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歐洲] 同居情侶生小孩的比例很高嗎?
看板: CultureShock
作者: yxj124 (yxj124)
標題: Re: [歐洲] 同居情侶生小孩的比例很高嗎?
時間: Wed Jul 2 15:17:30 2008
如果原作者和男友在加拿大,
依加國的同居法, 兩人同居超過二年, 雙方即享有和合法結婚者一樣的權利,
未來分手可以要膽養費, 財產要均分, 可以一起報稅, 生病時是 power of attorney..
不論有沒有那張結婚證書, 權利和義務都一樣
我有一位媽媽級的朋友用兒子的名字買了一間房子,
媽媽回台灣前叮嚀兒子要用功讀書,
結果前腳剛走, 女朋友馬上搬進來, 從大二一路住到研究所畢業,
兒子畢業到醫院工作交了新朋友想分手,
女朋友很灑脫, 二話不說馬上搬出去, 下個月法院的訴訟書就寄到家裡了,
女生要房子的一半, 七年的同居關係證據確實, 連我都被叫上庭作證,
一年後, 房子賣了, 女生拿走一半
我朋友說: 早知道加拿大的同居法這麼可怕,
當初房子就該買自己的名字, 當作借兒子住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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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From: 70.71.1.72
推
Lovetech :
不得不推這篇!
07/02 15:37
推
lovelyvv :
我記得是半年就可以了耶..
07/02 16:22
推
AngelaSammi :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如果在有相關法令國家跟人同居的要注
07/02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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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aSammi :
意XD很多國家連和公民同居都可以辦居留移民唷!不要傻
07/02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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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aSammi :
傻的放棄了自己的權利XD我是認真的在建議~
07/02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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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inDeath :
(舉手發問)那這樣的話情侶分手也要法院判決嗎?
07/02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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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inDeath :
有同居義務者是不是不能單方面決定分手呢?
07/02 21:26
推
tantamount :
那請問同居要怎麼舉證呢?信件和證人嗎?
07/02 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