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把球員放60人名單外當合約跳脫權可行嗎
看板: Baseball
作者: bill0829 (我姆斯啦)
標題: [討論] 把球員放60人名單外當合約跳脫權可行嗎
時間: Mon Nov 24 16:23:56 2025
大聯盟很多合約都讓球員在合約前期提供球員選擇權,讓球員可以在合約到期前,趁年輕
再去自由市場撈大約
按聯盟規定球員申請FA後必須再待一軍四年才能申請二次FA,設想明年林立FA後超搶手,
各球團無所不用其極想延攬他,可能開了10年的肥約給他,同時也提供他前2~3年的球員
選擇權,而且是把他放在60人名單外,讓他不到四年年資就能成為FA,球員也不會受限於
轉隊費,再次簽下另一張大約
假如球員行使球員選擇權,原球團接受不拿補償的狀況下,制度上把球員放在60人名單外
當作是球員選擇權的作法不知道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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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50.222 (臺灣) ※ 文章網址 ※
推
access :
把四年改掉就好了,智障規定
11/24 16:24
推
jackjack674 :
之前兄弟開個陳子豪的合約就有這個啊
11/24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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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jack674 :
三年跳脫?
11/24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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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s7192 :
原球團能拿補償的事為何要無償?
11/24 16:25
※ 編輯: bill0829 (101.12.150.222 臺灣), 11/24/2025 16: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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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YuEyUe :
爪有跟陳子豪這個
11/24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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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0829 :
原球團為了延攬大咖,把放到60人外的跳脫條款寫進合約
11/24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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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0829 :
阿
11/24 16:27
推
tommy123310 :
聯盟查到的話
我覺得應該要有權力做懲處
這樣根本違
11/24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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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my123310 :
背中職規章精神
11/24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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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my123310 :
但回過頭來講
我覺得沒必要限制再次FA年限
11/24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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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0829 :
球團覺得球員打爛可以放到60人名單外,規章上就是可行
11/24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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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0829 :
啊,而且規章也沒規定怎樣的表現算好、怎樣算差,今天球
11/24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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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0829 :
團也能掰個理由說球員打擊率不滿7成太爛所以放在60人外
11/24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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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0829 :
,這也是他的自由
11/24 16:31
推
GyroZeppeli :
可以阿
爪給陳子豪的約就可以讓他跳出
11/24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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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s7192 :
OK掰理由說打太爛
聯盟問那他剩下的合約怎麼結算?怎回?
11/24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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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s7192 :
陳子豪的跳脫是第6年吧?符合中職4年規定
11/24 16:34
推
mamahow1487 :
先簽後換呢?
11/24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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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mahow1487 :
只是球團會配合嗎
11/24 16:42
推
rick770423 :
我記得日本也是第一次FA後四年才能提第二次?
11/24 17:21
推
BlGP :
放60人外還是要繼續付薪水啊
11/24 20:15