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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228條款是不是該踩硬一點

看板: Baseball

作者: terryhot (風城ㄝ潮尾)

標題: [討論] 228條款是不是該踩硬一點

時間: Sat Jan 10 19:30:25 2026



如題

今天發生的布坎南事件

大家出來譴責的譴責道歉的道歉

最後還是搓掉了

除了少量的罰款根本沒有太多嚇阻作用

是不是以後該踩硬一點規定

如果發生提前接觸狀況屬實

當年度該洋將除了原母隊之外

不得登錄在聯盟其他球隊名單

以嚇阻其他球團或球員經紀人提前違規的狀況

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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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98.91 (臺灣) ※ 文章網址 ※
sincere77 : 抓不到的東西還要怎麼辦 01/10 19:33
ZaneTrout : 太難抓 01/10 19:34
jonsir : 怎麼踩 是覺得以後自己都不會挖人嗎 不然怎麼會變潛規則 01/10 19:35
Moukoko : 太難抓X


不想抓O 01/10 19:37
jackz : 那洋將不會想在這裡打球了吧 01/10 19:39
hancao0816 : 基本上有直接證據的效力只有通聯記錄啦 01/10 19:39
hancao0816 : 你要出示很難 01/10 19:39
master0101 : 重點是 怎麼查證有沒有接觸? 01/10 19:40
kobby : 規則本身就充滿爭議又缺乏實質監督手段 怎麼踩? 01/10 19:40
huangjyuan : 你聯盟有權利查通聯嗎?根本不可能查 01/10 19:45
BrandonMai : 很簡單啊 不配合調查就不得加盟該隊 01/10 19:55
aikotoba : 有啥權利調查 01/10 19:57
skullno2 : 都自爆還調查什麼 不承認就請啾今年別簽布自清 01/10 19:58
huangjyuan : 政府都不能隨便查通聯紀錄了 01/10 20:04
master0101 : 加盟還要被調通聯 以後還有洋將想來嗎? 01/10 20:05
master0101 : 更別說 如果通聯以外的接觸呢? 01/10 20:06
master0101 : 通聯紀錄要查球團哪一個職務的人呢? 還是整隊都要調 01/10 20:08
master0101 : 出來查? 01/10 20:08
jumperman : 本身規則就滿滿漏洞,且連罰多少錢都沒寫明,繼續草創... 01/10 20:08
master0101 : 鄉民果然只會出一張嘴 你去面試公司 還要配合公司調通 01/10 20:09
master0101 : 聯紀錄 才能錄取 01/10 20:09
is0975910361 : 調通聯紀錄又怎樣 不能聯絡經紀人手下其他洋將嗎 01/10 20:36
lsj049 : 這種私人組織內的規則 只要違反法律就沒有效力 01/10 20:41
lsj049 : 除非每個洋將合約日期最後一天都是壓隔年228 01/10 20:41
lsj049 : 不然根本限制球員工作權益 01/10 20:41
Cishang : 反過來講這種私人組織只要有共識都可以罰 不然你退出 01/10 20:46
xyz530 : 想抓也抓不到,不是不想抓 01/10 20:47
KayRain : 要多硬啦就抓不到 趕快取消就好了 01/10 20:51
william7711 : 這種爛條款真的快點取消 01/10 20:58
pig33pig33 : 直接廢掉了啦還踩硬 01/10 20:58
aimee51126 : 問題就在“提前接觸”屬實 這點要怎麼查證?相信罰則 01/10 21:04
aimee51126 : 要改很簡單 但是根本適用不到的話也是很鬧啊 01/10 21:04
axi : 洽詢經紀人旗下其他球員時 經紀人主動推薦呢? 01/10 21:10
trnet433 : 這就蘇泰安講的君子條款啊,只是今天有個大嘴巴出來破 01/10 21:33
trnet433 : 壞默契,不然到底要去哪查實質的證據? 01/10 21:33
shifa : 更嚴格執行就是洋將保護名單 快點改規定 我想看洋將交易 01/10 22:19
taric888 : 要怎查證== 01/10 22:48
starchiang : 要嚴格就是尼洛條款阿,但不符合時代氛圍 01/10 23:04
j3307002 : 當年尼洛條款被嫌嚴才有228條款 01/11 10:58
j3307002 : 如果連228條款都被嫌嚴,那就直接廢除啊 01/11 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