增至2000萬,林口館增資到2300萬。
2020很重要的一年:2月台中館增資館長資金進去6000萬,4月進去新莊館(假設全吃也是
6000萬),7月高雄館1800萬,8/28 館長被槍擊,12月開始大搞電商(惡名昭彰公司
2019/1成立資本額200萬,2020/12變成2000萬)
總計2020這一年館長砸了1.56E元資金大展手腳
2019/5 2000萬資本的飆汗投資計算名目上的投資:
1.蘆洲館:375萬
2.新莊館:600萬
3.高雄館:1800萬
4.中壢館:1600萬
5.台中館:6000萬
6.三重館:1800萬
7.電商:2000萬
總計飆汗投資1.4175E,對於2019/5才成立的飆汗投資,資本額僅僅2000萬
我的算數實在不好,無法想像資本2000萬不到三年內可以膨脹有資金滾出去1.41E
重要的是銀行不會借錢給這種欠卡債的更生人囉。所以館長那裡來的錢?
當然要靠那八位隱名股東及前面各家健身館客人的預付服務費挪來玩
再來小聊一下館長的個人身家收入
資料依據:臺灣高等法院 109 年度上字第 415 號民事判決:
106、107年度所得給付總額分別為287萬9,675元、567萬1,780元,財產資料共3筆,財產
總額為1,296萬400元。107年底財產為1296萬,106+107年所得854萬,可推出105之前所得
是442萬,館長這種財力當然不可能108/5 可以獨資飆汗投資公司2000萬(108年開直播所
得都不用管一家子食衣住行開銷嗎?),八位隱名股東真的很重要啊,現在打算用三千萬
打發人家出場,這說得過去嗎?
同一份判決也清楚認證館長98年有犯傷害罪,只不過認罪獲判緩刑 館長就別再亂戴別人
是黑道大帽,自己的過往跟底下的員工及合作伙伴的精彩刑事判決記錄,恐怕才是正港的
89大集合,然後現在上演大亂鬥
另外以下這是館長陳之漢在108年所購買的房產 林口國家一號院的資料
(這只要有對方地址都能合法的調閱出來 一份20$ 誰都能調)
https://imgur.com/afnkepr.jpg
館長陳之漢用個人名義買一棟3700萬的房產
粗估一下用約兩千萬去套了兩億多的現金出來用 台灣巴菲特就屬館長了
據李慶元對吳明鑒出示的三重、新莊館的合夥股權合約的回文,館長沒錢認300萬
還是吳墊錢。要賣給澳門的售股草約,明示飆悍投資也是出售標的之一
出賣人就是八位隱名股東,那就代表館長壓根沒出資,只是人頭代持。
電商惡名昭彰也不是館長的,是飆悍投資100%轉投資。李出示的售股草約
甲方是陳之漢(再度當人頭,資金是澳門某商給的),乙方是八位隱名股東。
1、合夥股東出資起盤
2、用公司現金流轉投資(槓桿)等於是拿股東、會員費、未來勞工福利轉投資
3、轉投資有無金流?是否驗資?
4、資本額是偽造的?還是真的有實際注資?
5、是否經合夥會議、合夥股東同意?
館長接下來恐涉及多項法律問題
1、違反商業會計法
2、背信或業務侵佔
3、若涉作假帳、假驗資,可能還犯偽造文書
4、消費會員權益問題
5、接下來無法支付薪資,還會有勞基法的問題
6、民事損害賠償
7、不當得利、漏報稅務等問題
8、是否有未經同意,濫用他人支票等偽造票據問題
光李慶元證實,館長過去說的對外捐錢、辦活動,都是用公司、股東的錢
若核對帳冊、金流正確無誤,背信罪鐵定成立
另外最近可以問問林口的房仲 館長陳之漢是不是有在賣地變現
然後他們家的會計 一個是李鎗的老婆 一個是電商經紀人的老婆
都沒有會計相關經驗 在他們來之前所有的帳都是由小瑋來管(上大嫂那位)
國稅局或是有關單位不來查一下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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