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罰不罰與台階
看板: Baseball
作者: jo4ck6ul4id (藍礁郝嗤)
標題: [討論] 罰不罰與台階
時間: Sat Jan 10 11:57:31 2026
先講
我認為要罰
規章板上與4x都有人發了
可移步參閱
直接講,我認為要罰的理由
就是第一點
任何形式交涉
用任何形式交涉來規範
這涵攝範圍就非常廣
今天紅中是不是有權力代表台鋼講洋將簽約無關
以228條款來說
今天紅中是有心還是無意
基本就違反第一條的任何形式
再來其實劉皇叔的回應其實是再次違規
不論皇叔是老實交代還是推諉
‘’公開發表是在名單上‘’
這也100%越線
畢竟私下作為名單候補構不成交涉
但公開確實作為名單
算皇叔自己跳坑了
皇叔後續要不違規
唯一的公開回應只能是
不清楚紅中為何會這樣說
可能有錯誤資訊傳達以及向富邦道歉
至於罰款
我覺得差不多50萬吧
這50萬是給富邦一個交代
畢竟就我所知
聯盟權限應該沒有跟檢調一樣可以翻球團
所以寄望‘’查到證據‘’
那是應該不用想
所以罰款是屬於
‘’過失‘’公開交涉的範疇,但沒有證據表明有交涉
然後看目前板上還有其他人貼的規章
罰多少就應該是會長裁量
50萬對球團是藍三
但總要給富邦一個公道
我的看法是這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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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114.10.165 (臺灣) ※ 文章網址 ※
推
johnwu :
還沒廢之前當然要罰
01/10 11:58
→
evanzhou :
皇叔的確大意了
01/10 11:58
→
hungurlea :
照著規矩走卻背刺,邦邦好苦啊!
01/10 11:59
→
iceyang :
雙方死不承認你有什麼證據開罰?
01/10 12:00
跟承認與否無關
推
chenday :
罰還是要罰,之後順勢廢掉就好了
01/10 12:00
因為紅中這樣公開講
→
MK47 :
改說紅中是想衝撞制度
實際查無不法
不砍男3月1號宣佈加盟
01/10 12:00
就等於任何形式交涉
噓
blacksun :
我覺得我覺得
01/10 12:00
皇叔後續回應也能算任何形式交涉
→
keane9112 :
內部討論鎖定
沒接觸怎麼辦?
01/10 12:00
所以規章第一點的範圍很廣
→
keane9112 :
洪中自己講太快
又沒真的去接觸勒?
01/10 12:01
推
hdie :
富邦真的很常被弄
01/10 12:01
→
hdie :
名單事件加這次被偷跑事件
01/10 12:01
推
roelove :
所以沒罰是不是會長不公?
01/10 12:02
推
aypl :
在名單內如果還沒交涉,這樣應不算違反規章,重點應是在有沒
01/10 12:05
→
aypl :
有交涉
01/10 12:05
→
attdave :
反正規章裡面也沒說要罰多重
罰個意思應該不難
01/10 12:06
→
iceyang :
啾啾說只是後續考量洋將之一
怎麼內部討論也是交涉?
01/10 12:06
→
iceyang :
規章又不是只罰款
還不給簽約耶
怎麼可能認
01/10 12:10
※ 編輯: jo4ck6ul4id (58.114.10.165 臺灣), 01/10/2026 12:03:49
→
jo4ck6ul4id :
就不是認不認的問題
01/10 12:13
→
jo4ck6ul4id :
是公開這樣講其實就算違規了
01/10 12:13
推
attdave :
紅中說的就不是"考量"啊XD
01/10 12:16
我的看法解釋是這樣
→
iceyang :
所以啾啾聲明說內部傳達錯誤阿
意思不就紅中誤會了
01/10 12:17
228條款任何形式交涉是包含公開放話
→
attdave :
看來調查結果應該就是以"紅中誤會了"作結^^
01/10 12:20
假如包含公開發表有簽
→
jo4ck6ul4id :
關於洪總在開訓儀式的致詞時提到球團新洋將為布坎南
01/10 12:21
或者公開發表是在選項
→
jo4ck6ul4id :
ㄧ事,該選手的確為球團後續考量的洋將名單之一
01/10 12:21
就等於告知我有興趣
→
jo4ck6ul4id :
假如這樣可以過,那絕對違反228條款
01/10 12:21
那這樣就是100%違規
→
jo4ck6ul4id :
以後賽季結束直接放話誰在討論名單之一也可以
01/10 12:21
→
jo4ck6ul4id :
但要不要廢228還是怎麼修正是另一件事
01/10 12:21
推
mojo0916 :
該罰就罰,現在是想鬧到布坎南不去台鋼吧
01/10 12:35
※ 編輯: jo4ck6ul4id (58.114.10.165 臺灣), 01/10/2026 12:08:24
→
jo4ck6ul4id :
沒人想鬧吧,紅中自己的嘴巴問題
01/10 12:41
→
A333 :
你的解讀有點怪,交涉是雙方的事,單方面宣布有興趣很難認定
01/10 12:59
→
A333 :
為有交涉,也就是如果布方不承認,這點很難有證據
01/10 12:59
→
jo4ck6ul4id :
MLB為何會禁止公開招募
01/10 13:06
→
jo4ck6ul4id :
可以細想一下,公開放話真的沒問題嗎
01/10 13:06
→
jo4ck6ul4id :
而且規章是寫任何形式
01/10 13:06
→
jo4ck6ul4id :
那怎麼定義交涉形式方式解讀範圍就是聯盟與會長了
01/10 13:06
推
peterckh :
說出來就開罰
好樣的
01/10 13:18
推
peterckh :
真要這麼嚴格
那也可以
各隊標準一樣就行
但能確定的是
01/10 13:21
→
peterckh :
仍會繼續檯面下操作
只是一切謹言慎行
時間一到再公開
01/10 13:21
→
jo4ck6ul4id :
我的看法是,弄到檯面都不約束
01/10 13:28
→
jo4ck6ul4id :
那真的廢掉
01/10 13:28
→
jo4ck6ul4id :
廢不廢我也沒意見,但規章在的一天
01/10 13:28
→
jo4ck6ul4id :
好歹檯面上的要處理吧
01/10 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