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富邦複委託
看板: Foreign_Inv
作者: abuser ()
標題: [請益] 富邦複委託
時間: Sun Nov 16 23:44:02 2025
請教各位版大
1.
富邦複委託美股ETF賣出時,成本只能用平均法嗎?
有無誰選用過先入先出後進先出嗎
2.
美股ETF配息預扣30%
而「富邦證券海外所得通知」上的"營利所得(71)金額"是已扣除30%稅後的淨配息
報稅系統上填報這項時,有說法是需要填具"扣稅前的金額"
(覺得奇怪,富邦通知單非給予"扣稅前金額",若該填是扣稅前金額,那還要自己
反算。當然,除以0.7反推很單純,但懷疑真是這樣)
到底是要填報稅後還是稅前金額呢?
(說法是營利所得(71)金額要填扣稅前金額 &
"基本稅額計算欄位內,所得來源地稅務機關發給之同一年度納稅證明已納稅額"再填預扣
稅額)
幾種填寫組合中,最不可能填扣稅後金額、且已納稅額又再填報吧
至於
填扣稅前金額,配上填寫已納稅額 VS
填扣稅後金額,配上已納稅額輸入0
兩種計算仍然不同,gemini分析是前者合法且更能發揮預扣稅的折抵效用
3.
有人匯撥富邦轉富邦過嗎? 有無什麼可能較大的缺點 (一邊手續費低得多..)
匯撥後成本兩邊會一起平均吧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121.226.140 (臺灣) ※ 文章網址 ※
推
woshiyisheng :
用美國券商手續費0
還不用報稅
用複委託手續費很貴
11/17 08:59
→
woshiyisheng :
還要自己報稅
之後搞不好還被扣補充保費
虧……
11/17 08:59
→
slchao :
沒研究過,
給樓下高手回答
11/17 15:51
推
PKChiu :
我都是通知單來多少
填多少
11/17 19:55
推
s9527206 :
通知單來多少填多少+1,我是覺得不用太糾結,有申報即可
11/17 22:32
→
syuechih :
富邦問題是限制太多
手續費影響不大
11/19 07:35
→
yuenru :
第三點的意思是有兩間不同開戶據點的富邦證券嗎?
11/22 13:38
→
yuenru :
第二點看起來原po應該是大戶才有這個疑慮XD
11/22 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