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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歐洲] 同居情侶生小孩的比例很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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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edric2000 (燕青 )

標題: Re: [歐洲] 同居情侶生小孩的比例很高嗎?

時間: Wed Jul 2 12:20:10 2008


※ 引述《vigocul ( 口好渴)》之銘言: : 我男朋友是外國人,我們交往兩年了, : 他是不婚主義者,他跟我說過: : 「你們覺得結婚是種負責任的行為,我反而覺得那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 你們不願意用心,自願地為這段感情付出, : 只是消極的用結婚限制一個人,認為他應該負責,應該有怎麼樣的行為, : 你們才是不負責任的人,你們把這些東西都推給那張紙(結婚)。 : 如果我不愛你了,我就會離開你就會離婚,有那張紙有什麼意義? : 我愛你,我就會照顧你關心你,那張紙有這麼重要嗎!? 我反而覺得 : 有那張紙,人就會變得懶惰,把對方的付出都變得理所當然。 : 我們有小孩我們就一起撫養他。不管有沒有結婚,我對待你都是一樣, : 既然那張紙存不存在都沒什麼意義,等到我們哪天心血來潮再去結婚吧。」 : 我有一些外國朋友,他們也是有小孩卻沒有結婚的打算, : 同居了好幾年,在外面都會稱呼對方妻子丈夫, : 可能女生在家照顧小孩,男生在外面工作,就像一般家庭依樣, : 對他們來說,實際的付出和心態 才是最重要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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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人自願為一段感情付出的時候

當然不需要任何法律形式上的約束

就像為了情人熬夜打電話或在雨中唱情歌 需要寫在戀愛合約上嗎

而那張紙

就是在可能多年之後

有一方不想繼續付出的時候

沒有那麼容易拍拍屁股(留下小孩們 或生病的另一半)就走了


因為愛情中的歡娛人人愛

愛情中的責任不是大家都這麼主動愛付的

不婚主義就是省事主義

省事沒有什麼不好呀!

只是絕對不他說的更有負責任 更有道德情操

婚約不是麼浪漫的東西啦~ 就想做生意的合約

如果你的廠商說"我家信用最優 產品最好!

不簽合約 以突顯我不簽約就會負責到底的精神"

嗯...

你要跟他做長久買賣 可真要冒一點險了


交往兩年可以開始想想

他要的東西他講的很清楚了

你呢?

如果你也可以接受

甚至enjoy不婚中的種種省麻煩

有天你不愛他了同樣也是行理款款就可以說掰掰囉~

可以的話 何樂不為?


如果你其實期待的是長期的 穩定的關係

為什麼不跟他明白的講你的想法


如果他是"不婚" 那他會再拒絕你一次

讓他當著你的面告訴你 就算婚姻對你有意義

他還是不願意放棄他的生活方式 不想簽約讓自己有更多麻煩

這時請你再想想

你同意之後要面對的可能是什麼


如果他是"可婚可不婚"

那你一開口說婚姻對你很重要

從他這麼勇於負責的態度看來

結個婚讓你愉快有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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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愛的大NONO

http://www.pixnet.net/home/audreyliu/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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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iheit : 推推推~分析的有道理,各有利弊,就看自己怎麼想囉。 07/02 12:52
Freiheit : noa非常活潑可愛呀 LOL 07/02 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