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228條款」問題頻傳 味全龍領隊提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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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HUGUA (GG)
標題: [新聞] 「228條款」問題頻傳 味全龍領隊提出看
時間: Sat Jan 10 14:17:31 2026
「228條款」問題頻傳 味全龍領隊提出看法
〔記者龔乃玠/台北報導〕台鋼雄鷹總教練洪一中今天在春訓開訓儀式上,談到戰力補強脫
口說出「還有一個洋將布坎南」,由於涉及聯盟規章引發軒然大波。味全龍目前也正在洽談
已取得離隊同意書的樂天桃猿王牌左投魔神樂,針對問題頻傳的「228條款」,味全領隊丁
仲緯也提出自己的看法。
魔神樂經紀團隊在原合約中設定優先議約權時限,即便樂天桃猿有意續約,魔神樂在該期限
後可與其他球隊洽談,不用拖到2月底,因此味全正在接洽中,丁仲緯指出,「有確認就會
儘快公布,的確我們都有確認所有程序,依照聯盟規範去走。」
關於228條款的討論,丁仲緯表示,相信聯盟會做很滿好的處理,後續也會去做討論,「我
們朝開放的態度去面對,去討論看怎麼樣讓規章更好。」這項條款是否有些不合時宜?他認
為辦法制訂好,隨著時代在走,一定會有調整空間,就想看怎麼樣才能讓聯盟更好,「日職
、韓職都有各自的作法,中職能找出更適合我們的方法。」
根據聯盟規章第17章外國籍球員管理辦法第96條轉隊規定,外國籍球員於同一年度中不得轉
換球隊,每年球員註冊期限截止時為球團註冊球員者,原球團在次年度2月底前擁有優先議
約權;優先議約權期限截止前,原球團外國籍球員與其他球團禁止透過任何方式交涉有關球
員契約事宜;若經聯盟查證屬實,由會長對於違規球團處以罰款,違規球員限制未來可效力
之球團;若原球團以書面向聯盟提出同意放棄該選手之優先議約權時,則不受前項規定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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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ame60710 :
6隊領隊要被問一遍囉~
01/10 14:18
推
ghostl40809 :
等下換泰安跟劉志威嗎
01/10 14:18
→
same60710 :
小劉的回覆應該也滿官腔的
現在比較期待泰安的回覆XD
01/10 14:19
推
attdave :
問守規定的人幹嘛
01/10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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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0122 :
現在應該只剩統一和樂天有點疑慮
大家都想錢鬥
01/10 14:19
推
Seikan :
大家在守一個根本不知道要怎麼罰才公平的君子條款
違規的
01/10 14:19
→
Seikan :
人真的比不簽聯絡簿還可惡XD
01/10 14:19
推
endingbn :
兩票了
洪中神算
01/10 14:19
推
laihom0808 :
問中信比較有用,畢竟找來勝羅兩大王牌
01/10 14:20
推
skullno2 :
想踩邦邦是不是
名單也搞
洋將也搞
01/10 14:21
推
hungurlea :
沒改規則前,就好好遵守,不然幹嘛要有規則?
01/10 14:21
推
lafeelbarth :
樂天都配合開離隊了
01/10 14:22
→
Seikan :
沒改規則前就好好遵守?這句話把人類想得太純潔可愛了XD
01/10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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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s7192 :
樂天配合開離隊是因為合約內寫的阿
01/10 14:23
→
home16124 :
對228條款有意見,高機率剩摳門的喵喵吧
01/10 14:31
推
Moukoko :
:有人違規
→
home16124 :
贊成228條款,高機率剩喵喵吧
01/10 14:32
推
ianasd :
其實大家都在等泰安表演
01/10 14:34
推
tecnniv :
違規的人還大張旗鼓炫耀呢
沒放在眼裡的
01/10 14:35
推
aimee51126 :
哪裡看到炫耀了?道歉了也被說成炫耀?
01/10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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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na :
我是支持
這一整季打完
就開搶啦
01/10 14:38
→
Hina :
大家洋投也好準備一點
多了幾個月
01/10 14:38
推
Seikan :
違規的是有道歉
但看事不嫌大的吃瓜群眾很張揚XD
01/10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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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na :
10
11月打完
推
tecnniv :
沒有炫耀哪來爆雷
道歉可以把之前的炫耀撇得乾淨
要不要
01/10 14:40
→
tecnniv :
連違規也都不算數啊XD
啾寶再護航沒關係啊
01/10 14:40
推
huangjyuan :
日韓的做法有人知道嗎?
01/10 14:44
→
larry227079 :
日職是跟本土一樣列契約保留名單,沒保留的就是自由
01/10 14:46
→
larry227079 :
契約球員
01/10 14:46
推
elic2577 :
那你不要訂這規則啊,碰到規則你轉什麼彎?
01/10 14:47
推
eknbz :
看到球迷憤慨我就開心
01/10 14:50
噓
lyleselena :
除了獅迷,其他隊沒一個有資格嘴台鋼
01/10 15:01
→
LMGlikeshit :
這條款真的該廢了
畢竟難以查證
01/10 15:13
推
ghostl40809 :
洋將這幾年都會多找
不會有人這麼老實找剛好就好吧
01/10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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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nonLake :
早就該廢了
接觸怎麼舉證
講講算數嗎
01/10 15:24
推
answer49 :
自己違規還嗆別人投資格
笑死
01/10 15:40
推
cs50402go :
規則跟法律一樣是拿來約束乖乖聽話的人的
01/10 15:57
→
kingkidd :
我就不懂.這啥爛規則.有誰遵守的?對不起.只有泰安
01/10 16:38
推
eknbz :
六隊我看只剩獅有在遵守吧
01/10 16:42
→
a7b8hylkb :
韓職我記得更硬
01/10 16:58
推
yurian :
沒有就錢鬥但看起來就統一不想
樂天反正不跟你鬥xd
01/10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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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ens5566 :
動腦想想當時設這噁心條款的原因,再想想現在的請況
01/10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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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ens5566 :
很難改(廢)嗎?
要多久
01/10 17:51
推
cobras638 :
不簽聯絡簿
XD
01/10 21:20
推
SPIII :
時間可以縮短到跟60人名單一樣,沒道理洋將要綁比本土久
01/11 00:50
推
ericlin5230 :
好好遵守就是明面上好好遵守的意思
01/11 10:45
→
ericlin5230 :
也不是泰安想遵守啊
如果你超有資金可以搶
01/11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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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lin5230 :
我是不信他會遵守啦
01/11 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