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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罰不罰與台階

看板: Baseball

作者: jo4ck6ul4id (藍礁郝嗤)

標題: [討論] 罰不罰與台階

時間: Sat Jan 10 11:57:31 2026



先講

我認為要罰


規章板上與4x都有人發了

可移步參閱


直接講,我認為要罰的理由

就是第一點

任何形式交涉


用任何形式交涉來規範

這涵攝範圍就非常廣


今天紅中是不是有權力代表台鋼講洋將簽約無關

以228條款來說

今天紅中是有心還是無意

基本就違反第一條的任何形式


再來其實劉皇叔的回應其實是再次違規

不論皇叔是老實交代還是推諉

‘’公開發表是在名單上‘’

這也100%越線


畢竟私下作為名單候補構不成交涉

但公開確實作為名單

算皇叔自己跳坑了


皇叔後續要不違規

唯一的公開回應只能是

不清楚紅中為何會這樣說

可能有錯誤資訊傳達以及向富邦道歉



至於罰款

我覺得差不多50萬吧


這50萬是給富邦一個交代

畢竟就我所知

聯盟權限應該沒有跟檢調一樣可以翻球團


所以寄望‘’查到證據‘’

那是應該不用想


所以罰款是屬於

‘’過失‘’公開交涉的範疇,但沒有證據表明有交涉



然後看目前板上還有其他人貼的規章

罰多少就應該是會長裁量

50萬對球團是藍三

但總要給富邦一個公道



我的看法是這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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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114.10.165 (臺灣) ※ 文章網址 ※
johnwu : 還沒廢之前當然要罰 01/10 11:58
evanzhou : 皇叔的確大意了 01/10 11:58
hungurlea : 照著規矩走卻背刺,邦邦好苦啊! 01/10 11:59
iceyang : 雙方死不承認你有什麼證據開罰? 01/10 12:00
跟承認與否無關
chenday : 罰還是要罰,之後順勢廢掉就好了 01/10 12:00
因為紅中這樣公開講
MK47 : 改說紅中是想衝撞制度 實際查無不法 不砍男3月1號宣佈加盟 01/10 12:00
就等於任何形式交涉
blacksun : 我覺得我覺得 01/10 12:00
皇叔後續回應也能算任何形式交涉
keane9112 : 內部討論鎖定 沒接觸怎麼辦? 01/10 12:00
所以規章第一點的範圍很廣
keane9112 : 洪中自己講太快 又沒真的去接觸勒? 01/10 12:01
hdie : 富邦真的很常被弄 01/10 12:01
hdie : 名單事件加這次被偷跑事件 01/10 12:01
roelove : 所以沒罰是不是會長不公? 01/10 12:02
aypl : 在名單內如果還沒交涉,這樣應不算違反規章,重點應是在有沒 01/10 12:05
aypl : 有交涉 01/10 12:05
attdave : 反正規章裡面也沒說要罰多重 罰個意思應該不難 01/10 12:06
iceyang : 啾啾說只是後續考量洋將之一 怎麼內部討論也是交涉? 01/10 12:06
iceyang : 規章又不是只罰款 還不給簽約耶 怎麼可能認 01/10 12:10
※ 編輯: jo4ck6ul4id (58.114.10.165 臺灣), 01/10/2026 12:03:49
jo4ck6ul4id : 就不是認不認的問題 01/10 12:13
jo4ck6ul4id : 是公開這樣講其實就算違規了 01/10 12:13
attdave : 紅中說的就不是"考量"啊XD 01/10 12:16
我的看法解釋是這樣
iceyang : 所以啾啾聲明說內部傳達錯誤阿 意思不就紅中誤會了 01/10 12:17
228條款任何形式交涉是包含公開放話
attdave : 看來調查結果應該就是以"紅中誤會了"作結^^ 01/10 12:20
假如包含公開發表有簽
jo4ck6ul4id : 關於洪總在開訓儀式的致詞時提到球團新洋將為布坎南 01/10 12:21
或者公開發表是在選項
jo4ck6ul4id : ㄧ事,該選手的確為球團後續考量的洋將名單之一 01/10 12:21
就等於告知我有興趣
jo4ck6ul4id : 假如這樣可以過,那絕對違反228條款 01/10 12:21
那這樣就是100%違規
jo4ck6ul4id : 以後賽季結束直接放話誰在討論名單之一也可以 01/10 12:21
jo4ck6ul4id : 但要不要廢228還是怎麼修正是另一件事 01/10 12:21
mojo0916 : 該罰就罰,現在是想鬧到布坎南不去台鋼吧 01/10 12:35
※ 編輯: jo4ck6ul4id (58.114.10.165 臺灣), 01/10/2026 12:08:24
jo4ck6ul4id : 沒人想鬧吧,紅中自己的嘴巴問題 01/10 12:41
A333 : 你的解讀有點怪,交涉是雙方的事,單方面宣布有興趣很難認定 01/10 12:59
A333 : 為有交涉,也就是如果布方不承認,這點很難有證據 01/10 12:59
jo4ck6ul4id : MLB為何會禁止公開招募 01/10 13:06
jo4ck6ul4id : 可以細想一下,公開放話真的沒問題嗎 01/10 13:06
jo4ck6ul4id : 而且規章是寫任何形式 01/10 13:06
jo4ck6ul4id : 那怎麼定義交涉形式方式解讀範圍就是聯盟與會長了 01/10 13:06
peterckh : 說出來就開罰 好樣的 01/10 13:18
peterckh : 真要這麼嚴格 那也可以 各隊標準一樣就行 但能確定的是 01/10 13:21
peterckh : 仍會繼續檯面下操作 只是一切謹言慎行 時間一到再公開 01/10 13:21
jo4ck6ul4id : 我的看法是,弄到檯面都不約束 01/10 13:28
jo4ck6ul4id : 那真的廢掉 01/10 13:28
jo4ck6ul4id : 廢不廢我也沒意見,但規章在的一天 01/10 13:28
jo4ck6ul4id : 好歹檯面上的要處理吧 01/10 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