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ecole236 (necole236)》之銘言:
: ※ 引述《vigocul ( 口好渴)》之銘言:
: : 我男朋友是外國人,我們交往兩年了,
: : 他是不婚主義者,他跟我說過:
: : 「你們覺得結婚是種負責任的行為,我反而覺得那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 : 你們不願意用心,自願地為這段感情付出,
: : 只是消極的用結婚限制一個人,認為他應該負責,應該有怎麼樣的行為,
: : 你們才是不負責任的人,你們把這些東西都推給那張紙(結婚)。
: : 如果我不愛你了,我就會離開你就會離婚,有那張紙有什麼意義?
: : 我愛你,我就會照顧你關心你,那張紙有這麼重要嗎!? 我反而覺得
: : 有那張紙,人就會變得懶惰,把對方的付出都變得理所當然。
: : 我們有小孩我們就一起撫養他。不管有沒有結婚,我對待你都是一樣,
: : 既然那張紙存不存在都沒什麼意義,等到我們哪天心血來潮再去結婚吧。」
: 我覺得你要小心你的男友,他是典型的不願意負責任型的男人
: 雖然他把話說的很漂亮,很動聽,但其實他只是想要避免掉「法律上的責任」
我覺得這種說法,第一,是錯的;很多國家同居和婚姻有同樣的法律責任。
二,根本就歧視同居者。
我不是針對這篇回文,這個板上對於這個主題有好多同樣的聲音,
都認為同居沒有責任感,暗示同居對女性/弱勢不利,
同居者到了不爽的時候拍拍屁股就會跑人。
我說婚姻中幹這種事的人明明也很多,以前台灣民法要以夫的住所為住所時,
老公拍拍屁股跑了,沒做什麼事的老婆還會被判決離婚咧。
很多人不結婚是不認同婚姻的很多隱藏價值。
為什麼要從儀式婚和政府登記裡選一個?我跟誰決定過一生關政府屁事?
認定的對象不愛我了叫政府扁他一頓我就會比較好過嗎?
儀式為什麼這麼多莫名其妙的習俗?
為什麼同性戀不可以結婚?為什麼結婚一定要一夫一妻?
我雖然是已婚的異性戀者,可是我覺得結婚,不管是風俗上的或者政府規定的,
都歧視少數;我不喜歡參與這種歧視的活動。
我為什麼結婚?因為我居住的國家和我原來的國籍不同啦,要辦移民文件,
只好跟政府公告我的私人關係,讓我和我心愛的人有一起落地生根的地方。
我們還要一起養小孩(我現在懷孕中),這我也覺得和結婚無關。
對方本來就想跟我一起養小孩,認定了以後愛小孩可能比愛女人多。
認定了同居者不負責任,那是歧視加上識人不清的結果。
我在決定要和現在這個人一起養小孩前,早就花了很多心力確定我們兩個
不論生老病死都不離不棄。
我們同居了很長一段時間,難道都沒生過病嗎?
因為是認真地想和對方過一輩子,所以一樣幫上吐下瀉的對方刷馬桶,
買藥,扛對方去看醫生。
難道結了婚的人就會自動辦到這些事嗎?才不會呢。
對我來說,結婚比同居好的地方幾乎都是惡劣的法律規定跟古板的歧視..
我的男人比較在意別人說閒話,他說我反正認定了要跟你過一輩子,
辦個大型的傳統婚禮讓別人一輩子都不能說這種閒話耳朵比較輕鬆。
我拍拍他的頭,說,好吧,雖然我覺得婚姻歧視很多人,但是你比誰都重要,
辦正式婚禮你會比較快樂的話我們就辦吧。
但是不過就是一生中的某一天,我穿個白色衣服,跟很多無聊的親戚握手寒喧,
把銀行存款挖一大塊出來租個場地買很貴又不怎麼樣的食物,
和實際生活如何,關係實在小到不能再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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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ever fights monsters should see to it that in the process he does
not become a monster. And when you look long into the abyss, the abyss also
looks into you. --Nietzsc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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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4.205.138.100
※ 編輯: salome 來自: 24.205.138.100 (07/02 22:01)
推
Lovetech :
推這篇!
我真覺得一堆砲口對著同居心態的人
只是被台灣不
07/02 22:01
→
Lovetech :
保障同居者的法律誤導了
變得好像不婚者是不想負責一樣
07/02 22:02
→
a111156987 :
推
我怎麼跟我媽解釋她就是一口咬定不結婚=不負責任
07/02 22:28
→
a111156987 :
大家開口閉口負責
戀愛或結婚的目的難道是找飯票嗎?
07/02 22:29
推
a111156987 :
不再相愛而被一張紙綁在一起反而更痛苦吧
07/02 22:32
→
a111156987 :
而且當有人提出不婚主義時
有人連想都不想就扣帽子
07/02 22:34
→
a111156987 :
根本上就是對不婚的歧視
07/02 22:34
→
tantamount :
結婚只是願意被綁吧?和願意負責是兩回事,外遇還不照離
07/02 22:58
推
catchpw :
可是現實就是保障同居的國家是少數阿,也不是只有台灣
07/02 23:16
推
cedric2000 :
不是歧視不婚者
只是事實就是"不婚"雙方中弱勢的一方
07/02 23:19
→
cedric2000 :
相對"有婚姻關係"者
的確有比較大的風險
07/02 23:19
推
usagirl :
在交往時就要好好規劃自己的財務,不是等分手時才要求保障
07/03 00:42
推
shrincault :
乾脆不要談戀愛就沒有風險了啊
07/03 01:02
推
cedric2000 :
弱勢不僅是指財務
也並不特指女方
07/03 01:20
推
cedric2000 :
講到財務規劃
的確不管有沒有伴侶都要做自己的財務規劃
07/03 01:24
→
cedric2000 :
但是"伴侶突然離開"也可能打亂原本財務規劃
07/03 01:27
→
cedric2000 :
例如原本是兩人一起負擔的貸款或子女養育
07/03 01:28
→
cedric2000 :
這時多數國家中"有姻關係"比"沒婚姻關係"相對來的簡單
07/03 01:30
→
cedric2000 :
婚姻某種程度像保單
不是買了不會死
是死了有點喪葬費
07/03 01:34
→
cedric2000 :
當愛情死了
至少剩下的經濟問題好解決一點
07/03 01:35
推
cedric2000 :
不婚=/=不負責
只是不婚者不願負責時比較棘手一點
07/03 01:42
推
queerqueen :
我推這篇
07/07 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